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消費維權為主題的口號
1、隆重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2、2006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工作年主題“消費與環境”;
3、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文明社會;
4、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
5、人人講誠信,社會更文明;
6、以人為本,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消費維權工作;
7、踐行“三個代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8、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體現;
9、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0、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劣質商品行為;
11、加強消費教育,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
12、構建農村消費維權網絡,切實保護農民消費權益;
13、推進農村放心店工程,維護農村消費者安全;
14、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15、公平誠信,放心消費;
16、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權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
17、加強社會監督,維護消費者權益;
18、維護食品消費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9、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20、全市工商機關全力開展“三深入、兩服務”促振興活動
21、為消費者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
22、服務消費者、服務經濟發展、服務社會和諧
23、善待消費者 服務消費者 贏得消費者
24、以人為本 依法維權 和諧共贏
25、以和解促和諧 以和諧促發展
26、綠色消費 低碳生活 造福后代
27、打擊假冒偽劣 拒絕欺詐騙銷
28、維護農村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村消費者需求
29、加強消費維權“一會兩站”建設,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發展
2.關于維權消費的作文
拿起消費維權的武器 《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名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一號公布。
正因為有了消費權益保護法才使得消費者們具有了維權意識,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曾經聽過這樣一個事例:某消費者在商場買了一瓶廉價的染發劑,不曾想頭發沒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討個說法,卻不知到哪里投訴。
家人勸解:“幾元錢的東西就忍了吧,和商場發火還把自己氣出病來,實在不合算。”這話聽似有理,可是我們先不談自己的氣能否忍耐,只說商場繼續出售這樣的染發劑會坑害消費者,這就說不過去了。
所以,這位消費者決定通過12315向商家討要說法,經過有關部門檢驗,確定此人購買的染發劑上的包裝標示、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和公司名稱有明顯的印刷錯誤,屬不合格產品。消費者如愿以償地得到了退款。
通過這件事我們應該體會到三點:一,應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12315的作用,告知消費者12315這么一個消費維權平臺的存在,讓廣大群眾了解,信任和支持12315活動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12315真正成為廣大消費者心目中的維權武器;二,通過事例告訴消費者在維權的道路上決不能容忍遷就,對危害消費者利益的事要堅決抵制、揭露、斗爭。否則會茲長不良商家的僥幸心理,受害的終究是廣大消費者;三,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開設“消費知識專欄”或“講座”,向廣大消費者介紹一些辯真識假的常識,深入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識,鼓勵,支持消費者學法,懂法,用法,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些年來,雖然消費者維權的意識在不斷覺醒,維權的吶喊在不斷增強,維權的隊伍在不斷壯大。但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還在一幕一幕不停地上演著,有些甚至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因此,消費維權的路還很長,有關部門的維權力度還有待加強,商業行為還有待進一步規范,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還有待提高。希望廣大消費者投入到消費維權的行列。
