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主要用到哪些詞語
詞語的選擇就是在充分注意把握公文詞語特點的基礎,根據行文目的及語言環境的需要,選取最貼切的詞語。
1.認真辨析詞語的確切含義,使詞語的意義符合客觀實際。漢語詞匯量大,近義詞多,語意既有差別,又有聯系。
因此,要使公文用語精當,必須認真辨析詞語,避免造成表意失當或失誤。2.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以正確表達作者的觀點立場。
公文對事實的敘述要求客觀準確,表明立場主張要旗幟鮮明,因此要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避免貶褒詞義的誤用。3.注意詞語聲音與語調對詞義的影響,以提高表達效果。
公文中使用音節勻稱的詞語往往可以加強氣勢,增強莊重嚴肅的色彩,容易上口,便于記憶。漢語中同音字多,通過聽覺接受信息(如聽報告、聽電話通知等),往往會給準確接受信息帶來一定障礙。
一些語句的讀法不同,也會給聽者帶來理解方面的差異。遇到這種情況,應更換或補充詞語。
4.注意詞語間的正確搭配,遵循語言法則。詞語的搭配與表達合乎事理,合乎邏輯,符合語言習慣。
5.注意公文具體使用場合對詞語風格的要求,維護公文的嚴肅性及強制執行性。公文使用于正式、莊重嚴肅的場合,一般不用口語、諺語、歇后語、方言土語,以及帶有調侃、詼諧意味及不夠嚴肅鄭重的詞語。
6.注意針對公文具體收受對象的特點選用,以“有的放矢”,便于理解和執行。公文收受對象的理解力以及與作者的關系不同,公文中的詞語也有所不同。
7.注意根據公文中所涉及的人和事物的特殊性質選詞,以獲得鮮明直接的表達效果。8.注意根據上下文的需要選詞,以維護公文的完整有效性。
9.注意詞語的規范性,以提高公文溝通的效果,擴大溝通的范圍。
政府公文主要用到哪些詞語
詞語的選擇就是在充分注意把握公文詞語特點的基礎,根據行文目的及語言環境的需要,選取最貼切的詞語。
1.認真辨析詞語的確切含義,使詞語的意義符合客觀實際。
漢語詞匯量大,近義詞多,語意既有差別,又有聯系。因此,要使公文用語精當,必須認真辨析詞語,避免造成表意失當或失誤。
2.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以正確表達作者的觀點立場。
公文對事實的敘述要求客觀準確,表明立場主張要旗幟鮮明,因此要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避免貶褒詞義的誤用。
3.注意詞語聲音與語調對詞義的影響,以提高表達效果。
公文中使用音節勻稱的詞語往往可以加強氣勢,增強莊重嚴肅的色彩,容易上口,便于記憶。
漢語中同音字多,通過聽覺接受信息(如聽報告、聽電話通知等),往往會給準確接受信息帶來一定障礙。一些語句的讀法不同,也會給聽者帶來理解方面的差異。遇到這種情況,應更換或補充詞語。
4.注意詞語間的正確搭配,遵循語言法則。
詞語的搭配與表達合乎事理,合乎邏輯,符合語言習慣。
5.注意公文具體使用場合對詞語風格的要求,維護公文的嚴肅性及強制執行性。
公文使用于正式、莊重嚴肅的場合,一般不用口語、諺語、歇后語、方言土語,以及帶有調侃、詼諧意味及不夠嚴肅鄭重的詞語。
6.注意針對公文具體收受對象的特點選用,以“有的放矢”,便于理解和執行。
公文收受對象的理解力以及與作者的關系不同,公文中的詞語也有所不同。
7.注意根據公文中所涉及的人和事物的特殊性質選詞,以獲得鮮明直接的表達效果。
8.注意根據上下文的需要選詞,以維護公文的完整有效性。
9.注意詞語的規范性,以提高公文溝通的效果,擴大溝通的范圍。
公文寫作常用詞語和它們的同意詞有那些
公文常用詞語匯釋表A[按期] 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期限。
[按時] 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時間。B[頒布] (鄭重地)發布。
頒:發下;布:公布。一般用于黨政領導機關及領導人公布法令、條例及其他重要的法規性文件。
[頒發] ①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②授予。
一般用于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或個人獎章、獎狀、獎品、獎金及其他獎勵物品。[報經] (向上級)報告并經由(上級處理)。
[報批] (向上級)報告并請求予以批準。[報請] (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并請示。
[報送] (將有關材料向上級機關)呈報并發送。[比照] 按照已有的(法規、制度、標準、方法、格式等)相比擬對照著行事。
[必需] 一定要有的,不可缺少的。[必須] 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
[不貸] 不予寬恕。貸:饒恕。
[不盡] 不完全是;未必。如:不盡如此。
[不勝] 非常;十分(用于感情方面)。如:不勝感激。
[不至于] 表示不會達到某種程度。[不致] 不會引起某種后果。
C[參考] 利用有關材料幫助了解情況。[參照] 參考并仿照或依照(方法、經驗等)。
