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伯克段于鄢中“佗邑唯命”的春秋筆法是什么
一、春秋筆法:
《春秋三傳》對此處的春秋筆法有不同的闡釋,主要集在對鄭莊公和共叔段二人的態度上。《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公羊傳》認為“克”的意思就是“殺”,用成“克”是強調鄭莊公的罪惡。《春秋谷梁傳?隱公元年》:“段弟也,而弗謂弟,公子也,而弗謂公子,貶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何甚乎鄭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于殺也。”聯系前后可知,《谷梁傳》將“克”釋為“能殺”,認為《春秋》不稱段為“弟”,亦不稱為“公子”,表明有貶斥其“失子弟之道”的意思。而貶責鄭伯就更甚一格了,因為鄭伯處心積慮,存心要除掉弟弟,還窮追猛打,如同從母親懷中奪殺共叔段。《谷梁傳》認為鄭伯應該“緩追逸賊”,方符合“親親之道”。范寧的《谷梁傳集解》還進一步指出,按一般的《春秋》例,君殺大夫是不書地名的,此處書“鄢”,表明鄭伯殺的不是大夫,而是自己的弟弟,有強調此事的作用。
《左傳》注疏有對春秋筆法的提示。杜預注:“不稱國討而言鄭伯,譏失教也。段不弟,故不言弟,明鄭伯雖失教而段亦兇逆。”杜注顯然認為《春秋》經文有將莊公兄弟二人各打五十大板的態度。孔穎達的疏解發揮了杜注:國討者,謂稱國若人。稱國稱人,則明其為賊,言一國之人所欲討也。今稱鄭伯,指言君自殺弟,若弟無罪然,譏其失兄之教,不肯早為之所,乃是養成其惡,及其作亂,則必欲殺之,故稱“鄭伯”,所以罪鄭伯也。傳例母弟稱弟,段實母弟,以其不為弟行,故去弟以罪段也。兩罪之者,明兄雖失教,而段亦兇逆也。《釋例》曰:“兄而害弟者,稱弟以章兄罪,弟又害兄,則去弟以罪弟身。統論其義,兄弟二人交相殺害,各有曲直,存弟則示兄曲也。鄭伯既失教,若依例存弟,則嫌善段,故特去弟。”按杜預之意,“鄭伯克段于鄢”,若無貶責鄭莊公和共叔段的話,就似乎當說成“鄭國討弟段于鄢”,或者“鄭莊公討弟段于鄢”,即不言“鄭伯”,又不去“弟”。筆者的看法是:第一,“鄭伯克段于鄢”確實顯示了孔子在修《春秋》時對人物的褒貶態度(當然這里是貶責)。孔子修《春秋》,有著強烈的救世目的,《孟子?滕文公下》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孔子思想中,非常重視“和”。《論語?學而》:“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這種“和”表現為多個層次,就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個人和家庭的和諧是基礎,尤其是男人,更應擔負更多的責任。《孟子?梁惠王上》:“《詩》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按這個標準來衡量,莊公兄弟二人都沒有做到,以致于讓一場家庭矛盾演變成了一出政治風波和戰爭,給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了災難。在這場矛盾中,莊公、母親、共叔段,都有不可推委的責任,《春秋》經中雖然只一句話,但孔子批評之態度或明或暗,盡寓其中。
二、簡介:
《鄭伯克段于鄢》是《春秋左氏傳》中的名篇。主要講述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鄭莊公同其胞弟共叔段之間為了奪國君君權位而進行的一場你死我活的斗爭。鄭莊公設計并故意縱容其弟共叔段與其母武姜,其弟驕縱,于是欲奪國君之位,莊公便以此討伐共叔段。莊公怨其母偏心,將母親遷于潁地。后來自己也后悔了,又有潁考叔規勸,母子又重歸于好。
二、什么是春秋筆法
春秋筆法是孔子首創的描述寫法,稱"微言大義",在敘事時暗含褒貶,委婉的表達作者的傾向。左丘明概括為"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寓褒貶于曲折的文筆之中,不直接表明自己的態度。形容文筆委婉。
文中的鄭莊公扮演著雙重的社會角色:一方面,作為國君,他是一個出色的政治家,具有政治家的謀略和素質,有遠見、沉著冷靜、思維縝密;另一方面,作為兒子和兄長,對母親意見的尊重以及對弟弟的一再忍讓,說明他對母親姜氏和弟弟共叔段是有感情的,體現了他人性化的一面,他重義、重情。