拿起消費維權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吧。
3.有關消費與維權的作文
20年后誰來扛起消費維權這桿大旗 “關于'3·15'的選題越來越不好做了,想找個典型案例都很困難,小的沒說服力,大的做不了。”
這是筆者近日聽到的幾句抱怨話,說話者是某省會城市媒體記者。他們的意思是說,過去那種制造偽劣產品或假冒名牌的典型案例在逐年減少,而消費者關注的許多熱點話題,如:醫療教育收費、物業管理矛盾、手機單向收費、高油價等,普通媒體卻根本無法撼動。
這些問題要么涉及社會深層次矛盾,要么與國家產業政策有關,有些甚至要通過立法才能解決。 眼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就要到了。
今年“3·15”的主題是“消費和諧”。可“消費和諧”的前提是什么呢?除了人們經常談到的“誠信”二字,在筆者看來,消費“規則”顯得尤為重要。
1984年,中國消費者協會成立。為億萬中國消費者維權的責任,責無旁貸地落在了“中消協”肩上。
從普通商品維權,到涉及消費者生命安全的產品質量維權;從售房面積縮水,到聲討“霸王條款”;從三菱帕杰羅召回,到日航客機滯留索賠……對一個沒有執法權的社會團體來說,能達成眾多消費維權問題的解決,中消協功不可沒。 如果說在過去的20多年里,一直由各級“消協”肩扛消費維權這桿大旗的話,20年后,它還能扛得動嗎?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消費維權的內涵和形式也在悄悄發生變化。
像過去那樣,明目張膽做牛皮紙皮鞋,給豬肉注水,勾兌有毒假酒……類似案例已經明顯減少,而消費者識別這種違法行為的能力和意識也在逐漸加強。隨之而來的是,消費者對醫療、教育、房價、物業管理、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等等問題更加關注。
就拿醫療糾紛來說,我國《消法》并沒有將其列在其中,看病就醫究竟算不算消費,在法律上還沒有明確定論。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患者要想維權,可以說非常困難。
再如,實行手機單向收費、取消電話月租費、取消移動電話漫游費,消費者呼吁了多年,除了手機單向收費在全國絕大多數城市早已實行,其他兩項收費信息產業部絲毫沒有松動的跡象。拿移動電話漫游費來說,幾乎沒有成本,它的收取完全違反《價格法》中成本定價的原則,可一收就是許多年。
即使單向收費在全國多數地方已經實行,仍然被政府列為“政府定價”的范圍。而堅持收費的所謂專家,竟然都以“國際慣例”為托詞。
更有甚者,時任信息產業部部長的某領導,要人們打電話時“長話短說”。 在涉及汽車消費的糾紛中,還有一些基層法院以汽車不屬于生活消費品(而視為生產資料)為由,不予受理或不適用《消法》判決。
這樣處理的后果是,消費者只能依靠《產品質量法》來維權。假如消費者因汽車質量出了車禍,遇到這種糾紛,消費者先得拿出近10萬元的鑒定費去做質量鑒定。
對普通消費者來說,無疑堵死了消費維權的惟一道路。如今私家車已經進入千家萬戶,還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怎能讓人信服? 類似問題還有很多,它反映的是個政策導向問題。
有些問題有它的歷史淵源。也許在特定時期制定的某種政策是對的,但當它越來越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越來越阻礙消費公平的時候,國家是不是要考慮改改這種“規則”。
而這一“規則”的改變,恐怕不應當由“消協”來擔綱。“消協”只能起到提示和引導的作用。
因此,如果說過去的20年是“消協”在高舉消費維權這桿大旗的話,今后政府則應當承擔更多責任。
4.關于消費維權的問題
1.找家長跟其協商;
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3.直接向工商局反映;
4.最終辦法是憑發票起訴他,鑒于還是學生,可以找監護人代理,但訴訟成本可能會大一些,比如調查取證之類的。
5.依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 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5.消費與維權的作文
與狗有關的故事記得在我上五年級的時候,表妹家養了一條狗.據說才3個月,非常可愛,圓嘟嘟的,毛茸茸的,體型很小,大約高30CM長70CM吧.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高興的就趕緊沖到三樓敲他家的門.人在等待的時候,似乎時間過的很慢,當我快等的不耐煩,表妹把門開了,說:“干什么啊?”我嘿嘿一笑“聽說你家養了條狗~想看看,可以不?”“喔~~~~~~,你消息蠻靈通的嘛,進來吧。”
