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單休的休息日值班合理么?="=求教各位高人:勞動合同規定工
值班和加班的定義是不同的,雖然兩者都是對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的延長,但值班是指用人單位為臨時負責接聽、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輪流進行的值班,它不是為直接完成生產任務安排的加班。
而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原來的工作崗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外從事原來的工作。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
雙休日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給予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按照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單位安排員工值班,則值班費的支付辦法不同于加班工資的計算,值班費按照用人單位相應的規章制度執行。
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安排上班是加班還是值班
1、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安排上班是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與員工協商一致,并依法支付加班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節假日值班是否明文規定有補休
沒有。
勞動部1995年5月12日發布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此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是"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
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后,只能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而不能安排勞動者補休,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才能安排補休或支付工資報酬。
擴展資料:
北京人社局:法定節假日加班安排倒休不能抵加班費
市人社局負責人解答說,加班費分為兩種: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其個人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涉及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存在補休及倒休,必須依法支付300%的工資報酬。”
一位網友自稱在某單位上班十個月,累計加班過500小時,公司卻只以“總經理嘉獎”和“年終績效工資”就是加班費為由拒絕發放加班費。另一位網友則正相反,說單位加班嚴重,雖然“給了加班費,但是我就想休息休息”。
對此,市人社局負責人明確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獎金不能等同于加班費。
單位安排員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過1小時;如有特殊原因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可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參考資料:人民網-北京人社局:法定節假日加班安排倒休不能抵加班費
休息日值班換的調休假,應自由支配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
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
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月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表達“中秋一個人值班的心情”的詩句有哪些
《八月十五夜月》
【唐】杜甫
滿月飛明鏡,歸心折大刀。
轉蓬行地遠,攀桂仰天高。
水路疑霜雪,林棲見羽毛。
此時瞻白兔,直欲數秋毫。
【中秋】
中秋節,又稱月夕、秋節、仲秋節、八月節、八月會、追月節、玩月節、拜月節、女兒節或團圓節,是流行于中國眾多民族與漢字文化圈諸國的傳統文化節日,時在農歷八月十五;因其恰值三秋之半,故名,也有些地方將中秋節定在八月十六。
中秋節始于唐朝初年,盛行于宋朝,至明清時,已成為與春節齊名的中國傳統節日之一。受中華文化的影響,中秋節也是東亞和東南亞一些國家尤其是當地的華人華僑的傳統節日。自2008年起中秋節被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06年5月20日,**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秋節自古便有祭月、賞月、拜月、吃月餅、賞桂花、飲桂花酒等習俗,流傳至今,經久不息。中秋節以月之圓兆人之團圓,為寄托思念故鄉,思念親人之情,祈盼豐收、幸福,成為豐富多彩、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中秋節與端午節、春節、清明節并稱為中國四大傳統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