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小學生安全的最新新聞
您好,3月31日《新聞大求真》該節目通過現場演示、情境警示等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講述了防踩踏、交通安全、誤吞異物、防燙傷、防墜落等安全知識,讓同學們了解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安全問題,同時知道如何避免更多安全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游戲,使學生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性。
中小學生安全教育觀后感_【1】
3月31日晚6:00我觀看了新聞大求真這個欄目。看完之后,我深受啟發。
現今,中國幾乎每天都有兩千多人由于踩踏事故而死亡,死亡人數相當于兩個學校的學生人數。
而現在,許多人的安全意識不完善,才有了上海外灘發生的悲劇。由于一位女士逆向而行,大部分人群被這位女士的逆向的沖擊力給撞倒,后面的人控制不能及時,向前走時,有人使勁推擠,之后,一個一個地倒下。”
她把這個氣球抱在胸前,兩個手交叉,手肘關節放在外面。如果我們保住自己**的位置,就使得有一點地方可以呼吸。就可以不被人擠得窒息。“正如教授說的,護胸的動作在踩踏事故中至關重要。”
而一旦你在人流當中已經摔倒了,這時候就切記要護住頭部了,保持側臥雙手抱頭,蜷縮膝蓋至胸前,不要俯臥或仰臥。這個姿勢除了保護好你的頭部,也給胸腔留住了安全空間。“這是護頭基本常識了,不僅能護胸也能護頭。
然而,交通安全也不容忽視。
闖紅燈、不走斑馬線、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這些都是發生交通事故的種種起源。做為一個中小學生,應有交通安全意識,提醒周邊的人群的安全意識。
生活中,再稍微不注意的時候,可能會晾成悲劇。所以我們要做到:
1.不吞食口哨、鉛筆頭。
2.吃東西時,不能開懷大笑、講話。
3.不在開水、熱油等周邊玩耍。
4.不要再窗戶、欄桿、懸崖旁嬉戲玩耍。”
學生安全,至關重要。生命不保,何談教育、何談發展、何談幸福。“是啊!沒有了安全,也等于沒有了生命。安全,是一把把展開的雨傘,時時刻刻都在保護著我們。有誰會不惜一切,放棄自己的生命呢?
同學們,在爸爸媽媽眼中,我們是他們的希望;在老師眼中,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所以,讓我們從現在做起,樹立好良好的安全習慣,遠離安全事故。
2.求一篇簡單的校園小新聞(200字)
經過了漫長又愉快的暑假,同學們又迎來了新學期。從來自第二周值周老師們的反饋看,老師們對于同學們在本周表現出來的飽滿的學習熱情,良好的精神狀態給予了充分肯定。無論從常規檢查還是突擊的衛生檢查、眼操抽查,同學們在各位班主任老師的帶領下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在緊張而忙碌的開學階段,學校的全體老師亦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項工作中。社團負責老師們緊張地投入備課中,文英網站的老師們參與了作業前培訓及協調會議,總務老師為保證各班書籍的數量及其他事宜而奔波……
初一高一的新生帶著好奇與欣喜的心情邁進了校園。親愛的同學,你們會喜歡上這里的老師,同學,最重要的是你們會在這里健康地成長……
3.關于安全的小故事
【成長故事】交通安全 【正文】 1 、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1)注意力不集中。
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現為行人在走路時邊走路邊看書邊聽音樂,或者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2)在路上進行球類活動。
小學生精力旺盛、活潑好動,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戲打鬧,甚至有時還在路上進行球類活動,更是增加了發生事故的危險。 (3)騎“飛車”。
部分學生騎車技術也實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車騎得與汽車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禍根。 2、交通事故的預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不管是校內還是校外,發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
作為一名在校大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是最起碼的要求。若沒有交通安全意識很容易帶來生命之憂。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外,還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證安全。以下兩點是大家必須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的。