便走了進去,還邊說:“這條狗是我伯伯送我的,可不許瞎玩。”找到狗狗了,在一個盒子里睡覺呢。
“恩恩,哇。
.好可愛~嘿嘿,我摸摸”當我的目光找到它時,不自覺的說。自顧自的走了上去,手還差一點摸到的時候,啪的一聲手被打了。
“嚴重警告你,想要我同意,先去買根火腿腸。”我呼的一聲跑了出去,5分鐘后,我出現了,拿著一根火腿腸分成兩半,給了表妹一半,這時小狗已經醒了,正瞇著眼睛跟表妹玩,我也再次伸向它:全身熱烘烘的,很溫暖,還很軟。
心里別提有多高興了,因為以前就很喜歡狗了,現在只要想起以后可以天天和它玩,就情不自禁的笑。突然,表妹說:“對了,我有事得出去一下,你跟它玩吧~照顧好它”我滿心歡喜的答應,待門一關上,就和狗狗玩耍了起來。
后來的幾個月里,它最聽我和表妹的話。常常跟著我們兩玩。
可是后來伯伯把狗要回去了,我們在也沒有見過他了,狗狗被抱走的時候,非常不愿意,總是從伯伯的懷里掙脫了出來,又跑回來。哎,狗真是通人性啊! 驚喜 上課了,我們的杜老師像往常一樣拿著備課本來到了教室,一推開門杜老師驚呆了。
教室里居然一個人也沒有啊!杜老師納悶了: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不會是我走錯了教室?熊老師看了看:沒錯呀!六(5)班,這班學生怎么搞的,平常不都很聽話嘛,怎么今天這么淘?算了我先來備一會兒課吧!杜老師心想。過了一會,門“吱扭”一聲開了,六(4)班的班長進來了。
杜老師見了說:“小王,怎么搞的,同學們呢?”“老師,您別著急,一會您就知道了!”“啪、啪、啪!”在王班長的拍手聲中同學們全都來了,王班長用紗巾把老師的眼睛蒙住然后帶老師到一個盒子面前,“老師,您可以摘下來了!”頓成龍說,隨后打開了盒子為老師解開了紗巾。杜老師驚呆了!在他的面前是一個大蛋糕和各位同學。
杜老師說:“我想起來了,謝謝同學們,謝謝!我錯怪了大家!”“老師,來點蠟燭吧!”同學們插好了30根蠟燭說:“祝杜老師25歲生日快樂!”“來,我們一起唱《Happy birthday to you !》課代表說到。“Happy birthday to you ……”大家齊聲唱著,杜老師激動的流下了淚水,說:“同學們,謝謝!你們居然記得我的生日,我自己都忘了。”
杜老師拿來刀子準備切蛋糕了,“來來來!同學們一人一份!”我們興奮的接著蛋糕,這樣每個人都吃到了蛋糕,大家笑著、吃著…… 歡笑聲飛出了窗外,飄蕩在校園上空,天空似乎更藍,草地似乎更綠了······ 青春日記 我在青春的日記里流浪,迷惘的腳步一行一行,走過歡喜走過憂傷,走過那些莫名的惆悵,還有那初次動情的地方,當年齡在記憶里成長,我的目光我的歌唱,每一天都在這里珍藏,我對你談起的那些夢想,還有我的年少輕狂,青春的日記應該充滿陽光,照亮了每一頁年輕的時光,積蓄溫暖積蓄力量,因為我和我的夢正奔跑在路上,來不及嘆息來不及思量,來不及回頭望,因為青春正長,青春正在成長. 聽著沙寶亮的青春日記,那多愁善感的旋律,我的內心被它深深的震撼了,青春是我們成長的力量,它推動著我們成長,或許年齡會增多,我們會變老,但是青春不老,我們的心未老,那,我們就還年輕!我知道,當我在若干年以后,再聽這首歌的時候,我會有不同的感受,會因為它找到過去,回憶過往,重新喚起我那衰老的心靈.但是現在! 路邊小販不可信,否者你很有可能被騙的,比如以下兩位: 1.記者到斗門采訪時路過白藤頭珠海大道旁的農產品小市場,偶然拍到這么一幕場景,路邊的小販看到有人停車或是路過,就哄擁而上,騙取過路人購買死了的臭螃蟹。 你看,一輛過路車剛停下來,幾個端著裝滿螃蟹塑料盆的小販便立即圍了上來,說螃蟹是糕蟹,便宜賣,本來糕蟹市場上要2、30元一斤,現在盆里這里有5、6斤,只收3、40元,得趕快買,賣完我要馬上回家了。
一位買主告訴記者,當時買的時候,幾個小販哄擁而上,吵得我也沒有細看螃蟹,便買了下來,等我再細看時才發現,原來買的糕蟹全死了,而且其臭難聞。等買主回頭再來找說法時,賣主早已跑得無影無蹤了。
這位買主一氣之下把死了的臭糕蟹倒在地上,立即便招來了無數的蒼蠅。據了解,這些小販賣的死蟹是從白藤頭水產品市場和養殖基地收集來的,小販們利用物美價廉的消費心理和過路人急于趕路的心態欺騙了許多過路人。
我們希望大家千萬別貪圖便宜,以免受騙上當。也呼吁有關部門管一管,別讓這些路邊小販的欺騙行為再繼續下去。
6.有哪些消費者維權的經典案例
一、“僅此一天”天天搞 虛假宣傳終被罰
【案例簡介】2016年5月,消費者劉先生在“天貓網”某網店花29.9元購買了一件正在搞“僅此一天”促銷活動的窗簾,事后發現該窗簾的宣傳頁面連續數天使用了“僅此一天”的宣傳用語,于是劉先生向紹興市12315中心投訴。
【處理結果】經調查,發現該網店不僅連續使用“僅此一天”的促銷宣傳用語,且同一規格產品的促銷價與平時售價相同。商家與消費者劉先生自行協商,補償劉先生500元。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袍江分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查處,認定當事人行為構成虛假宣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同時做出罰款3600元的處理。
【案例點評】該案中網店虛假廣告的銷售行為屬于典型的消費欺詐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背了誠信原則,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對該消費欺詐行為啟動“訴轉案”,從而加大對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網絡消費環境,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三無”侵權枕套網上賣 賠償罰款示懲戒