[查辦] ①檢查辦理情況并加以督促。②查明犯罪事實或錯誤情況加以處理。
[查處] ①調查處理。②檢查處罰。
[查復] 調查了解后作出答復。[查收] 檢查或清點后收下。
[查照] 示意對方注意文件內容,并按照文件內容辦事。[此布] 就這些內容予以公布。
用在布告類公文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復] 就此答復。
用于復函、批復等公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令] 就此命令。
用于命令性文件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致] 在此致以(祝愿性的話語)。
一般用于信函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D[大概] 不十分精確或不十分詳盡;大致的內容或情況。
[大體] 大致;就多數情形或主要方面說。E[額外] 超出規定的數量或范圍。
F[發布] 發布(命令、指示、新聞等)。[反應] 某種事物所引起的意見、態度或行動。
[反映] ①反照,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②把客觀情況或別人的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
[奉告] 告訴。奉:敬詞,用于自己的舉動涉及對方時。
如:無可奉告(常用于外交辭令)。[付諸] “把它用在……”或“用它來……”。
付:交給;授予。諸:文言詞,是“之于”的合音詞。
如應用文中常用的“付諸實施”,“付諸行動”。G[給以] “給之以……”的省略,后面必須帶賓語,其賓語多為抽象事物。
如獎勵、幫助等。[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
[貴] 敬辭,對對方的地域、單位及其他與之有關事物的尊稱。在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公文往來時,常以“貴”代替“你的”、“你們的”,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常見于信函中。H[函復] 通過信件(公函或便函)進行答復。
常用作結束語。也有寫作“函答”的。
[函告] 用書信告知有關情況。J[鑒于] 覺察到;考慮到。
[屆時] 到時候。[謹啟] 恭敬地陳述。
用于信函下款末尾的敬辭。K[考查] 用一定的標準來檢查衡量(行為、活動)。
[考核] 考查審核。L[濫用] 胡亂地、過度地使用。
[蒞臨] 來到;來臨(多用于貴賓)。[屢次] 多次;一次又一次。
M[明文] 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見于文字的(規定),明文規定一般指見于文字,業已公布的法律、規章等。N[擬定] 起草制定。
參見[制定]。[擬訂] 起草制訂。
參見[制訂]。[擬用] 準備采用;打算使用。
P[批示] (上級對下級的公文)以書面形式表示意見。[批轉] 上級機關在下級機關的公文上寫上向其他有關下級單位轉發的批語。
Q[簽訂] 訂立合同或條約并簽字。[簽發] 由主管人審核同意后,簽名正式發出(公文、證件等)。
[簽署] 在重要文件上正式簽字。R[如期] 按照規定的日期或期限。
[如實] 按照客觀實際的本來面目。S[擅自] 超越權限,自作主張。
[收悉] 收到并已了解。T[臺鑒] 即請您審閱。
臺:舊時對別人的敬稱,鑒:審閱的意思。一般見于信函。
[推行] 普遍實行;推廣(經驗、辦法等)。W[為荷] 表示感謝。
荷:承受別人的恩惠。常見于公函祈請語末尾,不單獨使用。
如:請接洽為荷。X[下達] 向下級發布或傳達(命令、指示等)。
[現行] 現在正在執行的;現在正在發生效力的。Y[業經] 已經。
同“業已”。[逾期] 超過所規定的期限。
[預期] 預先所期望的。Z[暫行] 暫時實行的。
[制定] 定出(法律、章程、計劃等)。[制訂] 創制擬訂(方案)。
[茲] 現在。[遵行] 遵照實行。
高分求:銷售公文常用到的詞
公文語言的詞匯 (一)稱謂語 稱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常用“你”,如“你省”、“你部”。
如是平行文則宜用敬辭“貴”,如“貴部”、“貴局”、“貴市”、“貴會”、“貴社”、“貴公司”、“貴單位”等。稱與自己有關的事物常用“我”、“本”,如“我省”、“我部”、“我局”、“本公司”、“本會”等。
公文中間接稱呼有關的人或單位常用“該”,如“該同志”、“該人”、“該地區”、“該單位”等。(二)起首語 對下級機關或人民團體來文有所批復時,起首常用“關于《……的報告》收悉”、“關于……的電文已悉”等。
《通知》常用“為了……”開頭。(三)承啟語 在公文的緣由表述完畢后,常用“為此,特作如下通知”、“特此命令你們”等領起下文。
