請問用遞延稅法計算企業所得稅怎樣算?
遞延稅款是指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會計利潤(利潤總額,下同)與應稅所得之間的時間性差異。該差異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核算確認,而在“應付稅款法”下不予確認。
遞延稅款是指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會計利潤(利潤總額,下同)與應稅所得之間的時間性差異。該差異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核算確認,而在“應付稅款法”下不予確認。
根據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原因和對未來所得稅的影響可分為:
1。應納稅時間性差異。當期會計利潤大于應稅所得,未來需要交納的稅款。
2。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當期會計利潤小于應稅所得,未來可以獲得遞減的稅款
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時間性差異通過“遞延稅款”科目核算。期末,如果“遞延稅款”科目為貸方余額,則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遞延稅款貸項”項目;如果“遞延稅款”科目為借方余額,則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遞延稅款借項”項目。
對于“遞延稅款借項”,說明企業由于以前的時間性差異而產生的未來可以獲得抵減的所得稅;
對于“遞延稅款貸項”,說明企業由于以前的時間性差異而產生的未來需要交納的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如何計算?
會計和稅法在確認企業所得稅時,會產生一個暫時性差異,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固定資產折舊)來說明:
會計確認的折舊費:第1年30萬,第二年20萬,第三年10萬;
稅法認可的折舊費:第1年20萬,第二年20萬,第三年20萬;
可以看出,會計和稅法確認的折舊費,總額是相當的,都是60萬,如果企業未扣除折舊費的利潤為100萬,那么在會計上,扣除折舊后的利潤就是100-30=70,所得稅(25%)就是17.5萬;但是,稅法確認的折舊只有20萬,那么所得稅(25%)就應該是(100-20)×25%=20萬:稅法比會計多確認2.5萬元的所得稅,這個應該怎么處理呢?用遞延稅款科目調節:
第一年
借:所得稅費用 (100-30)×25%=17.5萬 ←從會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20-17.5=2.5萬 ←差額,倒擠的
貸:銀行存款 (100-20)×25%=20萬 ←從稅法
第二年:
借:所得稅費用 (100-20)×25%=20萬 ←從會計
貸:銀行存款 (100-20)×25%=20萬 ←從稅法
第三年:
借:所得稅費用 (100-10)×25%=22.5萬 ←從會計
貸:銀行存款 (100-20)×25%=20萬 ←從稅法
遞延所得稅資產 22.5-20=2.5萬 ←差額,倒擠的
可以看出,“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一筆資產,就好像一筆存款,這比存款是存在稅務局的,可以用作抵扣稅款的;同理,“遞延所得稅負債”也是一種負債,是應付稅務局的。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當前會計上不應確認但是稅法要求確認的稅款,這筆錢當期交了,但是不應該計入當期費用,應予遞延在以后再計入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當前會計上應確認但是稅法暫不要求確認的稅款,這筆錢當期未交,但仍應該計入當期費用,以后再實際繳出去。
遞延所得稅如何計算啊
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時,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轉回時,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負債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時,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轉回時,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中遞延所得稅怎么計算
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注:不包括影響所有者權益、商譽等項目的遞延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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