a.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志的地方。
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地方應走人行通道;在沒劃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斜穿、猛跑;在通過十字路口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并遵守交通信號;在設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路上不得橫過馬路。 b.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車停穩后,依次上車,不擠不搶。車輛行駛中不得把身體伸出窗外;乘坐長途客車、中巴車時不能貪圖便宜,乘坐車況不好的車,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為這些車輛安全沒有保障。
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時必須遵守車站、碼頭和機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 (1)及時報案 無論在校外還是在校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時報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處理,千萬不能與肇事者“私了”。
若在校外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報案外,還應該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出面處理有關事宜。 (2)保護現場 事故現場的勘查結論是劃分事故責任的依據之一,若現場沒有保護好會給交通事故的處理帶來困難,造成“有理說不清”的情況。
切記,發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脫一定要設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發動周圍的人幫忙控制,若實在無法控制也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輛牌號等特征。
黑龍江黑校車墜河 8名小學生死亡39人受傷2006-11-22 09:18:59 來源: 京華時報 網友評論 34 條 進入黑龍江論壇 墜入橋下的“送子車”。(圖一) 周家鎮中心小學的一名學生在安慰受傷的同學。
(圖二) 本報綜合新華社《生活報》報道昨天早晨,黑龍江省雙城市一輛滿載小學生的非法“送子車”,在營運途中發生墜橋翻車事故,造成8名小學生不幸死亡,39名受傷,其中7人重傷。 超載黑校車墜河 昨天早晨6時40分許,雙城市周家鎮東躍村村民關景全駕駛牌照為黑A12628的華豐牌中客車,拉載雙城市周家鎮中心小學50名小學生及1名成年人,從周家鎮東躍村蘇家窩棚屯出發,前往周家鎮中心小學。
在途經通村公路一座小橋右轉時,由于車輛超載,車速過快,方向盤失靈,導致車輛向左側翻,從距水面約3米高的橋上墜下,落入約1米深的河水中。事故造成8名小學生(5男3女)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7名。
事故發生后,遇難者和傷者被及時送往就近的哈爾濱242醫院。黑龍江省及哈爾濱市組成了搶救組。
衛生部門在哈爾濱242醫院現有醫療隊伍的基礎上,迅速調集了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普外、腦外和兒外科專家,對受傷小學生給予全力救治。目前,除1名小學生外,其他傷者基本脫離生命危險。
肇事司機被刑拘 經雙城市教育局、雙城市周家鎮政府初步調查,該車駕駛人關景全,男,33歲,為東躍村村民,此人只具備B2型駕駛證,不具備客車駕駛資格和營運資格。他所駕駛的客車定員26人,卻拉載了51人,超載人員近一倍,屬嚴重超員行駛。
目前,駕駛人關景全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此外,該車系車主關景玉私自聯系接送學生上學的“黑車”,為非法營運的客運車輛。
排查學校安全隱患 昨天下午,哈爾濱市政府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雙城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王春生在會上說,哈市安全、公安、交通、監察等部門已聯合組成了事故調查處理組,正在對事故原因、責任等開展全面徹查工作,并將依法從重、從快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經濟責任。 同時,有關部門已部署立即開展哈爾濱市中小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通過檢查,汲取教訓,堵塞漏洞,整治隱患。
4.(急)簡短的安全小故事
