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描述秦檜的文章
生于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卒于高宗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字會之,江寧(今南京)人。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補密州(今山東諸城)教授,曾任太學學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與宋徽宗、欽宗一起被金人俘獲。
南歸后,任禮部尚書,兩任宰相,前后執政十九年。生平[編輯本段]秦檜出身在一個中小地主的家庭。
他父親當過靜江府古縣(今廣西永福縣境)令,這在宋朝統治階級中只算得上一個小官。秦檜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飛黃騰達,因此做過鄉村教師。
他對這個職業并不滿意,甚至牢騷滿腹,說“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幾百畝好田,不再當“童子師”、“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給,也就可以了。
但自從中進士后,他就扶搖直上了。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進攻汴京(今河南開封),要求宋徽宗割讓三鎮:太原,中山(今河北定縣)、河間。
這時身為職方員外郎的秦檜,提出了較為重要的四條意見。一是金人貪得無厭,要割地只能給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詐,要加強守備,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詳細討論,選擇正確意見寫進盟書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讓他們進朝門上殿堂.當時要弭兵就得割地。
南宋派秦檜和程璃為割地代表同金人進行談判。秦檜在談判中尚能堅持上述意見,于是又升為殿中侍御史、左司諫。
后來,金統治者“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討論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剖地,秦檜等三十六人認為不可。在宋徽宗,欽宗被俘后,女真貴族要立張邦昌為傀儡,時任御史中丞的秦檜不發一言。
御史馬伸等人上書反對立張邦昌,要求秦檜也簽名。秦檜起先不同意,但數十名官員先后簽名,馬伸“固請”,秦檜無奈,只得簽名。
因在上書者中秦檜官職較高(言官之首),于是在靖康二年(1127年),金人以秦檜反立張邦昌,將他捉去,同去的還有他的妻子王氏及侍從等.這時宋徽宗得知康王趙構即位,就致書金帥粘罕,與約和議,叫秦檜將和議書修改加工潤色。秦檜還以厚禮賄賂粘罕,金太宗把秦檜送給他弟弟撻懶任用。
從此,秦檜亦步亦趨地追隨著撻懶,逐漸成為他的親信,做出了勸降楚州宋軍等系列漢奸行動。建炎四年(1130年),金將撻懶帶兵進攻淮北重鎮山陽(即楚州,今江蘇淮安),命秦檜同行.為什么要秦檜同行呢?從撻懶的策略看,誘以和議,內外勾結,才能致南宋于亡國之境。
這個“內”,只有秦檜可用。而秦檜賣身投靠女真貴族的面目,在南宋朝野還未徹底暴露,所以金統治者把秦檜作為合適的人選了。
因此,秦檜南行前與妻子王氏密商計議,作了一番戲劇性表演。王氏故意大喊大叫說:“家父把我嫁給你,當時有資財二十萬貫,要你我同甘苦。
現在大金國信用你,你就把我丟在路上。”爭吵不休.撻懶妻子一車婆聽到了,就請王氏到家里問個究竟.王氏全告訴了。
這一車婆又說給撻懶,于是也叫王氏以及侍從同秦檜南行。山陽城被攻陷后,金兵紛紛入城。
