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條約》主要內容
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鴉片戰爭后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根據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零時將香港地區(包含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于同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擴展資料:
歷史背景
1860年8月,英法聯軍17000余人到達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領天津,在通縣擊敗清軍主力。9月22日,咸豐皇帝逃往熱河,任命恭親王奕?為全權議和大臣,留京求和議約。在談判時,清政府毫無抗爭,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條件。
主要影響
開天津為商埠后,西方資本主義侵略勢力有了侵略據點;割占九龍半島、烏蘇里江以東大片領土,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允許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使得英、法等國可以公開掠賣中國人口出洋作為奴隸;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使得外國教會侵略勢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開放口岸已深入從沿海各地到長江中下游地區;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進一步加深。中國人民的災難日益深重。還侵犯了中國的司法以及內河行駛主權被嚴重侵犯。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北京條約
2. 《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什么
>的內容,時間,簽定雙方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④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
簽定還有美國,俄國等。其中中俄的條約還割占中國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約四十萬平方公里土地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④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
3. 北京條約主要內容簡短
一、《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中國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鴉片戰爭后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二、中英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英國于1860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英方代表為額爾金伯爵。約文中英文共10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
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中英北京條約中割讓的九龍半島部分
根據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零時將香港地區(包含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于同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三、中法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法國于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批準中法《天津條約》,賠款增為800萬兩;
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
中文條約第七款明定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無此條;
清朝同意開放大連為商埠;
四、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俄國于1860年11月14日簽訂條約,俄國代表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約文中俄文共43頁。
在英法聯軍之役快將完結時,俄國聲稱自己之前對英國、法國調停戰爭有功,逼清政府簽署這條約。當時咸豐皇帝出走熱河,負責一切善后工作的奕?求和心切,就簽署了中俄北京條約。條文主要內容為:
清朝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并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不凍港海參崴在內)約40萬平方公里歸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
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
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
俄國在庫倫、喀什噶爾設立領事館。
中俄北京條約涉及的中國領土
兩項條約劃定了俄國和中國的現代的東部疆界。另外,條約中為中俄西段邊界走向作出了原則規定,成為后來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的分界基礎,中國將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卓爾南北四十四萬多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割給俄國
4.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越短越好
<<北京條約>>的內容,時間,簽定雙方 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④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簽定還有美國,俄國等。
其中中俄的條約還割占中國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約四十萬平方公里土地 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④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
5. 北京條約的內容 簡單點
《中英北京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原稱《中英續增條約》。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 關于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清欽差大臣奕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簽訂。共九款。這個條約除確認《中英天津條約》仍屬有效外,又增加了擴大侵略的條款:(1)開天津為商埠;(2)準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3)割讓九龍 司地方一區給英國;(4)《中英天津條約》中規定的賠款增加為八百萬兩。簽約后,英國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革命,并支持洋務派奕昕 (此字為言字旁)當政。
6.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概述 《北京條約》是1860年英法聯軍攻進北京后,英、法、俄強迫清政府分別簽訂的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原稱《中英續增條約》。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 關于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
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清欽差大臣奕昕(此字為言字旁)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簽訂。共九款。
這個條約除確認《中英天津條約》仍屬有效外,又增加了擴大侵略的條款:(1)開天津為商埠;(2)準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3)割讓九龍 司地方一區給英國;(4)《中英天津條約》中規定的賠款增加為八百萬兩。簽約后,英國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革命,并支持洋務派奕昕 (此字為言字旁)當政。
《中法北京條約》 《中法北京條約》原稱《中法續增條約》。法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于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
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5日清欽差大臣奕昕(此字為言字旁)與法國全權代表葛羅在北京簽訂。共十款。
這個條約除確認《中法天津條約》仍屬有效外,又增加了擴大侵略的條款:(1)開天津為商埠;(2)準許法國招募華工出國;(3)將以前被充公的天主教產賠還,法方在中文約本上私自增加:“并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4)《中法天津條約》中規定的賠款增加為八百萬兩。簽約后,英國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革命,并支持洋務派奕昕(此字為言字旁)當政。