(四)結尾語 是各類公文正式結尾時表收束、強調、祈請等的用語,可用“以上各項,望各地遵照執行”、“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是否有當,請予批復”、“當否,請批示”、“請予審批”、“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執行”。三、公文用詞的特殊性 所謂公文用詞的特殊性,是指公文有一套較常用的專用詞語,這些詞語用起來能體現公文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開頭用語有:“按照”、“為了”、“根據”、“鑒于”、“依照”、“據查”、“關于”、“報告悉”、“電悉”、“奉”、“查”、“前奉”、“據”、“……報稱”、“……電稱”、“制定”、“特派”、“任命”、“茲聘”、“派”、“驚悉”、“閱悉”、“謹悉”等。結尾用語有:“望”、“請”、“特此函告”、“為盼”、“是否可行”、“當否”、“請批示”、“祈請批復”、“盼回復”、“望遵照執行”、“特此通知”、“請批轉……執行”、“特此布告”、“此復”、”此致”、謹呈”、“謹報告”、“特此電陳”、“此令”、“此批”、“此布”、“為荷”等。
過渡用語有:“為此”、“為此……特……”、“對比……”、“為……”、“結合……”等。稱謂用語有:“貴省”、“貴局”、“該地區”、“我市”、“我縣”、“本鎮”等。
表時間的模糊詞語有:“最近”、“近期”、“適當時候”、“現在”、“將來”、“曾經”、“同時”、“有時”、“一直”等。表范圍的模糊詞語有:“有關”、“各部門”、“鄉(縣、市、省)內外”、“國內外”、“左右”、“上下”等。
表條件的模糊詞語有:“在可能的情況下”、“在……情況下”、“在……基礎上”、“符合一定條件”、“在特殊情況下”等。表數量的模糊詞語有:“許多”、“多數”、“廣大”、“某些”、“有此”,“一些”、“個別”、“部分”等。
表程度的模糊詞語有:“很”、“一般”、“更加”、“進一步”、“基本上”、“顯著”、“一定……”、“較”等。表頻率的模糊詞語有:“經常”、“不斷”、“有時”、“反復”、“再三”、“多次”、“偶爾”等。
四、公文寫作常用詞語在長期的公文寫作實踐中,由于行文關系和處理程序的需要,公文逐漸形成了一套常用的專用詞語,現簡要介紹如下:A[按期]按照規定的期限。[按時]依照規定的時間。
[按語]發文單位批轉或轉發公文時所做的說明或提示。[按照]依照;據此辦理。
[案卷]分類保存以備查考的文件。B[頒]發布;頒發。
多用于莊嚴、隆重的場合。[頒布]公布。
多用于公布重要的法律、規定、條例、命令等。如“頒布法令”、“頒布獎懲條例”。
[頒發]發布;授予。多用于領導機關發布重要文件或向有關單位或人員授獎。
如“本條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頒發獎章和獎金”。[頒行]頒布施行。
[報呈]用公文向上級報告。如“報呈上級備案”。
[報告]①用書面或口關的形式向上級做正式陳述。②用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向上級所做的正式陳述。
[報經]上報并已經得到。如“報經上級同意”。
[報批]呈報上級機關請求批準。如“履行報批手續”。
[報請]用書面報告向上級機關請示或請求。如“報請上級批準”。
[報送]向上級呈報。[備案]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
如“此事已報上級備案”。[備查]準備好文件、案卷、圖表等以供查考。
如“存檔備查”。[本]自己方面的。
可用于機關、團體和個人的自稱,也可用于文件自身。[本擬]本來打算。
[本應]本來應該。如“本應從嚴懲處,但念其……”[比照]比較對照(已有的做法或同一范疇的規章制度處理)。
[瀕于]臨近;接近。多用于壞的情況。
如“瀕于破產”、“瀕于絕望”。[并經]并且經過。
[不啻]不止;如同。[不法]不守法的;違法的。
如“不法分子”、“不法行為”。[不日]要不了幾日;幾天之內。
[不失為]還可以算得上;稱得上。“這樣處理,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不時]隨時。如“不時之需”。
[不宜]不適宜。如“不宜操之過急”。
[不予]不準許;不給。[布置]對工作、活動做出具體的安排。
[部署]安排、布置(工作或活動)。C[參見]同“參看”。
[參看]讀一篇文件時參考另一篇。[參與]參加進去共同進行。
[參閱]同“參看”。[參照]參考并仿照。
如“參照執行”。[參酌]參考實際情況,加以斟酌。
如“參酌處理”。[草擬]起草和撰擬。
如“草擬文件”。[查]清點;了解;調查;清查。
[。
請問一下常見政府機關常用的十三種公文有哪些
(1) 規范性文件
① 條例。用于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統的規定,**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規章不得稱“條例”。
② 規定。用于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規定。
③ 辦法。用于對某一項行政工作作比較具體的規定。
(2) 領導指導性文件
①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履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② 決定。用于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③ 指示。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
