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詞:
順順溜溜 大吃一驚 煩瑣之至 面如土色 情有可原
好句:
1.我驚異地看她時,只見她惶急地看著我。
(這一神態描寫,真是此時無聲勝有聲。
)
2.將一個圓圓的東西擲了出來,還帶著一條小辮子,正是那門房的頭。
煮飯老媽子從此就駭破了膽,后來一提起,還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輕輕地拍著胸脯道:“啊呀,駭死我了,駭死我了,駭死我了······”。
(語言生動,傳神,如“擲”就寫出了“長毛”的動作,并給童年的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難以忘懷。
)
3.“那里的話?”她嚴肅地說。
“我們就沒有用么?我們也要被擄去,城外有兵來攻的時候,長毛就叫我們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墻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放,就炸了!”(這句話帶有夸張的色彩。
一方面阿長為表現自己的神力編制的故事,另一方面也表現處阿長的粗俗,又使人看到了啊長的無知,淳樸。
)
4.我驚異地看她時,只見她惶急地看著我
5.我似乎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
6.這又使我發生新的敬意了,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
7.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
8.這實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驚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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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段賞析:
第一部分(1——2小節)簡介長媽媽。
這一部分主要介紹了不同人對長媽媽的稱呼以及長媽媽名稱的由來。
“我”的家庭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封建家庭,即使對一個保姆的稱呼也是長幼有別的,祖母最長,所以叫她“阿長”,母親與阿長平輩,依著孩子稱她為“長媽媽”,“我”是晚輩,則親昵地叫她“阿媽”。
文章第一句所謂的“已經說過”指的是作者已在《朝花夕拾》的首篇《狗·貓·鼠》中提到過長媽媽,那是一個害死隱鼠而又以謊言欺騙小主人的女工,給人的印象似乎并不太好。
所以文章開篇,作者就在不經意間暗示了曾經有過的對長媽媽的不滿情緒。
接著作者在文章第二小節介紹了“長媽媽”稱呼的由來,“長媽媽”的稱號原來是頂替了“我家”先前一個女工的綽號而來。
這真讓我們感到她比孔乙己還要可悲,人們畢竟知道孔乙己還有個屬于自己的姓,而長媽媽連自己姓什么也不為人知,直至三十年后魯迅寫作本文的時候仍不知長媽媽姓什名誰,可見長媽媽的地位是何等的卑微。
魯迅曾說過,舊中國的婦女,數千年來沒有爭得做人的地位,她們“連羊還不如”。
連姓名都被人忘卻的長媽媽不正是千千萬萬舊中國農村婦女的典型代表!
第二部分(3——12小節)厭煩長媽媽。
這一部分又分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3——5小節)寫厭長媽媽。
這里作者主要選擇了幾個典型事例寫對長媽媽的討厭,一是厭長媽媽羅嗦(“常喜歡切切察察”),甚至懷疑長媽媽在家中挑撥是非(“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風波,不知怎的我總疑心和這‘切切察察’有些關系”);二是厭長媽媽限制“我”的行動(“又不許我走動,拔一株草,翻一塊石頭”);三是厭長媽媽睡覺占地(“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余地翻身”)。
這些事情完全是從小孩的角度寫的,換一個角度也許就不能說她討厭。
“常喜歡切切察察”不是可以說明長媽媽并不是一個自我封閉的人嗎?“不許我走動”不是正表現了長媽媽對“我”的關心和負責嗎?“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是不是因為白天勞作太累了?這不正說明了長媽媽的勤勞嗎?
第二層次(6——12小節)寫煩長媽媽。
這一層次主要寫煩長媽媽的許多“規矩”和“道理”,重點寫的是過年的規矩。
從壓歲錢說到祝福語再到吃福橘,寫得非常詳盡。
這些在小時的“我”看來是太煩了,但在讀者特別是外國讀者看來,就要當民俗來欣賞了。
魯迅曾對日本友人增田涉說,在他的《朝花夕拾》里,“有關中國風俗及瑣事太多,不加注釋恐怕不易了解”。
魯迅這樣對中國特有的源遠流長、神秘奇異的民風民俗的描寫,使作品產生了特有的魅力。
第三部分(13——29小節)敬重長媽媽。
這是文章的主體部分,也分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13——18小節)寫因長媽媽具有“偉大的神力”而對長媽媽產生“空前的敬意”。
這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的故事引起的,故事的前半部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但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和“我”毫不相干,“我”并沒感到可怕。
但當長媽媽講到她們一排女人脫了褲子,竟能阻止“外面的大炮”“放不出來”時,“我”“不能不驚異”,“不料她還有這樣偉大的神力”,“從此對她就有了特別的敬意”。
這是由“厭煩”到“敬重”的第一次轉折。
但這種敬意隨著“隱鼠事件”的發生而逐漸談薄甚至“完全消失”。
這里作者又一次提到“隱鼠事件”,可見這件事在幼小的魯迅心中印象是非常深刻的。