秦檜等則登船而去,行到附近的漣水(今江蘇漣水),被南宋水寨統領丁祀的巡邏兵抓住,井要殺他.秦檜說;“我是御史中丞秦檜。這里有沒有秀才,應該知道我的姓名。”
有個賣酒的王秀才,從不認識秦檜,但裝作認得秦檜的樣子,一見就作個大揖說,“中丞勞苦,回來不容易啊”大家以王秀才既然認識秦檜,就不殺他了,而以禮相待,后來把他們送到行在——臨安(今浙江杭州)。秦檜南歸后,自稱是殺死監視他們的金兵奪船而來的。
臣僚們隨即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孫傅,何粟、司馬樸是同秦檜一起被俘的,為什么只有秦檜獨回?從燕山府(今北京城西南)到楚州二干八百里,要爬山涉水,難道路上沒有碰上盤查詢問,能殺死監守人員,一帆風顧地南歸?就算是跟著金將撻懶軍隊甫下,金人有意放縱他,也要把他家眷作為人質扣留,為什么能與王氏偕行而南呢?這些疑問只有他的密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為他辯解,并竭力舉薦他忠于趙家皇朝.但疑團并沒有完全消除。《金史》中記載,金宣宗貞佑二年(1214年),中書舍人孫大鼎上書追述秦檜被女真貴族縱歸南宋的事說,金太宗天會八年(1130年),大臣們在黑龍江柳林集會,擔心宋朝復興.宋朝臣趙鼎、張浚志在復仇,宋將韓世忠、吳階知于兵事.這樣既不可威取,又要看到結仇巳深,勢難使南宋人民屈服,還是暗中先放縱為好.另在《金國南遷錄》中記載,金國大臣考慮南宋復仇事,議及放縱秦檜歸國,魯王說,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順我”。
忠獻王粘罕說,這件事在我心里已醞釀三年了。只有一個秦檜可用.我喜歡這個人。
“置之軍前,試之以事”,表面上雖然拒絕,而內心中經常能“委曲順從”,秦檜始終主張“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政策,今天如能放他回南宋,他必得志。就這樣金人決定放秦檜南歸.結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檜回到臨安就力主和議,竊踞相位,專權擅國,殘殺抗金將領。
其后,使南北對峙局勢基本形成。《宋史·秦檜傳》記載,南宋政府雖幾次派代表與金朝談判,但仍是一邊防守,一邊議和。
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際是從秦檜開始的。因為秦檜在金朝時,首倡和議,所以他南歸。
誰能用簡潔的幾句話來介紹一下秦檜的故事
秦檜的一種手法是背后撥弄是非,造謠離間,出賣同他共事的大臣。
紹興七年(1137年),張浚要求離開右相的職位。宋高宗趙構問他:“誰可代替你呢?”張浚不說。
趙構又問:“秦檜怎么樣?”張浚說:“與他共事,才知他不光明磊落。'趙構說:“那就用趙鼎。”
趙鼎接替了張浚的宰相職務。后來張浚受到迫害,要把他安置在嶺南,趙鼎就約同事解救,與大臣張守面奏趙構,每人都千官萬語為張浚求情,唯獨秦檜一言不發,原來趙鼎、張浚很合得來,張浚先任宰相,竭力引薦趙鼎。
他們曾討論過人才問題.張浚激動地談秦檜“善良”。趙鼎說:“此人得志,我們就無所措手足了,”張浚不以為然,所以也引薦過秦檜.后來知他不光明正大,就不再推崇他了.秦檜因此懷恨張浚,用挑撥手法告趙鼎說:“皇上想召用你,而張浚拖延扣留。
這就激怒趙鼎去排擠張浚。秦檜在樞密院只聽趙鼎的指使,而趙鼎素來就討厭秦檜,經他這一撥弄,趙鼎反而對他深信不疑,最后他們都被秦檜所排擠。
趙鼎與張浚晚年在福州相遇,談及此事,才知都被秦檜出賣了。 秦檜的第二種手法是言語不多,卻很毒,甚至以一語害人.正如《宋史》中所說,秦檜陰險如懸崖陷阱,深危莫測.群臣討論政事,還沒有據理力辯,他用一兩句話就否定了.李光曾與秦檜爭論,發育稍微觸犯了秦檜,秦檜就不說話了.等李光說完,秦檜慢慢地說:“李光沒有作大臣的禮法。”
趙構聽后,對李光十分生氣。所以史書上指出秦檜凡陷害忠良,一般是用這種權術。
