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于一次大風暴的描寫;船長派出長舢板去取淡水;作者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隨長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丟在岸上;被一個當地人捉住,隨后那人把他帶到一個衣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著發生了幾起事件——關于當地居民的描寫。
命中注定我得勞勞碌碌過一輩子,回家才兩個月,我就又離開了祖國。
一七O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茲登上了“冒險號”商船,前往蘇拉特,船長是康沃爾郡[康沃爾郡是英國西南部的一個郡。
]人約翰·尼古拉斯。
我們一帆風順到了好望角,在那兒上岸取淡水;但發現船身有裂縫,沒有辦法只得卸下東西就地過冬。
船長又得了瘧疾,所以我們一直到三月底才重新啟航。
啟航后一路順利直到穿過了馬達加斯加海峽[馬達加斯加是印度洋上靠近非洲東海岸的一個大島。
]。
但是當船行駛到那個島的北面大約南緯五度的地方時,風勢突變。
據觀測,那一帶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這段時間里,西北之間總是吹著不變的恒風。
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風勢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點,這樣一連刮了二十天,我們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島[摩鹿加群島位于印度尼西亞東部,又名香料群島。
]的東面。
根據船長五月二日的觀測,我們的所在地大約是北緯三度。
這時海上風平浪靜,我心里非常高興。
可是船長在這一帶海域有著十分豐富的航海經驗,他要我們作好準備迎接明天的大風暴。
果然,第二天風暴就出現了,開始刮起了南風,那就是所謂的南季節風。
因為風很大怕把東西吹落,就收起了斜江帆,同時站在一邊準備收前桅帆;但是發現天氣非常惡劣,我們就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拴得是否牢固,接著將后帆也收了。
這時船偏離航道太遠了,所以我們想與其這樣讓它吃力地慢慢行駛或者下帆隨波逐流,還不如冒一次險讓它在海面上揚帆猛進。
我們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隨后將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
船舵吃風很緊,船尾猛地轉向風的一面。
我們把前桅落帆索栓在套索樁上,但是帆碎裂了,我們就把帆桁收下來,將帆收進船內,解掉了上面所有的東西。
這是一場十分兇猛的風暴,大海就象變了臉一樣非常驚險。
我們緊拉舵柄上的繩索以改變航向,避開風浪,接著幫助舵工一起掌舵。
我們不想把中桅降下來,而是讓它照舊直立著,因為船在海上行駛得很好;我們也知道,中桅這么直立在那里,船也更安全一些,既然在海上有操縱的余地,船就可以更順利地向前行駛。
猛烈的風暴過去以后,我們扯起了前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來。
以后我們又忙著掛起后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
我們的航向是東北偏東,風向西南。
右舷的上下角素被我們收到船邊,同時解開迎風一面的轉帆索和空中供應線,背風一面的轉帆索則通過上風滾筒朝前拉緊、套牢,再把后帆上下角索拉過來迎著風,這樣使船盡可能沿著航道滿帆前進。
這場風暴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風,據我估算,我們已被吹到了東面大約五百里格的地方,就是船上最有經驗的水手這時也不知道我們是在世界的哪個部分了。
我們的給養還足可以維持一段時間,船很堅固,全體船員身體也都很好,但是我們卻嚴重缺淡水。
我們覺得最好還是堅持走原來的航道,而不要轉向北邊去,那樣的話我們很可能進入大韃靼[指西伯利亞。
]的西北部,駛人冰凍的海洋。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個水手發現了陸地。
十七日,我們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島或者是一片大陸(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大陸),島的南邊有一小半島伸入海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港灣,但港內水深對于百噸以上的船來說實在太淺了,無法停泊。
在離這港灣一里格內的地方我們拋錨停船。
船長派出十二名武裝水手帶著各種容器坐長舢板出去尋找淡水。
我請求船長讓我和他們一起去,到岸上游覽一番,看看能不能有什么發現。
到了岸上以后,我們既沒發現有河流、泉水,也沒有人類的囗向可尋。
我們的人因此就在海岸邊來回尋找,看看海邊上是不是有淡水。
我則獨自一人到另一邊走了大約一英里,發現這地方全是巖石,一片荒涼。
我開始感到無趣,看不到任何可以引起我好奇的東西,就慢慢朝港灣處走回去。
大海一覽無余,我看到我們的那些水手已經上了舢板在拼著命朝大船劃去。
