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是安東尼奧的債主。
借債時雙方約定:“三個月為期限,到期不還,由債權人在債務人身上割一磅肉作為處罰。”結果,安東尼奧的海上貿易受阻,未能按期還款。
于是夏洛克要求法庭準許他按照契約約定割下安東尼奧身上的一磅肉。
夏洛克一定要按照約定割一磅肉。
他在法庭上對法官說:“我的要求是合理的。
您要是拒絕了我,那么你們的法律就見鬼去吧!”對此,作為被告的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心里也清楚,法官不能變更法律的規定。
夏洛克的要求非常過分,但在場的所有人員也必須得承認:“在威尼斯誰也沒有權力變更既成的法律。”
合同必須信守,安東尼奧必須履行自己的諾言。
契約雖然殘忍,但是,在商貿非常發達威尼斯,社會成員都按契約辦事,并不考慮其他非法律、非契約手段。
面對這一磅肉的事實,固守契約似乎違反了人情,如果尊重人情,似乎又蔑視了契約。
在人情和契約之間,法庭還是選擇了契約。
到最后關頭,夏洛克還是放下了屠刀。
讓他改變主意的,并不是誰的哀求,也不是良心反悔,仍然是契約。
當初,安東尼奧和夏洛克簽訂契約時,只規定了一磅肉,只字未提因割肉而流出來的血。
法官抓住這一疏忽,要求夏洛克在割肉的時候,不能讓安東尼奧流下一滴神圣的鮮血,否則就是違約。
如果違約,他就是故意殺人,他的產業,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就要充公……
為了表達謝忱和敬意,巴薩尼奧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把指環送給律師,書記也從葛萊西安諾的手中取來了指環。
巴薩尼奧等人回到貝爾蒙特,與鮑西婭等人欣喜重逢;但他們又因指環的事而受到鮑西婭和尼莉莎的戲弄,引起了一場“吵鬧”。
直至鮑西婭和尼莉莎分別拿出指環,才真相大白,原來法庭上的律師和書記就是她們兩人。
就在這時,傳來消息:安東尼奧的商船已滿載而歸,平安抵港。
安東尼奧以及巴薩尼奧與鮑西婭、葛萊西安諾與尼莉莎:羅蘭佐與杰西卡三對情人都沉浸在歡樂的氣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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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 .....這個 ....200字?
追答額。
你可以自己再刪掉一點。
寫成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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