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懸賞廣告是邀約邀請還是要約
普通廣告屬于要約邀請 懸賞廣告屬于要約.
我們不妨通過以下比較著來說
第一,含義上的區別: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提出條件,望對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辨證的講若對方變更了要約人的條件,則構成反向要約,原來的要約視為失效.
要約邀請是希望對方向自己提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可以這樣理解,要約邀請提出的不是具體條件而是意思表示(想法)
第二,后果上的異同
普通廣告基本上都是在價格數量質地都沒限制的范圍內希望對方購買(有意向則需要再談) 屬于要約邀請. 懸賞廣告一般是對指定行為的承諾,承諾的條件一定,要求對方行使特定的行為,對方只要完成則合同成立.
另注:
對于懸賞廣告
有不同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是單方行為說.單方行為即使該法律行為成立,構成相應的法律關系.
一種是合同說,合同說屬于要約,完成行為則構成承諾,合同成立.形成法律關系這個是你在提出這個問題時候先認可的學說.
贅述了好多,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系統的理解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