我正要向他們呼喊(盡管這也沒有什么用),卻忽然看到有個怪物似的巨人在海水中飛快地追趕他們。
他邁著大步,海水還不到他的膝蓋。
但我們的水手比他有半里格路的優勢,那一帶的海水里又到處是鋒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沒有追上小船。
這都是后來我聽人說的,因為當時我如果還呆在那里觀看這個驚隊的場面就不知會落得個什么結果了。
我循著原先走過的路拼命地跑,接著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從那里我大致看清了這是個什么地方。
我發現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讓我吃驚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片似乎是種著襪草的地上,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走上了一條大道;我認為這是一條大道,其實對當地人來說,那只是一片大麥地里的一條小徑。
我在這路上走了半天,兩邊什么也看不到。
快到收割的時候了,麥子長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
我大約走了一個小時才走到這一片田的盡頭。
田的四周有一道籬笆圍著,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
樹木就更高大了,我簡直無法估算出它們到底有多高。
從這塊四到另一塊田之間有一段臺階。
臺階有四級,爬到最高一級之后還要跨過一塊石頭。
我是無法爬上這臺階的,因為每一級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塊石頭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正竭力在籬笆間尋找一個缺口的時候發現一個當地人正從隔壁的田里朝臺階走來。
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趕我們小船的那個巨人一樣高大。
他大約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計他的步子一步就有十來碼。
我驚恐萬分,就跑到麥田中間躲了起來。
我看到他站在臺階的頂端正回頭看他右邊的那塊田,又聽到他叫喊,聲音比喇叭筒還要響好多倍,但由于那聲音是從很高的空中發出的,起初我還以為是在打雷呢。
他這一喊,就有七個和他一模一樣的怪物手拿著鐮刀向他走來,那鐮刀大約是我們的長柄鐮的六倍。
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個人好,像是他的傭人或者雇工,因為聽他說了幾句話之后,他們就來到了我所趴著的這塊田里來收割麥子了。
我可能的用我所有的方法來躲避他們,但是因為麥稈與麥稈間的距離有時還不到一英尺,我行動起來非常困難。
盡管這樣,我還是設法往前移,一直到了麥子被風雨吹倒的一塊地方。
這里我就再也無法向前移動一步了,因為麥稈全都纏結在一起,我沒辦法從中間爬過去,而落在地上的麥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
與此同時,我聽到割麥子的人已經到了我后面不到一百碼的地方了。
我精疲力盡,悲傷絕望透頂,就躺倒在兩道田壟間,一心想著就在這里死掉算了。
想到我妻子要成為孤苦無依的寡婦,孩子要成為沒有父親的孤兒,我心里萬分的難過。
我又開始悔恨自己愚蠢、任性,全不聽親友的忠告,一心就想著要作這第二次航行。
我心里這樣激動不安,不由得倒又想起利立浦特來。
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界上的龐然大物;在那里,我可以只手牽走一支皇家艦隊;開創那里的奇跡,也將永遠載人那個帝國的史冊。
雖說這一切后人難以相信,但有千百萬人可以作證。
可我在這個民族中間可能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就像一個利立浦特人在我們中間微不足道一樣,想到這一點,我真感到是奇恥大辱。
但是我想這還并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為據說人類的野蠻和殘暴與他們的身材是成比例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蠻越殘暴。
那么,要是這幫巨大的野人中有一個碰巧將我提到,我也只能是他口中的一塊美食了,除此之外我已沒什么指望了。
毫無疑問,哲學家們的話還是對的,他們告訴我們:萬事萬物只有比較才能有大小之分。
命運真能捉弄人,讓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個民族,那里的人比他們還要小,就像他們比我們小一樣。
誰又知道,就是這么高大的一族巨人,不會同樣被世界上某個遙遠地方的更高大的人比下去呢?只不過是那樣的巨人我們還沒有見到過罷了。
我那時心亂如麻而且特別害怕,禁不住這樣亂想下去。
這時有一個割麥人已經割到離我趴著的田壟不到十碼遠的地方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會把我踩扁,或者被他的鐮刀割成兩段。
因此,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動的時候,我被嚇得拼命尖叫起來。
