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簡單陳述句的詞語順序有什么規則嗎
第一種情況,只有一個動詞并且該動詞為不可分動詞的,動詞放在第二位。
第二種情況,只有一個動詞但該動詞為可分動詞的,則要拆開寫。如fernsehen 看電視,這個動詞就要拆開,sehen放在第二位,fern放在句子最后。
如:Sie sieht oft fern.第三種情況,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動詞。(1)若兩個均為實義動詞,則其中一個放在第二位,另一個可通過不定式或者名詞化等方式轉換。
(2)眾多動詞中有情態動詞或者助動詞的,則情態動詞或者助動詞放在第二位,其他都動詞放到句子最后(其他動詞中,此時若有可分動詞的,不用分開寫!!!)。主語的話,原則上來說是放在第一位。
但有占位副詞或者狀語之類的,則要把這些放在第一位,主語順勢后移。如果沒有這些詞的話,主語不放在第一位也沒什么。
主要是要把動詞位置放對,其他的位置自由發揮吧。因為在德語中,是做主語還是賓語之類的,并不是由位置決定的,而是由“格”決定的。
德語中人三物四的規則
“人三物四”也就是所謂的“雙賓動詞”用法,就是指“一個動詞后面可以跟兩個賓語”,其中一個賓語是人,另一個賓語是物,這時候我們把人分配給第三格,把物分配第四格。
四格變位: 第一格(Nominativ):又名主格。做主語、表語。
第二格(Genitiv):又名屬格。做定語或介詞的賓語,也可以作不及物動詞或介詞的賓語。
第三格(Dativ):又名與格。做“靜三動四”中的“靜三”;或做間接賓語;或作不及物動詞的賓語;或作只支持第三格的介賓結構中的介詞賓語 第四格(Akkusativ):又名賓格。
做直接賓語或介詞的賓語。 如:Ich mag das Buch von dem Kind.(我喜歡這個小孩子的書。)
這里,ich是一格,das Buch是第四格,dem Kind是von這個介詞支配的第三格。 同樣的意思可表達為Ich mag das Buch des Kindes。
這里,des Kindes是das Kind的第二格,表示為das Buch的定語,即,“這個小孩子的”書。 擴展資料: 學習德語的語法以后還需要掌握德語句子結構的特點: 動詞謂語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賓語或介詞賓語和各種補語。
在普通陳述句中,主語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時,謂語動詞總是居第二位。 如果謂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即由可變部分(時間助動詞或情態助動詞)和不可變部分(動詞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詞)構成,則可變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變部分居句尾,這是德語特有的謂語“框架結構”。
句法的另一個特點是從句中動詞謂語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順序是:連詞或關系代詞—主語和句子其它成分—動詞謂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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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況,只有一個動詞并且該動詞為不可分動詞的,動詞放在第二位.第二種情況,只有一個動詞但該動詞為可分動詞的,則要拆開寫.如fernsehen 看電視,這個動詞就要拆開,sehen放在第二位,fern放在句子最后.如:Sie sieht oft fern.第三種情況,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動詞.(1)若兩個均為實義動詞,則其中一個放在第二位,另一個可通過不定式或者名詞化等方式轉換.(2)眾多動詞中有情態動詞或者助動詞的,則情態動詞或者助動詞放在第二位,其他都動詞放到句子最后(其他動詞中,此時若有可分動詞的,不用分開寫!).主語的話,原則上來說是放在第一位.但有占位副詞或者狀語之類的,則要把這些放在第一位,主語順勢后移.如果沒有這些詞的話,主語不放在第一位也沒什么.主要是要把動詞位置放對,其他的位置自由發揮吧.因為在德語中,是做主語還是賓語之類的,并不是由位置決定的,而是由“格”決定的.。
