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天命:詞解
“知天命”,是位于“不惑”、“耳順”之間的一種狀態。對于處于五十多歲的人來說,對自己的人生已經積攢了足夠的看法和了解——度過了年輕時的輕狂和反叛,也經歷過中年時的危機,從那種無可無不可的不惑之年平穩十年后,已經沒有什么能動搖他(她)對人生的看法,當需要直面命運時是不會抱怨什么不公的,因為他(她)們知道:命運對人生是公平的;那些認為自己人生不好(或不是很好)的人,與其說是在否定自己的人生,不如說是在否定他(她)自己。(所以蓋達爾的燙石頭是沒有人會去打破的。)
與其抱怨以前的歲月,不如以一種更達觀的態度對待今后的生活。而這,就是“知天命”。
2. 形容天命的句子有哪些
1, 知天命就是內心有一種定力,去對抗外界。
2, 隨緣不是得過且過,因循茍且,而是盡人事聽天命。
3,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4,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5,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6, 天命不可違,卻能夠知天命,盡人事。
7, 人生在世,往往身不由己,人人頭頂都有命運宿命和天命三柄利劍。
8, 隨緣不是得過且過,沿襲茍且,而是盡人事聽天命。
9,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10, 萬古功名有天命,浩然攜手上春臺。
11,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12, 君子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13, 府畏人言,仰畏天命,皆從磨練后得來。
14, 道德和榮譽,高于生命和權力。職責是政治家的天命,權利只不過是完成職責的工具而已。抱持這樣的信念,他們有時候表現得幾乎是天真迂腐,缺乏算計,毫無謀略可言。
15, 出外旅行的人,極其所能,也只有把自己的安危委諸天命,因為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16, 孔子要我們盡人事,待天命,就是要我們在聽天由命之前,盡力去做。
17, 同時,周人諄諄告誡自己人,天命靡常,惟有德者居之,不可自己驕奢,以致失落天命。
3. 知天命:詞解
“知天命”,是位于“不惑”、“耳順”之間的一種狀態。
對于處于五十多歲的人來說,對自己的人生已經積攢了足夠的看法和了解——度過了年輕時的輕狂和反叛,也經歷過中年時的危機,從那種無可無不可的不惑之年平穩十年后,已經沒有什么能動搖他(她)對人生的看法,當需要直面命運時是不會抱怨什么不公的,因為他(她)們知道:命運對人生是公平的;那些認為自己人生不好(或不是很好)的人,與其說是在否定自己的人生,不如說是在否定他(她)自己。(所以蓋達爾的燙石頭是沒有人會去打破的。)
與其抱怨以前的歲月,不如以一種更達觀的態度對待今后的生活。而這,就是“知天命”。
4. 詞語知天命什么意思
不惑:指40歲。也指遇事能明辨不疑。
語出《論語·為政》“四十而不惑”。以后用“不惑”作40歲的代稱。
應璩《答韓文憲書》:“足下之年,甫在不惑。”
「四十而不惑。」孔安國注,「不惑」,就是不疑惑。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論語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夫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立,守經也。不惑,達權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權,無可,無不可。「立」,則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權變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皇邢二《疏》皆說,此章是孔子隱圣同凡,勸人勤學。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有」字,音義皆同「又」字。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語體就是十五。孔子說:「我十五歲即志于學。」《毛詩傳》說:「詩者,志之所之,在心為志,發言為詩。」依此解釋,「志」就是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志于學」,就是專心求學。《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學。此處孔子自述十五歲志于學,皇邢二《疏》皆據《白虎通辟雍篇》解釋,十五是成童之歲,心志堅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學。劉氏《正義》據《白虎通》說,十五歲是入大學之年,所學的是經術。劉氏又據《禮記大學篇》所說,始于致知格物,終于治國平天下,皆是大學所學的經術。
「三十而立。」皇《疏》:「立,謂所學經業成立也。」劉氏《正義》:「立,謂學立。」自十五歲,志于學,至三十歲,所學已成立。也就是學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搖動。
「四十而不惑。」孔安國注,「不惑」,就是不疑惑。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論語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夫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立,守經也。不惑,達權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權,無可,無不可。「立」,則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權變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天的命令。如劉氏《正義》引《漢書董仲舒傳對策》曰:「天令之謂命。」劉氏《正義》說:「知天命者,知己為天所命,非虛生也。蓋夫子當衰周之時,賢圣不作久矣。及年至五十,得《易》學之,知其有得,而自謙言無大過。則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與己之不負乎天。故以知天命自任。命者,立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辭也。」孔子學《易》,乃知天命。吾人雖聞天命,未必能知,須先信賴圣言,以求知之。
「六十而耳順。」鄭康成注:「耳順,聞其言,而知微旨也。」皇《疏》:「但聞其言,即解微旨,是所聞不逆于耳,故曰耳順也。」皇《疏》又引李充說:「心與耳相從,故曰耳順也。」順字,《說文》:「理也,損頁川。」段注以為,自人之頭頂至腳踵,如河川流通,至為通順。順之而后,始見天理,始著條理。由此可知,「耳順」就是耳的功能已經通順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聞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聞無礙之境。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從心的從字,作順從講。「矩」是端正方形的工具,《說文》作巨,引申為法度之義。孔子至七十歲時,順從心之所欲而不逾越法度。順心而為,自然合法,也就是動念不離乎道。
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明儒顧憲成《講義》說:「這章書,是夫子一生年譜,亦是千古作圣妙訣。」顧氏以為,孔子自十五志于學,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五十知天命,是悟境。六十耳順,至七十從心,是證境。顧氏此說,大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