一聽到這叫喊聲,巨人忽地停住了腳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終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
他猶豫了一會兒,那小心的樣子就仿佛一個人努力想去捉住一只危險的小動物而又生怕被它抓傷或咬傷一樣;我在英國時,有時候提一只黃鼠狼也就像他現在這樣。
最后,他大膽地從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將我提到了離他眼睛不到三碼的地方,他這樣是為了更好地看清楚我的形體。
我猜到了他的想法,幸虧當時我還冷靜,他把我拿在空中,離地六十英尺,又怕我從他的指縫中間滑落,所以使勁地捏住我的腰部,但我卻下定決心絕不掙扎一下。
我所敢做的一切,只是抬眼望著太陽,雙手合攏做出一副哀求的可憐相,又低聲下氣。
哀哀切切地說了幾句適合我當時處境的話,因為我時刻擔心他會把我扔到地上,就像我們通常對待我們不想讓它活命的任何可惡的小動物一樣。
可是我也真是福星照命,他看起來好象很喜歡我的聲音和姿態,開始把我當作一件稀罕的寶貝。
聽到我發音清晰地說話,雖然聽不懂是什么意思,他還是感到非常好奇。
這同時我卻忍不住呻吟流淚起來;我把頭扭向腰部兩側,盡可能讓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
他好像研究明白了我的意思,因為他隨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擺,把我輕輕地放了進去,然后兜著我立即跑去見他的主人。
他的主人是個殷實的富農,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個。
那農民聽完他的傭人報告我的情況后(我從他們的談話猜想是這樣),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細的小麥稈兒,挑起我上衣的下擺;他似乎認為我也許生下來就有這么一種外殼,他把我的頭發吹向兩邊好把我的臉看得更清楚。
他喊他的雇工,叫他們到他身邊來,問他們有沒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樣的小動物。
這是我后來才弄明白的。
接下來他把我輕輕地平放在地上,不過我立刻爬了起來,來來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們明白我并不想逃走。
他們全都圍著我坐了下來,這樣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舉動。
我摘下帽子,向那個農民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雙膝跪地,舉起雙手,抬起雙眼,盡可能大聲地說了幾句話。
我從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幣,十分謙恭地呈獻給他。
他接過來,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來又從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別針,用針尖撥弄了半天,還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東西。
于是我向他表示,讓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過錢袋,打開來,將金幣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幣以外,還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幣,每一枚價值四個皮斯陀[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種古金幣。
]。
我見他把小指指尖在舌頭上潤了潤,拴起一塊大金幣,接著又撿起一塊,可是他看來完全不明白這是些什么。
他對我做了一個手勢,讓我把金幣收進錢包,再把錢包放進衣袋。
我給了他幾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還是先收起來罷。
到這時,那農民已經相信我是一個有理性的動物了。
他一再和我說話,可是聲音大得像水磨一樣刺耳,清楚倒夠清楚的。
我盡量提高嗓門用幾種不同的語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湊近到離我不足兩碼的地方來聽,可全都沒有用,因為我們彼此完全聽不懂對方的話。
他接下來讓傭人們回去干活,自己就從口袋里摸出一塊手帕,攤在左手上疊成雙層,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勢讓我跨上去。
他的手還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
我想我只有順從的份兒,又怕跌下來,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
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來只露出個頭,這樣更安全了。
他就這樣將我提回了家。
一到家他就喊來他的妻子,把我拿給她看,可她嚇得尖叫起來,仿佛英國的女子見了癩蛤蟆或蜘蛛一樣回頭就跑。
但是過了一會兒,她見我行為安祥,并且很聽她丈夫手勢指揮,十分聽話,也就很快放心了,還漸漸地越來越喜歡我起來。