④ 批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⑤ 通知。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干部。
⑥ 通報。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3) 公布性文件
① 公告。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
②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4) 陳述呈請文件
① 議案。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② 請示。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③ 報告。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④ 調查報告。用于反映調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與規律。
(5) 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等。
(6) 會議文件
會議紀要。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常用公文范本大全是什么書
《常用公文寫作范本大全》精要闡述各類常用公文的文種特征與寫作技法、格式要求,全面涵蓋所有相關文種的典型案例,是國家公務員、辦公室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文秘工作者的案頭必備。亦可作為大、中專學校文科學生的教學參考書。〈br〉找得著:5秒鎖定你需要的公文模式〈br〉學得到:寫作技巧、格式輕松掌握,突破公文寫作瓶頸〈br〉用得上:現查現用,標準的模式,規范的詞語,現成的思路,典型范例展示,實例佐證穿插。
序言
公文寫作是每一個公務員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技能。可以說,不具備這項基本技能,在當今社會根本無法勝任公務員或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
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發展,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公共管理領域的變革將顯得格外顯著。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新的措施不斷出現,這些新變化將不可避免地在公文運用的各個環節中得以體現。所以,公文寫得好不好,不僅直接關系到公文效用的發揮,同時也是領導機關領導思想和領導藝術的直接反映。公文寫作的這種獨特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公文寫作人員必須要加強自身的修養。
梁代劉勰將公文稱之為“經國之樞機”,其重要性可見一斑。公文作為國家管理的工具,可以起到領導和指導作用、法規和準繩作用、溝通和聯系作用以及依據和憑證作用。
一篇公文,如果在內容上脫離實際,言之無物,政治性不強,甚至違背客觀規律,那就不便于貫徹執行,難以發揮公文應有的效用。在公文寫作中,做到語言簡明,絕非易事。要寫得簡短明白,既需要一定的思想理論水平,又要思路清晰,有一定的分析概括能力,還要有較高的文字修養。在此基礎上,方能做到敘述平直,說明扼要,邏輯嚴密,議論精當。
考慮到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需要,本書做到了每一文種都配有一則例文,所選的例文既注重規范,又注重經典,更注重給讀者起到充分的示范作用。其中的行政公文范例,絕大多數出自近年來的政府公報,非常嚴謹規范,能讓學習者避免走一些彎路。
機關公文基礎知識
公文,即公務文書,是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一切社會團體在處理公務過程中形成的有現行功用和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我們今天所要講的,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文。行政機關公文(以下簡稱公文)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通俗的講,就是我們平時所講的文件,它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工具。
