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文,內容被父母打罵的經歷
我第一次挨打只有3歲!”貞淑清楚記得,當時她在讀幼兒班,一天晚上因為不會數數,媽媽打了她一耳光后將她推出門去,“砰”的一聲將門緊緊關上。一個惡狠狠的聲音從屋內傳出:“讓叫化子把你帶走!”貞淑跪在門外哀求:“媽媽,我錯了,你放我進來吧,我明天數給你聽。”“狠心”的媽媽在半小時后才開門放她進去。自此后,貞淑常常受到父母打罵。
今年4月的一天,下午放學后她等同學去她家玩,竟等到晚上8點。爸媽不斷打電話催促,“還不回來,看回來后我怎么收拾你!”父親在電話中惡狠狠地說。她聽后害怕極了,“回去就要挨打,干脆不回家了。”她第一次選擇了離家出走。從那以后,到今年9月她進成都52中以前,短短5個月時間她竟5次離家出走。當然,她付出的代價也是沉重的,每次找到她后,父母肯定是一頓打罵。
“父親用皮帶狠狠地抽我,或許那時他已經忘記我是他女兒了……”今年8月1日,已經14歲的她遭受了父母最嚴厲的打罵。第四次離家出走時被父母找到,在大街上當著眾人,父親從腰間猛地抽出皮帶狠狠地抽打她,穿著皮鞋的腳也使勁踢來;看著父親打得起勁,母親也“不甘示弱”,將她的手反扣過去,拳頭揮在她的背上……
怎么樣對待父母的打罵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文化素質的提高,父母對子女打罵、體罰的現象越來越少。
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大批出現,年輕的父母寵愛唯恐不及,更舍不得打罵、體罰了。但是,“少”不等于沒有,父母嚴重打罵、體罰子女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因子女考試成績不理想而被母親打罵至死的案例。
當然,這是極個別現象。 以前,在人們中間曾經流傳著“棍棒出孝子”的說法。
意思是說,適度的打罵,會把孩子教育好;過度的寵愛教育不出好孩子。也有人理解為“孩子就得打、不打不行……”個別脾氣暴燥的家長動輒對孩子拳腳相加,甚至動用棍棒…… 人的生活道路可以選擇,但父母和家庭卻不能選擇,若遇到父母的打罵、體罰應該怎么辦呢? 首先要理解父母的苦心。
要想一想父母為什么動怒,是不是自己犯了什么錯誤,做了令人痛心的事?一般說來,父母不會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輕易動怒的,讓他們氣憤不已的往往是撒謊、不好好學習、亂花錢、學抽煙、喝酒等壞毛病。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定要承認錯誤,并保證改正錯誤,盡可能讓正在“火頭”上的父母“息火”。
不要犟嘴,強詞奪理或與別人攀比,那些只能更激怒父母,多挨兩下打。 一般地說來,父母都是為子女好,都關心愛護自己的孩子,使他們成長為一個有用的人,盡管打罵的教育方法不足取,但父母往往是出于好意。
有的時候,父母可能冤枉了你,但這時正在氣頭上,你不要大聲與父母爭吵,有理不在于聲高。 吵嚷爭執往往什么也說不清,反而激起了父母的“火”。
你應該盡可能平靜地承認自己存在的毛病,同時說明事情的原委。實事求是地說,既不擴大,也不縮小。
父母了解了事情的真象,“火氣”便會消一些。這里千萬要注意,不要以為自己有理,就據理力爭,顯出一付不屈服的樣子,和父母別著勁,火上澆油。
不是有人說“犟嘴的孩子挨死打”嗎? 父母一般不會對自己的子女有壞心,個別家長脾氣暴躁打罵子女也往往是不得已的。他們的文化道德修養如此沒有其它的教育方法,認為打罵是一種有效的教育方法,這也無可奈何。
至于極個別虐待子女成性的父母是社會和法律所不容的,虐待者要受到社會的指責和法律的制裁。 前面提到的被母親折磨至死案的母親就被判處了徒刑,盡管她是出于好意、望子成龍,盡管她懊悔不已、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