剛剛還是艷陽高照,突然便狂風大作,烏云壓城,白晝似夜,電閃雷鳴間豆大的雨點傾瀉而下。路人驚問:“雷雨天怎么總是連著兩三天出現”;天氣專家答曰:這是強對流天氣的一個明顯特點,它往往會連續兩三天發生,這是正常的。路人又問:“碰到這雷雨天怎么防護”……。又答曰:正處在野外,應立即尋找蔽護所,但千萬不要靠近空曠地帶或山頂上的孤樹,這里最易受到雷擊,要躲。電線、旗桿的周圍和干草堆、帳篷等無避雷設備的高大物體附近都不能停留,要遠離鐵軌、長金屬欄桿和其他龐大的金屬物體,避免站在山頂、制高點等場所。路人拿出手機正準備撥打。。專家驚曰:不要接打電話,同時一定要關閉電源。
氣象安全小提醒:雷雨天氣要“一躲二遠離金屬物三不打電話”
5.學校的簡短新聞根據學校生活寫一則簡短的新聞300字
學校的簡短新聞根據學校生活寫一則簡短的新聞300字
“三無”食品憂患多
本報訊 不少學生放學后,常購買三無食品
傍晚時分,學生周邊小店出現圍擠現象,學生們競相購買油炸、三無食品,這些食品無法昨天,某學校在開家長會時,學生張某的家長突然出人意料地捐了400元錢給學校.一時間在校園傳為美談。
為了感謝這個家長的一片愛心和善舉,學校把這400元錢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里平均分配給了學校的單親、孤兒、父母離異的4個學生。這四個學生出于感恩之心,每人寫了一封信給這位家長,感激他的關愛之心。
其中一位學生寫道,在這樣一個紛亂的社會中,仍然有您這樣的好心人,有這樣一顆善良的心,讓我非常的感動,今后我一定做您這樣的人,好好學習,以報答您的善舉。這是小記者報道的。 保證衛生,長期食用會影響健康
6.小學生新聞發布會簡單一點新聞
今天我們在尖尖角作文館里開展了一個別開生面的活動,名字是“小小新聞發布會”。
原來,不出門,我也能知道許多國家大事小事,那些奇特的新聞,真是讓我大飽耳福。 小小新聞發布會開始啦!陳老師做代表,首先發布了一條新聞:四百余貧困學子報名“利群陽光”。
從中,我明白了:社會上還有一部份孩子因生活貧困,上學困難,需要我們的幫助。這些孩子說了一句讓我敬佩的話:“用知識改變命運,回報父母。”
這條新聞讓我激動的心情變得沉重起來。 朱逸凡把手高高舉起,我想:應該有許多豐富多彩的新聞正等著他說呢?陳老師請朱逸凡上來講述他的新聞,他信心十足,落落大方,勇敢地走了上來,我看見他手里緊緊握著報紙,只聽他說:“今年的臺風名字叫‘梅花’,臺風‘梅花’已經登陸了,將會影響到江蘇。”
說完后,他回到了自已的座位上,我望著他的背影,默默地對自已說:“加油,你要像他一樣勇敢,你是最棒的!” 朱逸凡說完了,陳老師請了我,我很害怕,緊張讓我早已把剛才鼓勵自己的話忘得一干二凈,我只好慢吞吞地從位置上站了旦長測短爻的詫痊超花起來,拿著摘錄本,轉身面對大家,愁眉苦臉地說:“投籃高手姚明退役了。”我心想:哎!姚明退役了,以后中國隊打籃球,就很難贏嘍! 老師又請了許多同學上去發布新聞,我聽到了體育新聞、軍事新聞、國外趣聞,還聽到了父愛的偉大,暴力的母親,還有一些人知恩感恩,但是也有一些人,不去努力地工作,努力掙錢,養好家,還在外面用電信詐騙,來騙取別人的收獲。
另外,我聽到了一個動物園里的趣聞,一個三歲的大猩猩去喂一個剛滿兩個月的小老虎,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對了,為什么說大猩猩呢?因為三歲的猩猩已經很大了唄!就這樣一個新聞,把同學們逗得哈哈大笑。
7.小學生校園安全事件真實故事
甘肅3名小學生掉入污水坑溺亡 校園安全引關注 摘自:蘭州晨報(2007-12-25) ----------------------------------------- 12月23日下午,張掖市海星雙語學校發生了一起事故,該校一年級的3名7歲小學生掉進學校的一污水坑導致死亡。
12月24日早晨,記者來到位于張掖市東門外的海星雙語學校,見到了3名死者的家長。據死者張凱(化名)的叔叔張某講,他7歲的侄子張凱在海星雙語學校的一年級讀書,由于該校是寄宿制學校,因此孩子兩三周才 回家一次,平時吃住都在學校。
12月23日晚上10時許,他們接到學校的電話,稱孩子住院了,讓他們趕快到醫院,可是等他們急忙趕到醫院時,得知孩子已經死亡。他們了解到,孩子是當日下午掉進學校一個傾倒污水的坑里淹死的。
在現場,記者采訪3名孩子的家長時了解到,3名小學生都是該校一年級1班的學生,另外兩名死者分別是朱永(化名)和許強(化名)。 在一名學生家長的指引下,記者找到了位于該校教學樓后的“肇事”污水坑,看到該坑直徑不到兩米,用一根木棍預測了一下,大約有1.5米深。
據孩子的家長們反映,學校的這個污水坑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事情是12月23日下午發生的,他們在晚上才接到學校的電話,學校是如何打撈救援的他們一概不知。而且事情發生后,只有學校的幾名老師陪伴他們,卻沒有相關負責人前來協商處理。
據記者了解,事發后,該校學生已經停課。在該校一間辦公室,甘州區上秦鎮、教育和公安部門的有關領導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
該校負責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控制。 河南一小學生上課時被歹徒砍頭 校園安全成焦點 -------------------------------------------------------------------------------- 2001年3月23日17:11 ChinaRen新聞中心 新華網鄭州3月23日電 河南省安陽縣許家溝鄉崗西村小學一年級學生劉輝,日前在學校上課時,被闖入的歹徒用利斧沖脖頸連砍7下身亡,至今兇手未抓捕歸案。