一、公文的種類與適用范圍公文的種類主要有13個文種,包括:命令(令)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就縣、鄉兩級信用社而言,公文種類通常用得最多的主要是通知、請示、報告、批復、函、會議紀要等文種。
三、公文格式公文是公務人員共同使用的處理公務的重要工具,必須有統一的格式,供大家共同遵守。公文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觀形式,由公文的文面格式、用紙格式和排印裝訂格式組成。
(一)文面格式公文的文面格式是公文全部書面內容的結構,不同的機關、不同類別的公文,有不同的文面格式,如黨的機關與行政機關的文面格式有所不同,但差別不大。目前,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一般包括版頭、份號、密級與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名稱、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范圍、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制版記等要素。
就基層信用社而言,一般要有發文字號、標題、主送機關、正文、成文日期、印章、主題詞、印制版記等。1、發文字號。
即公文代號,由發文機關代字、發文年度和發文順序號組成(如桃農信發〔2006〕1號),用3號仿宋體標注于版頭下空2行紅色橫線之上,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排印,上行文的在左側排印,與右側的“簽發人”對稱。其中,發文機關代字由發文機關所在行政區代字、發文機關代字和公文類別代字組成。
發文年度與發文順序號都只能用阿拉伯數字,發文年度要用中括號“〔〕”而不能用圓括號“()”或方括號“[]”,另外發文年度應標全稱,不能簡寫,例如〔2006〕不能簡寫為〔06〕。發文序號分年度從1號起,按公文簽發時間的先后依次編號,不能跳號,不留空號,不隨意編號(例如“1”不編為“01”或“001”),不加“第”字。
2、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公文主題和文種組成。
位于紅色橫線下方空2行排印。用2號小標宋體,居中排印。
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3、主送機關。
指主要受理公文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或同類型機關統稱。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后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后用全角冒號。4、正文。
位于主送機關下方。正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準確掌握和使用,即:第一層用“一、”,第二層用“(一)”,第三層用“1.”,第四層用“(1)”。
第三層的“1.”不能寫成“1、”,即把小圓點寫成頓號。在正文層次不多的情況下,第一層用“一、”,第二層可用“1.”。
在正文中,只能用仿宋、小標宋、黑、楷4種字體,均用3號字。正文中只有一級小標題的,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有兩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有多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小標宋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三級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第四級小標題用仿宋體排印。
除小標題之外的正文文字,有雙文種的(既復合型公文),第一文種的正文用楷體字排印,第二文種的正文用仿宋體字排印。5、附件及附件名稱附件是公文的組成部分,對主件正文起說明、解釋、補充、證實、參考等作用的文字材料或圖表,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后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序號后面用小圓點。例如“附件:*XXXX”附件的首頁左上角頂格用3號黑體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順序號。
6、成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最后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
用漢字標注,“。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機關公文常用詞句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