《中俄北京條約》 《中俄北京條約》即《中俄續增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 日沙俄利用英法侵華聯軍攻占北京的軍事壓力,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由清欽差大臣奕昕(此字為言字旁)與俄國駐華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簽訂。共十五款。
主要內容為:(1)將烏蘇里江以東約四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強行劃歸俄國;(2)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根據這一規定,于1864年簽訂 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將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卓爾南北四十四萬多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割給俄國;(3)開放喀什噶爾(今喀什市 )為商埠;(4)俄國在庫倫(今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喀什噶爾設立領事官。
7.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距今158年),欽差大臣奕忻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簽訂《中英北京條約》。
10月13日,英法侵略聯軍占據安定門,進占北京。16日英法代表向清政府主持和議的代表恭親王奕忻提出賠償英法恤銀50萬兩在22日交付的要求。
并規定23日交換《天津條約》批準書,訂“續增條約”。逃到熱河的咸豐帝下令“只可委曲將就,以期保全大局”。
于是奕忻秉承旨意全盤接受英人條件,在北京簽訂了不平等條約。 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 2、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3、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4、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 5、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6、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二、中法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法國于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
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清朝批準中法《天津條約》,賠款增為800萬兩; 2、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 3、中文條約第七款明定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無此條; 4、清朝同意開放大連為商埠; 三、中俄北京條約 《中俄北京條約》又稱《中俄續增條約》,是俄羅斯帝國和清朝于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使清政府確認了《璦琿條約》的合法性,并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約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
條文主要內容為: 1、清朝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并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不凍港海參崴在內)約40萬平方公里歸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 2、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 3、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 4、俄國在庫倫、喀什噶爾設立領事館。 擴展資料:1860年8月,英法聯軍17000余人到達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領天津,在通縣擊敗清軍主力。
9月22日,咸豐皇帝逃往熱河,任命恭親王奕?為全權議和大臣,留京求和議約。在談判時,清政府毫無抗爭,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條件。
1860年10月24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禮部大堂,交換了中英《天津條約》,簽訂了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5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法國全權代表葛羅在北京禮部大堂,交換了《天津條約》,并簽訂了中法《北京條約》。
英法聯軍隨即撤出北京。 1860年11月14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俄國駐華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 [1] ,承認了一直拒絕批準的中俄《璦琿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北京條約。
8.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距今158年),欽差大臣奕忻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簽訂《中英北京條約》。10月13日,英法侵略聯軍占據安定門,進占北京。16日英法代表向清政府主持和議的代表恭親王奕忻提出賠償英法恤銀50萬兩在22日交付的要求。
并規定23日交換《天津條約》批準書,訂“續增條約”。逃到熱河的咸豐帝下令“只可委曲將就,以期保全大局”。于是奕忻秉承旨意全盤接受英人條件,在北京簽訂了不平等條約。
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
2、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3、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4、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
5、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6、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二、中法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法國于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清朝批準中法《天津條約》,賠款增為800萬兩;
2、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
3、中文條約第七款明定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無此條;
4、清朝同意開放大連為商埠;
三、中俄北京條約
《中俄北京條約》又稱《中俄續增條約》,是俄羅斯帝國和清朝于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使清政府確認了《璦琿條約》的合法性,并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約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條文主要內容為:
1、清朝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并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不凍港海參崴在內)約40萬平方公里歸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
2、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
3、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
4、俄國在庫倫、喀什噶爾設立領事館。
擴展資料:
1860年8月,英法聯軍17000余人到達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領天津,在通縣擊敗清軍主力。9月22日,咸豐皇帝逃往熱河,任命恭親王奕?為全權議和大臣,留京求和議約。在談判時,清政府毫無抗爭,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條件。
1860年10月24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禮部大堂,交換了中英《天津條約》,簽訂了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5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法國全權代表葛羅在北京禮部大堂,交換了《天津條約》,并簽訂了中法《北京條約》。英法聯軍隨即撤出北京。
1860年11月14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與俄國駐華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 [1] ,承認了一直拒絕批準的中俄《璦琿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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