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魚我所欲也的字詞解釋,要全面,各位幫幫我
原文 魚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wéi)茍(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wù)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編輯本段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愿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然而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不做只求利益,不擇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情,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么一切能夠用來避開禍患的手段,有哪一樁不能采用呢?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過某種手段就可以得到生存,卻有人不采納它。
因此人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情。不僅賢德的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這種思想,只是賢人能夠不喪失它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餓死。〔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用腳踢著給他,討飯的叫花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優厚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那優厚的俸祿對于我有什么好處呢?(只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有人仍然這樣做)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
注釋1.欲:想要,喜歡 。所欲:喜愛的東西。
2.熊掌:熊的腳掌,是極珍貴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時獲得。
兼,同時進行幾件事或據有幾樣東西。得:得到。
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取:選取。 舍生而取義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過; 于:比。 6.茍得:茍且取得。
意思是只為求利益,不擇手段,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7.患:禍患,災難。
8.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 9.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
者,……的辦法。 10.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1.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通過這個辦法獲得生存手段而不用的人。
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2.非獨:不單,不僅。
獨,只,僅僅。 13.勿喪:不丟掉,不喪失。
喪:喪失,丟失。 14.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可譯為“籃” 15.豆:古代一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制,陶制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
16.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爾:助詞。
《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饑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個饑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
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舍,后來餓死了。
呼:吆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而,連詞表修飾。
17.蹴(cù)爾:踩踏食物的樣子。 蹴:踐踏。
18.不屑:認為不值得,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9.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高官厚祿。
萬鐘,這里指高官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則,連詞,這里表假設。“辯”通“辨”,辨別20. 何加:有什么益處。
加:好處。 21.奉:侍奉。
22.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
與,通“歟”,語氣助詞。 23.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鄉通"向",原先,從前。 24. 已;停止,放棄。
25.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26.是故:因此。
27.能:能夠。 28.行道之人:路上饑餓的行人。
通假字1.“得”通“德”,。
2.魚我所欲也的翻譯及重點字詞的所有翻譯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
二者不可得兼(3),舍(4)魚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為茍得(9)也;死亦我所惡(10),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
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則(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20)也?由是則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23)賢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27)耳。 一簞(28)食,一豆(29)羹,得之則(30)生,弗(31)得(32)則死。
呼爾(33)而與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爾而(37)與之,乞人不屑(38)也。萬鐘(39)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40)焉!為宮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識窮乏者(43)得我(44)與(45)?鄉(46)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47)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謂失其本心(49)。
注釋譯文 字詞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
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
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
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饑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
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40)何加:有什么益處。何 介詞結構,后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
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白話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
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
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
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
3.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注釋
1、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2、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
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
爾,語氣助詞。 (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
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40)何加:有什么益處。
何 介詞結構,后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3、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 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 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
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擴展資料: 1、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謝的意思。
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2)“鄉”通“向”,從前。
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 (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于“嗎”。
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 (4)“辟”通“避”,躲避。
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5)“辯”通“辨”,辨別。
例句:“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3、作品出處 《孟子·告子》: 《孟子·告子》記錄了孟子和其學生告子(一說是墨子的學生)之間有關人性道德的討論;和《論語》類似;是孟子“性善論”思想較。
4.《魚我所欲也》的翻譯和詳細的詞語解釋 急
鮮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
(如果)兩樣東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想要的。
(如果)生命和正義不能夠同時得到,(只好)犧牲生命來保住正義。生命本是我喜歡的,(可我)喜歡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茍且偷生的事。
死亡本是我厭惡的,(可我)厭惡的東西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所以(遇到)災禍也不躲避呀。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茍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采用。
靠某種不義的門道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干。這樣看來,喜歡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最終不喪失掉罷了。
