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稱“詩余”還稱什么
曲詞、曲子詞、近體樂府、長短句、曲子、曲詞、樂章、琴趣 詞是一種詩的別體,萌芽于南朝,是隋唐時興起的一種新的文學樣式。
到了宋代,經過長期不斷的發展,進入到詞的全盛時期。詞最初稱為“曲詞”或者“曲子詞”,別稱有:近體樂府、長短句、曲子、曲詞、樂章、琴趣、詩余等,是配合宴樂樂曲而填寫的歌詩,詞牌是詞的調子的名稱,不同的詞牌在總句數、句數,每句的字數、平仄上都有規定。
詞的別稱: “詞”作為這種詩體的專稱,還是比較后起的。在唐五代時,這種新詩體原被稱為曲子詞。
后來在發展過程中它又有了詩馀,樂府、長短句等等別名。這些名稱都代表著詞體的某種特點。
譬如: 曲子詞 詞是曲子詞的簡稱,就是歌詞的意思(宋人也稱詞為歌詞)。曲子詞這個名稱,最清楚地表明了詞體的性質,表明了詞與曲的關系。
曲是指音樂的部分,詞是指文辭的部分。在樂曲歌辭中,這二者原是一個東西的兩個方面,不可分離的。
清劉熙載《藝概》卷四說“詞即曲之詞,曲即詞之曲”,清宋翔鳳《樂府馀論》說“以文寫之則為詞,以聲度之則為曲”,這些話都對詞曲兩者之間的關系作了正確的解釋。所以曲子詞,我們可以說是詞體最確切的全稱。
在唐五代及宋初,還很少把詞體單稱為詞的,一般都根據它的歌詞性質稱之為曲、曲子、曲詞或曲子詞。例如:五代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六:“晉相和凝,少年時好為曲子詞。
……契丹入夷門,號為“曲子相公”。宋張舜民《畫墁錄》:“柳三變既以詞忤仁廟,吏部不放改官。
三變不能堪,詣政府。晏公(殊)曰:“賢俊作曲子么?”三變曰:“只如相公亦作曲子。”
公曰:“殊雖作曲子,不曾道“彩線慵拈伴伊坐”柳遂退。”宋趙令峙《侯鯖錄》卷七:“東坡云:‘世言柳耆卿曲俗,非也。
如《八聲甘州》云:“霜風凄緊,關河冷落,殘照當樓。”此語于詩句不減唐人高處。
唐末五代的文人詞,又披稱為詩客曲子詞。例如西蜀歐陽炯的《花間集敘》說:‘今衛尉少卿字弘基,……廣會眾賓,時延佳論。
因集詩客曲子詞五百首,分為十卷。’在曲子詞上加上“詩客”兩字,這是為了區別于民間的曲子詞,表示是文人的作品。
宋人又稱詞為今曲子,那是為了與古樂府相對而言,和稱近體樂府是同樣的意思。例如《朱子語類》卷一百四十:“古樂府只是詩中間卻添許多泛聲。
后來人怕失了那泛聲,逐一添個實字,遂成長短句,今曲子便是。”又如《碧雞漫志》卷一;“古歌變為古樂府,古樂府變為今曲子,其本一也。”
詞調中有一些調名帶有“子”字,如《十拍子》,《采蓮子>,《破陣子》等,“子”就是曲子的省稱。 詩馀 詩馀的名稱是晚出的,大約始于南宋。
南宋初林淳的詞集名《定齋詩馀》,廖行之的詞集名《省齋詩馀》。如果說這些集名是后人所加,那末,至遲宋寧宗慶元間編定的《草堂詩馀》,已經表示詩馀這個名稱的成立(元黃滑《金華黃先生文集》卷三《記居土公樂府》文中,以為《草堂詩馀>乃胡仔所編,不可信)。
把詞稱為詩馀,有兩種解釋。一種認為詞是詩的下降,是詩的馀緒媵義。
這是輕視詞的看法。清毛先舒《填詞名解》說:“填詞不得名詩馀,猶曲自名曲,不得名詞馀(元明散曲又稱為詞馀)。
又詩有近體,不得名古詩馀,楚騷不得名經馀也。故填詞本按實得名,名實恰合,何必名詩馀哉”清汪森《詞綜序》也說:“古詩之于樂府,近體之于詞,分鑲并騁,非有先后;謂詩降為詞,以詞為詩之馀,殆非通論矣。”
都是反對把詞貶低稱為詩馀。 另一種認為詞是出于唐代的近體詩,是從律詩絕句中變化出來的;唐人是先用五、七言詩入樂,到了唐末五代,才改用長短句。
如宋翔鳳《樂府馀論》解釋詞之所以“謂之詩馀者,以詞起于唐人絕句。如太白之《清平調》,即以被之樂府;太白《憶秦娥》、《菩薩蠻》,皆絕句之變格,為小令之權輿。
旗亭畫壁賭唱,皆七言斷句。后至十國時,遂競為長短句,自一字兩字至七字,以抑揚高下其聲,麗樂府之體一變。
則詞實詩之馀,遂名目詩馀”。這種說法并不完全符合詞的產生過程和唐代歌詩的實際情況。
詞的產生和創作本采是為了配合音樂,歌詞必須適應樂曲,所以一開始就有長短句的采用,就是齊言和雜言兩體同時并用。根據現有的資料,可以知道隋唐之際已有合樂的長短句的詞;它的產生可能猶在近體詩正式成立之前。
唐代歌詞,固然很多是用五、七言詩,但也有很多早用了長短句韻。終唐之世,不斷傳唱五、七言詩,也不斷傳唱長短句調。
唐代詩與詞的發達程度實有不同,這不是它們產生的時代各有先后。而且文人詞雖然是后起,擔民間詞早已先 行。
說長短句用作歌詞是后于五,七言詩,詞是由律詩絕句變化而出,這是不合事實的。 所以把詞稱之為詩馀,不僅包含有貶低詞的意思,而且對詞體的產生、形成過程也作了曲解。
樂府 樂府本是西漢武帝時所設立的一個音樂機關,后來用來作為一種詩體的名稱。漢魏六朝入樂的歌詩,包括采自民間的和文人創作的,都稱為樂府。
唐宋詞也是配合音樂可以歌唱的歌詩,從這意義上說,也可稱它為一種樂府詩。宋人詞集題為樂府的,有賀鑄的《東山寓聲樂府》、康與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