那時已經是中午十二點了,仆人將飯送了上來。
菜也就是滿滿的一盤肉(農民生活簡單,吃這樣的菜是相稱的),裝在一只直徑達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
一起吃飯的人有農民和他的妻子、三個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
他們坐下來之后,農民把我放到桌子上,離開他有一段距離。
桌子離地面高約有三十英。
我非常害怕,盡可能遠離桌子邊唯恐跌下去。
農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塊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對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對她的感謝,接著拿出刀又就吃了起來。
大家見狀十分開心。
女主人吩咐女傭取來一只容量約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滿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兩只手將酒杯棒了起來,以極為恭敬的態度把酒喝下,一邊竭力提高噪門用英語說:為夫人的健康干杯。
大家聽到了這話都高興的笑了起來,我卻差點被笑聲震聾了耳朵。
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萊果酒,并不難喝。
接著主人作了一個手勢讓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邊去。
寬容的讀者很容易就能體會到并且原諒我,就是,由于我一直驚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時候,不巧被一塊面包屑絆了一跤,來了個臉啃桌子,幸好沒有傷著。
我馬上爬了起來,看到這些好人都很關切的樣子,我就拿起帽子(為了禮貌起見我一直把帽子夾在腋下),舉過頭頂揮了揮,連呼三聲萬歲,表示我并沒有跌傷。
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從此我就這么稱呼他)走去的時候,坐在他邊上的他的那個最小的兒子,一個十歲左右的小調皮,一把抓住了我的兩條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嚇得我四腳直顫。
他父親趕緊把我從他手里搶了過來,同時狠狠地給了他一記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帶走,不許上桌。
這個耳光足以打倒一隊歐洲騎兵。
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記我仇,又想起我們的孩子天生都愛捉弄些麻雀、兔子、小貓和小狗,就跪了下來,指著孩子,讓主人盡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諒孩子。
父親答應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
我走過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過他的手讓他輕輕地撫摸我。
吃飯時,女主人寵愛的貓跳到她膝蓋上來了。
我聽到身后鬧哄哄像是十幾個織襪工人干活的聲音,掉頭一看,發現原來是那只貓在那打呼嚕,女主人正在邊撫摸邊喂它吃東西呢。
我看到它的頭和一只爪子,估計這貓足有我們社會中的三頭公牛那么大。
我老遠地站在桌子的另一邊,與貓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萬一跳過來傷害我,所以緊緊地抱住它;即使這樣,那畜生猙獰的面相還是讓我感到十分不安。
可是碰巧倒也并沒有危險,我的主人把我放到離它不足三碼的地方,它連理都沒理我一下。
我常聽人說,自己旅行中的親身經歷也證明是這樣,就是,當著猛獸的面逃跑或者表現出恐懼,它就肯定會來追你或者向你進攻。
因此,在這危險關頭,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現得滿不在乎。
我在貓頭的前面毫無懼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時離它還不到半碼遠;那貓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縮了回去。
至于狗,我就更是一點也不害怕了。
這時候有三四條狗進了屋子,這在農民家里是常見的事,其中有一條是獒犬,身軀抵得上四頭大象,還有一只靈提,沒有獒犬大,卻更高些。
午飯就要用完的時候,保姆抱著個一歲的小孩走了進來。
他一見我就大聲喊叫起來,那喊叫從倫敦橋到切爾西[切爾西是倫敦西南部的一個住宅區,從倫敦橋到車爾西約有五英里。
]那么遠也能夠聽得到。
他像平常孩子那樣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當玩具。
母親也真是一味地溺愛孩子,就把我拿起來送到了孩子跟前。
他立刻一把攔腰將我抓住,把我的頭直往嘴里塞。
我大吼起來,嚇得這小淘氣一松手把我扔了。
要不是他母親用圍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
保姆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撥浪鼓。
那是一種中間空的盒子,里邊裝上幾塊大石頭,用一根纜繩拴在孩子的腰間。