學生在校的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當地學生和家長議論的焦點。 3月17日,記者來到劉輝的家中。
劉輝的媽媽因傷心過度至今臥床不起,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劉輝的爸爸一大早就到鄉教管站交涉此事還沒有回來。
奶奶王多的哭著說:“俺與兇手劉貴林是鄰居,平常關系很好。因為俺家蓋房下地基高,貴林通過他堂哥想讓俺降兩磚,俺沒有同意,但也沒有吵架。
事發頭一天,他家還來還借的煤球,晚上劉輝還到劉貴林開的小賣鋪買了一條煙,誰知道他竟對孩子下毒手。” 劉輝的同班同學劉彩麗和劉鵬超戰戰兢兢地向記者介紹了案發當天的情況。
劉彩麗說:“那天上語文課,劉貴林來找馮艷娥老師,說‘你媽來找你,叫你趕快回去’,老師就讓我們寫字,她走了。后來劉貴林叫劉輝出去,劉輝不去,他就把劉輝拽出去,把門關上了。
我們隔著窗戶看,劉鵬超在外面看。我們聽見劉鵬超喊‘劉輝要不中了’,看到滿地都是血。
我嚇哭了。劉振華還去拉劉輝的胳膊,說‘劉輝劉輝你起來’,結果劉輝的頭掉開了。”
劉彩麗還說,今天劉振華聽說記者問劉輝的事,嚇得在家直哭,不敢出門。 劉鵬超說:“我看見劉輝出門想跑,劉貴林一把拉住他,將他的頭往墻上撞了好幾下,(死后發現劉輝頭上有四個窟窿)。
然后劉貴林把劉輝按在地上,從包里掏出斧頭,就這樣一下一下往劉輝的脖子里砍。”劉鵬超揮著手比劃著,哭出聲來。
據介紹,劉貴林行兇殺人后,拎著斧頭下樓,與正上樓的校長徐富貴走了個對面。校長看他滿臉滿身是血,問了句“貴林你干啥”,劉貴林沒吭聲,徑直下樓走了。
校長上樓看到兇殺現場,沒有呼喊阻攔罪犯,也沒有報警和救人,而是等劉貴林走后才跑到村支部匯報,當村支部成員趕到兇殺現場打“110”和“120”時,兇手早已逃之夭夭。 村民們憤慨地說,小孩當天下午就埋了,可過了3天,學校也沒有一個人來家問問啥情況,安慰安慰家屬。
后來村干部做學校的工作,他們才來看看就走了。至今校方和當地政府未對此事做出任何解釋。
學生家長劉金旗說,劉輝死后,劉彩麗和劉振華坐在汽車里路過學校門口都嚇得趴在座位上不敢抬頭。兩個孩子經常半夜做噩夢,正睡著就突然大哭著坐起來。
他只好買了安神定氣的藥給孩子吃,并給孩子轉了學。現在,崗西村小學規定,誰轉學不僅學費不退,還要給學校交一定的損失費。
村民劉明的說:“我的孩子在這個學校三年級上學,家長一年交200元學費,孩子在學校里教師就應該負責。劉輝的死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鄉里、村里、學校的態度讓人寒心。” 據了解,崗西村小學門衛管理松散,村里人和外來人進出非常隨意。
身為一年級班主任和語文老師的馮艷娥,經常上課時脫崗辦私事。劉輝被殺后,學校沒有清理兇殺現場和安撫學生,馮艷娥還在繼續授課。
在家長們的強烈要求下,學校才草草沖洗了血跡斑斑的地面,更換了一年級的教室,暫停了馮艷娥的課。 記者走進崗西村小學,一進大門是一個深50米的院子,院子后部坐落著一座兩層教學樓。
劉輝的教室在二樓,門正對著樓梯口。一上樓梯,就能看見地上依稀可辨的大片血跡,墻上的血跡沒有清理,噴濺的血有1米多高。
教室后墻的《學習園地》赫然寫著“一、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二、不要玩火不。
8.簡短安全小故事
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生活、工作節奏也愈來愈快,汽車成了人們的主要工具,它給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方便與快捷,在大家贊嘆社會進步、享受社會進步的同時,它也給我們帶來了災難,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在飛馳的車輪下,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轉眼破碎不堪。
因此,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駛,才能避免這些事故的發生,健康成長。 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在我們生活中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
我曾在報紙上目睹這樣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亂跳的女孩,頭上扎著一對粉黃的蝴蝶結,身穿一條漂亮的白紗裙,正準備過馬路,綠燈停了,紅燈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馬路邊,小女孩卻飛快地向前沖。說時遲,那時快,一輛汽車正像箭一樣向小女孩駛來。
司機來不及剎車,"嘭"的一聲,小女孩躺在地上,鮮血染紅了白紗裙,是那么令人眩目。她"睡著"了,永遠不會醒來了…… 她媽媽聞聲趕來,看到女兒冰冷的尸體,她失聲痛哭,含著眼淚說:"我的寶貝女兒啊,我只有你一個女兒。