德語發音規則-求詳細的德語發音規則講解,謝謝
元音音素的發音方法:[a:]:發[a:]時,口張開,開口度大,舌頭平放在口中,舌尖抵下門齒[a]:發[a]時,開口度比[a:]時略大,聲音短促有力[I:]:發[I:]時,嘴角向后咧,舌尖緊抵下門齒,舌面向硬顎前部抬起[i]:發[i]時,下巴略下垂,舌面略低,嘴比發[I:]時大[u:]:發[u:]時,將雙唇盡量前伸,撮成圓形,舌尖輕抵下門齒,上下齒微開,舌面向硬顎后部抬起。
[u]:發[u]時,下巴略下垂,口型較發[u:]時略大。 元音字母的讀音:a:n讀作長音[a:],字母組合aa,ah讀音為[a:]a: 讀作短音[a]a:KammDammdannMannTanteMappenan[a:]-[a]:kam–KammBahn–Bannmahnen–Mannbaden–讀作長音[e:],字母組合ee,eh讀音為[e:]e:ebenge 讀作短音[ε]e:TellerEckeessenBettHeftelfEltern另:?的發音也為:[ε]如:K?lteM?nnerH?ndeB?lle?lter?ndernn輕讀讀音為[]DameLagebekommenbekan讀作長音[i:],字母組合ie,ih,ieh讀音為[I:]i:Tig 短音讀作[i]i:KindTintebittendicknimmtMitteimmerim[i:]-[i]:ihm–imbieten–bittenKiepe–Kippeihnen–innenihn–inMiete-讀作長音[o:],字母組合oo,oh讀音為[o:]o:Op 讀作短音[]o:SonneTonneKofferkommenOstenDorfOrtoffenoftobKommao:]-[]:Ton–TonneNot–NonneBoot–BohnOfen–讀作長音[u:],字母組合uh讀音為[u:]u:MutgutduN讀作短音[u]u:untenundKundedummMundbuntu:]-[u]:nun–NullKuh–Kundegut–Gummidu-dumm。
德語中人三物四的規則
“人三物四”也就是所謂的“雙賓動詞”用法,就是指“一個動詞后面可以跟兩個賓語”,其中一個賓語是人,另一個賓語是物,這時候我們把人分配給第三格,把物分配第四格。
四格變位:
第一格(Nominativ):又名主格。做主語、表語。
第二格(Genitiv):又名屬格。做定語或介詞的賓語,也可以作不及物動詞或介詞的賓語。
第三格(Dativ):又名與格。做“靜三動四”中的“靜三”;或做間接賓語;或作不及物動詞的賓語;或作只支持第三格的介賓結構中的介詞賓語
第四格(Akkusativ):又名賓格。做直接賓語或介詞的賓語。
如:Ich mag das Buch von dem Kind.(我喜歡這個小孩子的書。)
這里,ich是一格,das Buch是第四格,dem Kind是von這個介詞支配的第三格。
同樣的意思可表達為Ich mag das Buch des Kindes。這里,des Kindes是das Kind的第二格,表示為das Buch的定語,即,“這個小孩子的”書。
擴展資料:
學習德語的語法以后還需要掌握德語句子結構的特點:
動詞謂語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賓語或介詞賓語和各種補語。在普通陳述句中,主語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時,謂語動詞總是居第二位。
如果謂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即由可變部分(時間助動詞或情態助動詞)和不可變部分(動詞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詞)構成,則可變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變部分居句尾,這是德語特有的謂語“框架結構”。
句法的另一個特點是從句中動詞謂語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順序是:連詞或關系代詞—主語和句子其它成分—動詞謂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德語
德語句子的狀語有順序要求嗎