但所有這一切都沒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給孩子喂奶。
我得承認,還從沒見過什么東西比這**讓我這樣惡心的,它長得特別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來和它相比,所以也無法對好奇的讀者詳細的說明這**的大小、形狀和顏色。
**挺起來大約有六英尺高,周長少說也有十六英尺,**大概有我半個頭那么大。
**上布滿了黑點、丘疹和雀斑,那顏色那樣子真是再沒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嘔的了。
因為她坐著喂奶比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離得近,所以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
這使我想起我們英國的太太們皮膚白皙細嫩,在我們眼中是多么的漂亮。
不過那也只是因為她們身材和我們是一般大小罷了,有什么缺點瑕疵,還得借助于放大鏡才能看得清。
我們做過試驗,從放大鏡里看,最光滑潔白的皮膚也是粗糙不平、顏色難看的。
我記得在利立浦特時,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來是世界上最美麗的了。
有一次我同那里的親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學者也曾談論過這個問題。
他說,我的臉他從地面往上遠看比近看要光滑。
漂亮得多。
他承認當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時,乍一看我的樣子特別嚇人。
他說都能在我的皮膚上見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豬的鬃毛還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種不同顏色組成,不舒服。
不過允許我為自己辯白一下,我其實和我國的大多數男同胞一樣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沒有把我曬黑。
另一方面,說起朝廷里的那些貴婦人時,他又常常跟我說,這個人有雀班,那個人嘴太寬,還有什么人鼻子過大,可我是一點也看不出來。
我承認他的這一見解已經足夠使大家明白了,而我還是忍不住要說一說,兔得讀者們認為那些巨人長得真是丑陋不堪。
我得替他們說句公道話,他們是一個美麗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雖然只是農民一個,我從六十英尺的高處看他,相貌是非常勻稱端莊的。
第三章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幫助和教導,認真學習它們的語言——關于這種語言的說明——幾位。
“慧骃”貴族出于好奇前來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簡單報告他的航海經過。
我那時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學習它們的語言。
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這么叫它)和它的子女們以及家中的仆人們都愿意教我。
一頭畜生竟有理性動物的各種表現,它們認為這實在是一種奇跡。
每樣東西我都是用手指著問它們叫什么名稱,我一個人的時候就把這些名稱記到自己的日記本里,發音不準確時,我就請家里的馬多發幾遍幫我糾正過來。
這方面,有位當仆人的栗色小馬隨時都愿意為我效勞。
它們說話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歐洲語言來說,它們的語言和高地荷蘭語或者德語相似,不過要文雅得多,含義也非常豐富。
查爾斯五世[查爾斯五世,神圣羅馬帝國皇帝。
據說他曾說過,他跟他的上帝談話說西班牙語,跟他的情婦說意大利語,跟他的馬說德語。
]就發表過這樣的見解:他要是同他的馬說話,一定會用高地荷蘭語。
我的主人異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閑的時候就多花上幾個小時來教我。
它堅信(這是它后來告訴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禮貌、干凈,這樣一些與“野胡”那樣的動物完全相反的品質令它大為驚奇。
對于我的衣服它最感困惑;有時它自己在那兒想,這些東西會不會是我身體的一部分呢?因為我從來都是在它們全家都睡了才**休息,早晨它們還沒有醒我就又穿上了。
我的主人急切想知道我是從哪兒來;我的一舉手一抬足看來都很有理性,這又是怎樣獲得的。
它非常想讓我講我的故事給它聽;我學它們的語言,單詞和句子現在都能說得很熟練了,所以它希望我不久就能親口把我的經歷告訴他。
為了幫助記憶,我把學過的所有單詞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連同譯文一起寫了下來。
一段時間之后,我當著我主人的面也敢做了。
不過我費了不少口舌向它解釋我那是在干什么,因為這些馬民根本就不知道書或者文學是什么。
大約過了十個星期,它提的問題大部分我都能聽懂了,而三個月一過,我就能夠勉強地回答它的問題。
它非常想知道我來自這個國家的哪一個部分,是怎樣學會模仿理性動物本領的,因為“野胡”(僅僅從可以看得到的頭、手和臉來看,它認為我完全像一只“野胡”)雖看似有幾分機靈,卻最愛調皮搗蛋,據說是一切獸類中最不可調教的畜生。