你去了,我該怎么辦?你快醒來。"隨后,她媽媽當場昏倒了。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啊,一剎那間,就奪走了人的生命。 唉,一個春光燦爛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
這悲劇是誰造成的呢?就是小女孩她自己,如果她遵守交通規則,這悲劇是不會發生的……真可謂是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啊。我多么希望時間能沖淡一切,讓小女孩的媽媽臉上浮出一絲微笑。
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黃燈等,綠燈走。
過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過。 “遵守交通規則,不亂闖紅燈。”
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不僅要把這句話掛在嘴邊,還要把它深深地記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讓事故的發生可能性變得越來越少。讓我們在安全的包圍下快樂、健康地成長,建設自己美麗的家園! 我們還要在班級宣傳欄或展覽欄上,多貼一些遵守交通、不亂闖紅燈等之類的警告語,讓同學們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學校了也可以請來警察叔叔,給同學門上關于交通的課,使同學們更好的知道交通對人類的幫助…… 1.今天坐公車,到站開門后,一個男人突然堵住車門說自己手機不見了,不讓人下車.人群嘩然.這時旁邊有人說打那個男人的手機,看在誰身上響誰就是賊.這個男人就向邊上的一個人借了手機要撥自己的號碼,突然靠近門口的一個人拔腿擠下車就跑,這個男人也沒還人家的手機就叫囂著追了過去,轉眼都不見了.于是,這次真的有人丟了手機 2.路邊的押注。幾個碗倒蓋地下,騙子憑借很快的手法,將一粒棋子放在某個碗下,讓你去猜。
如果你押50元,猜中了他倒賠你50,猜錯了這50元就輸了。這樣的騙子,往往會有一群騙子來故意充當觀眾,起哄或者押錢。
最近廣州太平洋電腦城附近很多. 舉報人成了誣告人 “新大洋”資產侵占案迷霧重重 2004年10 月,一起財產爭奪逾億元、爭訟長達四年的訴訟終于有了初步結果。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漢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黃漢民向海口市公安局舉報,稱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將公司注冊資本為5100萬元的股份據為己有,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對唐、蔡等人立案偵查。
然而兩年后,蔡某等人申訴,稱系被黃漢民誣告陷害。公安機關隨即另行指派辦案人員開展調查。
2002年12月20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唐、蔡等人“涉嫌職務侵占”一案,并決定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立案偵查。 2004年4月22日,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提起公訴 然而,一審判決并沒有給這個頗有戲劇性的案件劃上句號。
黃漢民當庭即提出上訴。 (邱大軍) 點評:這起被稱為國內數額最大的公司資產侵占案,雖一審落定,但雙方“舉報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證據,究竟誰是真兇,依然懸疑重重。
法律認定的“事實”與客觀存在的“事實”,如何達到最大限度的統一?在各種證據面前,如何取舍與認定?雖然解答這些問題既專業又復雜,但已不僅僅為掌管法律者所關注,可以看見,人們日漸增強的證據意識已向舊的審判觀發起挑戰。 (岳嵬) 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婁小平一審被判11年 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婁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犯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一審查明:1996年12月,三亞市政府決定收管南濱農場中的566公頃土地的使用權。南濱農場隨后申請行政復議。
場長葉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辦人溫志鵬,請求幫忙改變三亞市的決定。溫向時任省法制局副局長的婁小平匯報該案時,提及農場方面要給錢酬謝。
1997年5月,溫收到葉某送的金額為60萬元人民幣的活期存折,并將其中39萬元存入妻子馮某賬戶,但將股東代碼及密碼提供給婁,由婁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調任省高院副院長時,該股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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