Wo bist du "jetzt"? (時間狀語)Ich gehe "zur Schule"? (地點狀語) Das Geschaeft bleibt "wegen Umbaues" geschlossen. (原因狀語)"Wenn es nicht regnet", komme ich. (條件狀語)"Ich komme, "um meine Freundin zu besuchen". (目的狀語) Er verkauft alles "zu kleinen Preisen". (方式狀語) "Obwohl er mein Freund ist", ich kann ihm in diesem Fall nicht helfen. (讓步狀語) Wuerden Sie bitte "langsamer" sprechen? (情況狀語) 從上面的例句看,狀語(除從句狀語外)一般是放在句尾。
德語的基本常識
除了26個拉丁字母外德語還有其他四個字母:? ?、? ?、ü ü、?瑞士德語已正式廢除了?,一律用ss;x和y只用于拼寫外來詞;20世紀30年代以前,德語一直用花體拉丁字母,以后普遍使用普通的拉丁字母。
德語有5個單元音:a、e、i、o、u,3個變元音 ?,?,ü,這8個元音都有長音和短音;有三個復合元音:ei(ai,ey,ay)、au、eu(u)。元音的長短區別是德語語音的重要特征。
長元音和短元音具有區別詞義的功能,如Staat(國家),Stadt(城市)。長元音的拼寫標志可以是元音字母重疊aa、ee、oo、ie,也可以是在元音字母后加h作為長音符號,如ah、eh、ih、oh、uh、?h、?h、üh,也可以是在元音后加個輔音字母,如Bad、gut。
短元音的標志是在元音后有重疊的輔音字母或兩個以上的輔音,如Bett、Bild。元音e在非重讀音節和前綴中大部分弱化,在后綴中和詞尾中完全弱化。
輔音的特點有:有7對清濁相對的輔音。濁輔音b、d、g在詞尾時起清化作用,如:lieb、Feld、Tag末尾的輔音分別發成[p]、[t]、[k]。
顫音既可發舌尖音[r],也可發小舌音[R]。德語的詞按語法功能分為10類:冠詞、名詞、代詞、形容詞、數詞、動詞、連詞、介詞、副詞、感嘆詞。
前六類有詞形變化,稱為可變詞類;后四類無詞形變化,稱為不變詞類。德語中的名詞第一個字母必須大寫。
這個規則也是從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開始的。尤其在使用動名詞時這個規則往往導致錯誤,因此90年代時討論修改正字法時有人提出廢除這個規則。
雖然這個建議得到一些知名的語言學家和一些有權威的報紙和電視節目的支持,它受到大多數人反對,因此沒有被采納。德語名詞有3種性(陽性、陰性和中性),除了直接對人的名詞的性比較規則外其它的詞的性往往沒有規律。
德語還有4個格(主格、賓格、與格、所有格)和兩個數(單數、復數)。在使用中,除名詞本身發生某些變化外,主要依靠名詞之前的冠詞、代詞、形容詞和若干數詞的變化來表示名詞在句中的性、數、格。
動詞的變位包括人稱、數、時:包括現在時(pr?sens)、過去時(Pr?terium)、將來時(Futur I)、現在完成時(Perfekt)、過去完成時(Plusquamperfekt)和將來完成時(Futur II)、語態(主動語態、被動語態)、語式(直陳式、命令式、虛擬式)的變化。德語句子結構的特點:動詞謂語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賓語或介詞賓語和各種補語。
在普通陳述句中,主語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時,謂語動詞總是居第二位。如果謂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即由可變部分(時間助動詞或情態助動詞)和不可變部分(動詞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詞)構成,則可變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變部分居句尾,這是德語特有的謂語“框架結構”。
句法的另一個特點是從句中動詞謂語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順序是:連詞或關系代詞—主語和句子其它成分—動詞謂語。德語的詞匯量估計為30萬~50萬。
按其來源可以分為3種:1,繼承詞,指從印歐語和日耳曼語時期流傳下來的詞語及其派生詞與復合詞;2,借詞,指在歷史上從外族語吸收并已為德語同化了的詞;3,外來詞,指從外族語吸收而仍然保留原有特點的詞。繼承詞和借詞的重音大部分在第一個音節上,外來詞的重音在最后一個音節或倒數第二個或第三個音節上。
詞匯構成的特點是大量使用派生與復合的手段,復合構成在德語構詞法中最為普遍。兩個以上的各種詞類的詞均可復合成一個新詞。
名詞第一字母都要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