三、司馬遷說:鄭伯克段于鄢,出于春秋筆法可以理解不說鄭公,那為什么
1、首先,鄭國的爵位本來就是伯爵, 在和其他諸侯并稱時,鄭君被稱為“鄭伯”。
《左傳》昭公十三年載鄭子產說:“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制也。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鄭,伯男也”,是說鄭為伯爵,而在男服,所以讓它承擔“公侯之貢”,是不合理的。
2、對鄭國不稱公的貶義
《公羊傳》隱公五年說:“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后稱公。”“天子三公稱公”,在成康以后,凡是王室的執政卿士都可以稱“ 公”,享受公爵待遇。
在東周時期,僅從《左傳》上看,不論是諸侯入為王朝卿士的,如鄭武公、鄭莊公、虢公,還是畿內諸侯、大夫擔任卿士的,如召昭公、召戴公、單襄公、單穆公、尹武公、尹文公、王叔文公、劉康公等也都一律稱公。
鄭國是周宣王分封給他弟弟的諸侯國,和其他的大諸侯國相比,國土并不大,歷史并不長。然而由于頭三代君主---鄭桓公、鄭武公、鄭莊公都在王室擔任卿士,因此鄭國的地位在東周初年可謂舉足輕重。在周王朝做卿士的諸侯,能被稱為“公”。
所以,在先秦兩漢文獻中,周代諸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排列是有序的。天子所封諸侯的爵號一國只有一種。但是天子允許各級諸侯在國內稱公,允許諸侯臣子在安葬其君時稱公。這種“公”,已不是爵稱,而是尊稱。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鄭莊公因為在王室擔任卿士從而在伯爵的基礎上得到了“公”的尊稱。《鄭伯克段于鄢》意在貶鄭莊公,故將其稱呼貶回“鄭伯”。
四、“春秋筆法”指的是
“春秋筆法”是指孔子首創的一種文章寫法。《史記·孔子世家》說 :“孔子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游、子夏之徒,不能措一辭,不能改一字。”即指此。
《春秋》是我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它用語準確,選詞嚴謹,常根據事件的性質、情形和結果以及作者對該事件的態度,選用不同的詞語。《春秋》的記事極簡短,一般一件事只有一兩句話。可是這極簡短的記敘,往往微言大義,有著很豐富、很深刻的含意,不僅表現了作者的思想傾向,而且也給讀者以深刻地影響。
例如,《春秋》中,“鄭伯克段于鄢”,雖然只四六個字,卻記錄了這樣一件大事:魯隱公元年,鄭國君之弟共叔段,謀劃奪取哥哥鄭莊公的君位,莊公發現后,巧施心計,采取欲擒故縱的手段,誘使共叔段得寸進尺,愈加驕橫,然后在鄢這個地方打敗共叔段,使他“出奔”。《左傳》對《春秋》這句經文隱含的褒貶用意解釋道:“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春秋》中這句話,從表面上看,似乎的純客觀的記錄,不流露作者的思想傾向,實際上是有褒有貶的。
后來,人們就把這種文筆曲折、微言大義,并帶有一定傾向性的文字稱為“春秋筆法”
五、五.以《鄭伯克段于鄢》為例,說明什么是“不待論斷而敘事之中即見其
漢代的司馬遷很擅長于將自己的主觀感情和評價寄于敘事之中。
顧炎武《日知錄》說:“古人作史有不待論斷而敘事之中即見其旨者,惟太史公能之。”如《史記·李將軍列傳》,司馬遷對名將“飛將軍”李廣的忠勇愛國的氣節很贊賞,對他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對朝廷不明罰賞十分憤慨。
這一愛憎之情,作者并沒有直接宣泄,而是不厭其煩地渲染李廣的勇武機智和正直廉潔,就連他箭射猛虎、中石沒鏃、愛士如子的細節都不放過;同時,又寫他屢建大功,不曾得到封賞,而才能和名聲都在其下的李蔡卻被封侯。兩相對照,意味深長。
最后,李廣受屈自刎。司馬遷寫到,“廣軍士大夫一軍皆哭。
百姓聞之,知與不知,無老壯皆為垂涕”。將李廣在民眾中的威望,以及軍民對李廣的敬重、同情與惋惜都寫了出來,也寫出作者自己的褒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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