一碗米飯,一盅肉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餓死。(可是)惡聲惡氣地遞給人家,(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給人家,討飯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對優厚的俸祿卻不區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它。那優厚的俸祿對于我有什么好處呢?(只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
5.孟子的《魚我所欲也》的全文、譯文及相關的字詞解釋
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歟”)?鄉(通:向”過去,從前.下同)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種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事情,哪有不采用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鐘”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
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6.魚我所欲也 (原文和翻譯,字詞翻譯,思想感情)
魚,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2) 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3),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爾而與之(4),行道之人弗受;蹴爾(5) 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6) 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7) 我歟?鄉(8) 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9) 乎?此之謂失其本心(10)。《魚,我所欲也》-注釋編輯本段 (1) 熊掌:熊的腳掌,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食品。
(2) 辟:同“避”。躲開,避免。
(3) 簞:古代盛食物的竹器。豆:古代盛羹湯的器具。
羹:用肉或菜調和五味做成的帶湯的食物。(4) 嘑:同“呼”。
爾:語助詞。(5) 蹴:踐踏。
爾:語助詞。(6) 萬鐘:指豐厚的俸祿。
鐘:古量器名,六斛四斗為一鐘。一斛為十斗。
(7)得:同“德”,感激。(8) 鄉:同“向”,向來。
(9) 已:止,罷休。(10) 本心:即本性。
這里指道德之心,羞惡之心。《魚,我所欲也》-譯文編輯本段 魚是我喜歡的,熊掌也是我喜歡的。
(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熱愛的,正義也是我熱愛的。
(如果)不允許同時擁有這兩者,(只好)犧牲生命以堅持正義。生命本是我熱愛的, (可我)還有比生命更值得我熱愛的,所以(我)不肯為了熱愛生命就茍且偷生;死亡本是我厭惡的, (可我)還有比死亡更讓人厭惡的,所以我不因為厭憎死亡就逃避禍患。
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那么一切求生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令人厭憎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茍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干。
這樣看來,有比生命更值得熱愛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值得厭憎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始終保持罷了。
一碗米飯,一盅肉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會餓死。(可是)惡聲惡氣地遞給人家,(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給人家,討飯的叫化子也不屑一顧。
對于優厚的俸祿,有人不區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它。那優厚的俸祿對于我有什么好處呢?(只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
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不停止,)這就叫作喪失了他的本性。本章論述生與死、義與利的關系,指出“義”的價值高于生命;為了堅持正義,必要時應當“舍生取義”。
盡管孟子所謂“義”,指的是儒家的倫理道德標準,有其具體的階級內容,而且他還認為道德是人先天就有的,不免陷入唯心主義,但他堅持理想、維護正義的精神卻是值得贊賞的。事實上,中國歷代都不乏舍生取義、殺身成仁的志士,用他們的頭顱和熱血詮釋了孟子的理念。
孟子相信,世上有很多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比如道義、尊嚴,它不僅對有才德的人,對一切人都是更值得追求的東西。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本心,都有良知。
這種把可貴的品質看作是普通人都能夠擁有的東西,而不是圣人的專利,事實上包含有一定的平民意識,是值得肯定的。因此,孟子希望人們能夠明辨是非、體察情理,弄清什么是人最需要、最應該追求的東西,不要因為貪得利益而喪失自己最美好的情操和品質。
這其實是對于社會的一種呼吁。 孟子還斥責了那些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可恥行為。
孟子認為:“萬鐘則不辨理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如果財富的獲得是以犧牲人的品格、尊嚴、正義感為代價,那么追求財富就會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我們擁有財富的目的是要使我們生活得更有尊嚴,生活得更加幸福,這種認識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在現代社會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精神貧乏、物欲橫流成為一個越來越突出的問題。
一部分人缺乏理想,一味貪求物質享受。為了追求財富,有人良知泯滅,不惜犧牲國家、民族的利益;有人廉恥喪盡,不惜出賣肉體、出賣靈魂、出賣人格。
這種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做法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就已被孟子所否定。孟子“萬鐘于我何加焉”的追問對于這些人來說,應該是一記當頭棒喝。
文章雖然論述的是抽象的理論問題,但卻毫無枯燥之感,這得益于作者善于運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做喻,比如用魚和。
7.魚我所欲也的字詞整理
1. 選自《孟子·告子上》,題目是編者加的。
《孟子》是記錄戰國時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軻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學、倫理等思想觀點和政治活動的書,現存七篇。 2. 熊掌:熊的腳掌。
古人認為珍貴的食品。 3. 茍得:茍且取得。
這里指的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4. 辟:同“避”躲避。
5.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義。 6.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
“者”在這里指代辦法。 7.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8.由是則生而又不用也: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
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9. 非獨:不單,不僅。
10. 喪:喪失。 11. 豆:古代一種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2. 呼爾而與之:(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
13. 蹴cù:用腳踢。 14. 不屑:認為不值得。
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5.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種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
萬鐘,豐厚的俸祿。鐘,古代的量器。
則,連詞,這里表示假設,翻譯成如果。辯,同“辨”。
16. 何加:(有)什么益處。 17. 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
18.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動詞。
19. 與:同“歟”,語氣詞。 20. 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鄉,同“向”,原來,從前。 21. 已:放棄,停止。
22. 本心:本性,天良。 23.是故:所以 24.能:保持 25舍生而取義者也:而,表并列 26.患:災禍一、通假字 1.辟:“避”,躲避 2.辯:“辨”,辨別 3.得:“德”,感激 4.與:“歟”,嗎 5.鄉:“向”,從前 ? 二、一詞多義 ? 1.與 ?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歟”語氣詞,“嗎” ? 蹴爾而與之: 給予 ? 未復有能與其奇者:欣賞 2.而 ①修飾:蹴爾而與之 呼爾而與之 笑而應曰 雜然而前陳者 ②順接:鄉為身死而不受。
8.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注釋
1、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2、注釋 (1)亦:也。(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4)舍:舍棄。
(5)取:選取。(6)甚:勝于。
(7)于:比。(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20)為:做。
(21)而:但是。(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
喪:喪失。(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30)則:就。
(31)弗:不。(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
爾,語氣助詞。(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
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40)何加:有什么益處。
何 介詞結構,后置。(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3、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
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擴展資料:1、通假字:(1)“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謝的意思。
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2)“鄉”通“向”,從前。
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于“嗎”。
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4)“辟”通“避”,躲避。
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5)“辯”通“辨”,辨別。
例句:“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3、作品出處 《孟子·告子》:《孟子·告子》記錄了孟子和其學生告子(一說是墨子的學生)之間有關人性道德的討論;和《論語》類似;是孟子“性善論”思想較為完整的體現。
連帶的是仁義道德與個人修養的問題。對精神與物質、感性與理性、人性與動物性等問題也有所涉及。
全篇共20章。一書七篇,是戰國時期孟子的言論匯編,記錄了孟子與其他諸家思想的爭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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