【案例簡介】2016年9月,消費者張先生在天貓某旗艦店購買了一件58元的枕頭套。貨送到后,張先生發現該款枕頭套無廠名廠址、成分、洗滌方式等產品標識,遂向該旗艦店所屬的柯橋區12315投訴,要求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賠。
【處理結果】柯橋區市場監管局12315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向消費者張先生進行了解,并對該網店銷售商品進行檢查,發現該枕頭套確實沒有標注廠名廠址、成分和洗滌標識等。經調解,網店同意退貨并賠償消費者500元。同時,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此網店為生產廠家的其中一個批發商,生產廠家是以淘寶網上“一件代發”的模式進行銷售(“一件代發”系指批發商負責網上接單后,實際由生產廠家代替該批發商直接向賣家發貨的銷售模式)。經查,該枕套生產廠家涉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遂啟動“訴轉案”機制。經過嚴密的調查,認定該公司的行為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的枕套、被套,并處罰款人民幣28000余元。
【案例點評】該案中,枕套生產廠家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對該消費欺詐行為,按照“新消法”退一賠三規定,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啟動“訴轉案”,以行政剛性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7.消費者維權的忠告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個復雜而廣泛的問題。
以下僅就日常投訴處理中經常遇到的情況告知廣大消費者。 ①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適應索要有效票據。
這是日后投訴是必不可少的證據和經營者必須提供的; ②理智對待廣告。廣告不是合同組成部分,與你的象形可能差距很遠。
因虛假廣告而受損的消費者不少,能得到賠償的卻不多。 ③請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正確使用和維護商品,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是得不到賠償的; ④旅游慎選旅行社。
應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旅行社,訂立“旅游合同”、詳細確定吃、住、行、游的具體檔次標準; ⑤購物時最好貨比三家,了解的商品知識越多,上當的可能性越小; ⑥購買保險應充分了解保險條款及退保條件,不要輕信推銷員的一面之詞; ⑦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眾多。如果發生傷人事件,應保護好現場并盡快投訴。
另外,箱裝批九比散、捆裝的安全一些,瓶啤應輕拿輕放,即碰撞、過熱,遠離兒童; ⑧超市購物應留心。購物后應驗對電腦價單,防止錯誤發生。
出現服務員、保安誤解您偷拿商品的情況,應盡量保持冷靜,撥110要求執法機關處理。商場是無權搜身和限制人身自由的; ⑨將衣物送交干洗店時應請店方仔細查看無破損,收取衣物時更要當面檢查有無變形、褪色、破損情況。
送洗昂貴衣物應要求保值精洗,保存原始購物憑證,以備受損索賠; ⑩購買電訊產品警惕“水貨”和入網偽標; ⑾購買食物、化妝品應證明保質期; ⑿減肥沒有靈丹妙藥,它只能在合理飲食和運動的基礎上發揮輔助效用。應警惕減肥藥物的副作用,他們對新章、神經等系統會造成損害; ⒀郵購詐騙屢見不鮮,莫輕信廣告,輕易匯款; ⒁家居裝修陷阱多,應找信譽好的單位施工,訂立合同,避免“包工包料”,施工結束應驗收,合格后方可簽字付款; ⒂進行大額消費時(購房、購車、出國旅游)不妨請律師幫助,不要舍不得律師費而最終吃了大虧。
8.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口號
1、指導消費者合理消費,促進市場繁榮發展
2、擴大消費是經濟發展的需要
3、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責任
4、消費維權、營造公平消費環境
5、化解消費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6、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7、倡導誠信興商、促進社會公平公正
8、積極開展國民消費教育工作指導引領人民科學合理消費
9、以人為本、切實保護好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協七項法定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