那么,“隱鼠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據魯迅在《朝花夕拾》的開篇之作《狗·貓·鼠》中介紹說,隱鼠是魯迅小時侯非常喜歡的一種小老鼠,一天,他發現隱鼠不見了,長媽媽告訴他,“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于是,“我”就從此痛恨起貓來,后來,“我”竟偶然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并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
從此“我”就特別記恨長媽媽,對長媽媽的所言所為也就特別厭煩。
作者在寫敬重長媽媽的兩個故事中間,再次穿插這個“隱鼠事件”,一是為使文章頓起波瀾,二是與下文寫敬重形成鮮明的對比。
第二層次(19——29小節)寫因長媽媽為“我”買來了渴慕已久的《山海經》而對長媽媽發生“新的敬重”。
這第二次敬意的緣由是遠房祖叔對《山海經》的生動介紹,那“人面的獸,九頭的蛇,三腳的鳥,生著翅膀的人,沒有頭而以兩乳當作眼睛的怪物……”對幼時的“我”該有多大的誘惑啊!就在“我”想一睹為快時,祖叔卻不知這本書“放在哪里了”,因為祖叔很“疏懶”,“我”又不好意思逼他去找;向別人詢問,別人又“不肯真實地回答我”;想自己用壓歲錢去買,書店離家又很遠,即使去了,書店又關著門;長媽媽來問《山海經》是怎么一回事,“我”雖對她說了,但“我”“知道她并非學者”,所以,“我”認為“說了也無益”。
可就在“我”幾乎完全無望的時候,長媽媽卻給“我”買來了《山海經》。
這一部分的蓄勢是非常充足的,這就使得長媽媽《山海經》的到來不同尋常。
“我”不僅“似乎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而且要滿懷感激地說:“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
”慨嘆長媽媽“確有偉大的神力”。
如果說,前面寫長媽媽脫褲子擋大炮的“神力”不免含有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的話,那么,這里用“確有”來修飾“偉大的神力”就完完全全表達了“我”的感激和佩服之情了。
由此可見,《山海經》一事在“我”與長媽媽的交往中具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徹底顛覆了“我”原先對長媽媽的一切不好的印象,“我”終于由“厭”長媽媽、“煩”長媽媽到“敬”長媽媽。
發生這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經》,現在,我們就不難理解作者為什么要在眾多事件中選擇《山海經》與“阿長”一起放在文題中了。
第四部分(30——31小節)哀悼長媽媽。
行文至此,作者對長媽媽的感激和敬重之情溢于言表,他終于不自覺地用“闊氣一點”的 “我的保姆”來稱呼長媽媽了。
接著用看似平實的語言交代了三件事,一是長媽媽辭世已三十年了,說明時光流逝之快;二是表示自己對最敬重的長媽媽的姓名和經歷至今仍然一無所知,表達了一種深深的遺憾之情;三是從僅知道的長媽媽只有一個過繼的兒子,猜測長媽媽是個年青守寡的孤孀,表現了對長媽媽不幸身世遭際的同情。
最后一小節,作者用飽蘸感情的祈使句,改用第二人稱,表達了對長媽媽的由衷的祝愿:“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這里所說的“地母”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墳墓”(因為它是“黑暗”的),阿長在那里休息;二是指“大地母親”(因為它是“仁厚”的)。
在魯迅的心目中,阿長與“地母”已經融為一體了,她的靈魂已在那里“永安”了。
文章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結束,表達了作者對長媽媽的深切懷念之情。
它凝聚著魯迅對長媽媽的全部情思,寄托著魯迅對善良人的衷心祝愿。
這時的長媽媽,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蕩在我們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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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
《阿長與山海經》選自魯迅先生的回憶性散文集《朝花夕拾》,是一篇紀實性的文章。
它作為魯迅先生以寫人為主的三篇散文(《阿長與山海經》《藤野先生》《范愛農》)中的一篇,與其他兩篇文章不同,其所記的是兒時的保姆長媽媽——一個無名無姓、年輕守寡、純樸善良、始終給兒時的魯迅以深切關懷的農婦形象。
全文以“我”對長媽媽的感情變化為線索展開,真實地再現了魯迅童年時與長媽媽相處的情景,表現了長媽媽的性格特點。
文章開頭主要介紹了不同人對長媽媽的稱呼及其名稱的由來;其次,又選擇了幾個典型事例寫出兒時魯迅對長媽媽由厭到煩的情感;再次,交代了作者內心情感的兩次轉折,由厭煩再到敬佩;最后一部分,則飽含深情地哀悼長媽媽。
總體來看,全文結構嚴謹,詳略有致,情感真摯。
魯迅先生的這篇《阿長與山海經》,其最主要的特色在于采用欲揚先抑的手法。
文章從一開始便表達出作者對長媽媽的厭煩和不滿,從“我實在不大佩服她”談起,寫長媽媽羅嗦、限制“我”的自由、睡相不好、規矩和道理太多等,這些都是“我所不耐煩的”。
正當讀者感到長媽媽一無是處時,作者筆鋒一轉,詳細敘寫了兩件令他敬重的事:一是由長媽媽講“長毛”的故事引起,讓我發現她具有的“偉大的神力”;一是因長媽媽為“我”買來渴慕已久的《山海經》,而對她發生了“新的敬意”。
作者的情感由抑到揚,并以《山海經》一事徹底顛覆了“我”原先對長媽媽的一切不好的印象,這也就不難理解本文題目會將“阿長”與“山海經”放在一起的原因了。
另外,本文還突出了魯迅先生善抓細節、語言平實、感情真摯等寫作特點。
例如,為了表現長媽媽的不拘小節,作者寫她睡相呈“大”字這一細節,另外,文章語言平實,充滿了兒時的回憶與純真,而作者在最后一段的那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懷里永安她的魂靈”的呼喊,蕩人心魄,感人至深,是全篇感情的最高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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