我回答說,我從一個很遠的地方來,和許多同類坐著用樹干做成的中凹的一個巨大容器,漂洋過海到了這里。
我的同伴強迫我在這里的海岸登陸,拋下我不管,讓我自求生存。
我費了相當的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勢,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
它回答說,我肯定是弄錯了,要不就是我說的事并非它本來的那個樣子(它們的語言中沒有任何表示說謊或者虛假的詞兒)。
它知道海那邊還有什么國家是不可能的,一群育生也不可能隨心所欲地在水面上移動一個木頭容器。
他相信在世上現存的“慧骃”中沒有一個能做出這樣的容器,也不放心讓“野胡”去設法做這樣的事。
“慧骃”這個詞在它們的語言中是“馬”的意思,就它的詞源而言,是指“大自然之盡善盡美者”。
我對我主人說,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自己的意思,不過我會盡快改變這種狀況,希望短時間內就能告訴它種種稀奇古怪的事。
它非常高興,就指示它自己的母馬、小馬以及家中的仆人利用所有的機會來教我,而它自己每天也要花上兩三個鐘頭。
住在附近的幾位男女馬貴族聽說我們家有一頭神奇的“野胡”,不但能像“慧骃”那樣說話,而且言談舉止似乎還顯露出幾分理性,就經常性地上我們家來拜訪。
這些馬貴族很高興同我談話。
它們向我提出了許多問題,我則盡我所能給予回答。
這一切都是我語言進步的先決條件,從我到這地方時的那天算起,五個月之后,它們無論說什么我都能聽懂了,同時我也能夠相當不錯地表達我自己的意思。
為了想看看我并且想同我交談來拜訪我主人的“慧骃”,都不大相信我真的是一只“野胡”,因為我的身體表面蓋著一層東西,和“野胡”有差異。
它們感到非常驚訝,怎么看到我身上除了頭、臉、手之外,沒有那通常的毛發和皮膚。
但是,大約兩個星期前發生的一樁意外事卻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
我曾告訴過讀者,每天晚上等全家都入睡之后,我才脫下衣服并把衣服蓋在我的身上休息,有一天大清早,我的主人派它的貼身仆人栗色小馬來喊我過去。
它進來時我正在熟睡中,衣服掉到一邊去了,襯衫都在腰部以上。
它發出的聲音把我吵醒,我見它把主人吩咐的話說得有點顛三倒四,接著他返回到主人那里,驚慌失措地把它看到的情況胡亂報告了一通。
這我立刻就知道了,因為我一穿好衣服就去拜見主人時它就問,它的仆人所報告的情況到底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我睡覺時的樣子和其它時候不同?它的貼身仆人告訴它,我身上有的地方是白色的,有的地方是黃色的,至少不是那么白,還有的地方則是棕色的。
為了盡量顯示我與那該死的“野胡”不是一個族類,我至此一直嚴守著我穿著衣服這一秘密,但現在再也沒有辦法保密了。
另外,考慮到我的衣服和鞋子已越來越糟,很快就要穿破,我得想什么法子用“野胡”或者別的獸類的皮另做一套換上,那樣一來,整個秘密就要被它們知道了。
因此我就對主人說,在我來的那個國家,我的那些同類總是用加工過的某種動物的毛皮來遮蔽身體,那一方面是為了體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御炎熱和寒冷的惡劣氣候;這一點,要是它愿意看的話,我馬上就可以證實這一點。
不過要請它原諒,有些地方不能暴露,因為大自然教我們要把那些地方遮蓋起來。
它說我講的話真是稀奇,特別是最后那一句,因為它不明白,大自然既已賜給我們的東西,為什么又要教我們藏起來?它說,不論它自己還是它家人,對自己身體的每一部分都不覺得有什么羞恥;不過,他允許我按自己的意愿去做。
它這么一說,我就先脫了上衣,接著我又同樣把背心脫掉,再把鞋、襪和褲子都扯了下來。
我把襯衣放下來蓋到腰部,再拉起下擺攔腰打一個結,遮住赤裸裸的肉體。
我的主人十分驚奇地看完了我的整個脫衣表演。
它用蹄骸把我的衣服一件件拿起來仔細觀察,隨后他又輕輕地撫摸我的身體,并且前前后后打量了好幾遍,之后它說,顯然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野胡”,不過我和其他的同類比還是有很大的不同,我的皮膚柔軟、潔白、光滑,身上有些地方沒有毛,我的前后爪都短,形狀也不同,而且我還總愛用兩只后腳走路。
它不再想看下去,就準許我把衣服重新穿上,因為我已經凍得發抖了。
它時時把我叫“野胡”,我只好向它表示我甚感不安;對這種可惡的動物,我有的只是徹底的痛恨和鄙夷。
我求它不要再用這個詞兒叫我了,也請它吩咐家人和得到它允許前來看我的朋友都不要如此叫。
我還請求它為我保密,至少是只要現在的這身衣服還可以穿,除了它自己,就不要讓他人知道我身上有這一層偽裝了;至于說它的貼身仆人栗色小馬看到了真相,它可以命令它隱瞞著不說。
它答應了我的一切誠懇請求,這樣秘密就一直守到我的衣服再也不能穿的時候。
我不得不想些辦法來添制衣服,這件事我還會有交待。
與此同時,它還要我繼續努力學習它們的語言,因為它最感到驚奇的還是我那說話和推理的能力,而對我身體的樣子,則不論有沒有穿著衣服,它都不像對前者那樣感到驚奇。
它又說,我曾答應過給它講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它都有點等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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