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丟了怎么辦?
教師資格證書丟失,由當事人向原發證機構申請補發新的教師資格證書。補發前當事人需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聲明,宣布遺失的證書作廢,然后持登有遺失聲明的報刊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一張照片,向原發證機構申請補發。教師資格證書損壞,持證人可以向原發證機構申請換發。損壞的教師資格證書由發證機構收回備查。申請換發時需攜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損壞的教師資格證書及一張照片。
我的教師資格證丟了,怎么補辦?
一、發表遺失聲明
1、首先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2、持登有遺失聲明的報刊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補發申請。
3、原發證機關審核后予以補發。
二、補辦教師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
1、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兩份。
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并由存放人簽字蓋章。
3、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
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具證明)。然后去當地的相關辦理機構,進行辦理即可。
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證丟失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及流程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其余時間概不辦理。
2、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教政法廳[2016]2號)要求,取消《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教人[2001]6號)中規定的由“持證人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證明。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教師資格證
搜狗百科-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
教師資格證丟失但有證號如何補辦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者按以下程序辦理補發申請:
(1)持證人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2)持證人持遺失聲明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補發申請;
(3)原發證機關審核后予以補發。
補辦教師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1.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見附表)
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3.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
教師資格證怎么補辦
1、個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3、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補辦教師資格證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補辦申請人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公開發行、播映的報刊、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發表本人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聲明,并取得遺失聲明媒體介質原件或該新聞媒體的書面證明材料。2、申請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補辦,并按要求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申請表》。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核實原存檔材料認定結論的基礎上,核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種類、數量及各項信息,情況屬實的,予以辦理。親,若您對我的回復感到滿意,請點擊下面的“采納答案”按鈕,送咱一朵小紅花鼓勵下吧!祝您生活愉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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