秦檜的第三種手法是一意孤行,排除異己,必欲置反對者于死地而后快.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愿斬秦檜以謝天下。頃刻受到秦檜打擊,把他貶往昭州(今廣西乎樂)“編管”(宋代官吏,因罪除去名籍貶謫州郡,編入該地戶籍,并由當地官吏管束)。
他因小妻臨產,想稍晚幾天再走,結果秦檜派人叫他戴上刑具,押送昭州.秦檜還覺得對胡銓處理過輕,不足以“貶一警百”,使反對議和的人從此俯首貼耳,箝口不官,因而迫使趙構發了一道詔令,說胡銓上疏是放肆稱兇,倡導犯上之風,告誡朝廷內外,不得效法。大臣陳剛中支持胡銓上書,秦檜大怒,把他弄到贛州安遠縣。
安遠縣地處邊遠山區,條件極差,瘴氣很盛,當地諺語說:“龍南、安遠,一去不轉。”意思說,到安遠是一去不復返了,必然死在那里。
陳剛中果然死在安遠.邵隆在商州(今陜西商縣)十年,披荊斬棘地進行治理,招回流散人手,發展生產,多次打敗金兵。正值“紹興和議”簽訂,把商州割與金國,邵隆很不滿意.后來任命他主管金州(今陜西安康),他曾出兵金統治區.秦檜懷恨,就調他去主管敘州(今四川宜賓市),但仍不解恨,就暗中派人用毒酒殺害了他。
故將解潛罷官閑居,因不同意和議,被流放南安(今江西大余)而死。大臣白鍔說秦檜辦事荒謬反常,被刺配萬安軍(今廣東海南島萬寧)。
可以這樣說,翻開《宋史·秦檜傳》,幾乎是滿篇記載著秦檜血淋淋的害人帳。 秦檜的第四種手法是屢興大獄,株連無辜,迫害與他稍有些微異意的人.秦檜晚年更為兇殘.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又興起王庶二子(王之奇、王之荀)、葉三省、楊煒、袁敏求四大獄。
誣陷他們有“誹滂罪”。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趙令衿看秦檜的《家廟記》,口念“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結果被告。
有人又告趙鼎的兒子趙汾同趙令衿飲宴后厚贈禮物,“必有奸謀',就送趙令衿入獄。秦檜在他的“一德格天閣,,里寫上趙鼎,李光,胡銓的姓名,“必欲殺之而后快。”
此時趙鼎已死,恨不能處置,就想捕殺他的兒子趙汾,秦檜尤恨張浚,將他編管水州(今湖南零陵),指使其死黨張柄坐鎮潭州(今湖南長沙),與郡丞汪召錫共同監視.秦檜甚至要趙汾捏造事實,誣陷自己與張浚、李光、胡寅“謀大逆”,這次株連賢士五十三人.興起這個大獄之時,秦檜已是奄奄一息之日了。 秦檜還搞文字獄.太學生張伯麟在壁上題詞:“夫差,你忘記越王殺害你的父親嗎?”結果被打幾十大板刺配吉陽軍(今廣東海南島南部)。
沈長卿曾與李光反對議和,又與芮燁同寫一首《牡丹詩》,其中有“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的句子,被告后也遭貶謫。 秦檜搞株連無辜,舉不勝舉.岳飛被害時,株連坐牢者六人,審訊岳飛的大理寺丞認為岳飛無罪,均遭貶黜,上書為岳飛喊冤的,被捕殺于獄中。
趙鼎被貶謫請后,他的門生弟子,僚屬都被虛構罪名,加以陷害。 秦檜對反對過他的人,即使平民百姓于細微末節之處持有異意,也絕不放過.聽到趙鼎死訊而嘆息的人也被治罪。
有人寫詩送別胡銓,也遭編管.一次,秦檜舉行家宴,叫戲子演戲,一個扮小官戲子的頭發上的大環跌落在地。一戲子問:“這是什么環?'小官說:“二勝環(諧音為‘二圣還’,二圣指宋徽宗,欽宗,均被金俘去)”,戲子說:“你坐太師(無意中涉及秦檜,因他稱秦太師)椅,為什么把‘二勝環’丟在腦后!”意思是說坐上太師椅,就把二圣南還的事置之度外了.頓時人都失色,秦檜大怒。
第二天就把戲子都關在牢里,有的還死去。 國之巨蠹,竭民膏血。
賣官鬻爵、開門納賄。“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萬頃乃得差遣”,“臘月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