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的主要內容(10條)
憲法的概念:憲法是法的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憲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憲法規范的特點 1、最高權威性 2、原則性 3、概括性 4、適應性 5、無具體懲罰性 6、相對穩定性 7、廣泛性 8、歷史性 9、靈活性 10、綱領性 一、憲法的分類 傳統的憲法分類: 1、從憲法是否具有統一法典的形式,把憲法分為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 2、從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憲法分為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3、從制定憲法的機關不同,把憲法分為欽定憲法、協定憲法和民定憲法 二、憲法的一般原則 資產階級憲法的主要原則 1、人民主權原則 主權觀念最先由法國的波丹提出,后來盧梭創立了人民主權學說 2、人權原則 3、法治原則 4、權力制約原則 近代分權學說是英國洛克首先倡導而由法國孟德斯鳩所完成的. 社會主義憲法的主要原則 1、權力屬于人民原則 2、保障公民權利原則 3、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4、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節 憲法的原則 一、憲法對統治權的作用 1、鞏固和維護國家權力 2、規范國家權力有效運行 二、憲法對法制的作用 1、為法制的統一奠定基礎 2、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礎 三、憲法對政治制度的作用 1、確立和維護國家政治制度 2、改革國家政治體制 四、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作用 五、憲法對社會經濟的作用 1、保護自己的經濟基礎 2、促進經濟的發展 五、憲法發揮作用所必備的條件 1、憲法的充分實施 2、法制的健全和完備 第五節 監督憲法的實施 一、保障憲法實施的重要性 監督和保障憲法實施的意義在于: 1、有利于鞏固和發展國家的根本制度 2、有利于健全法制 3、有利于真正發揮憲法的作用 二、監督憲法實施的主要內容 1、審查法律、法規及法律性文件的合憲性 2、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的合憲性。
2.憲法的起源簡短
古希臘和古羅馬都有過自己的憲法,亞里士多德就曾編輯過《一百五十八國憲法》一書。
不過,這些憲法并不是現在的所謂根本法。它們既未規定公民權利,也不限制國家權力,只是關于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責的法律,不是現代意義的憲法。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是資產階級革命勝利的產物。新興的資產階級為了自由地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為了取得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權力,不斷地與封建專制統治進行激烈斗爭,在斗爭中產生和發展了立憲主義思想,即:人民有權利依靠直接民主的方式或依靠代議制度的方式參與國家的統治;國家應當具有一個永久性的根本法,用來限制政府的活動范圍,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免受政府侵害。
17、18世紀,英、美、法等國先后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革命勝利后,取得了政權的資產階級為了防止封建勢力的復辟,阻止勞動群眾把革命繼續向前推進,協調資產階級內部不同集團的關系,把剛剛形成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鞏固并發展下去,先后制定了各自的憲法。由于各國的國情不同,英國采取了不成文憲法的形式,美國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憲法,法國也制定歐洲大陸的第一部成文憲法。
如果說17世紀出現的英國憲法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還不太成熟的話,那么美國和法國憲法的誕生,則使憲法無論是在形式上還是在內容上都已與普通法律有了明顯的區別,它們所確立的內容和形式為日后憲法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奠定了基本框架,標志著憲法作為法的一個獨立部門已經形成。
3.什么是憲法精神
核心精神有四個方面:
堅持社會主義本質特征的精神;
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精神;
改革開放的精神;
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精神。
我國憲法的核心精神,用一句話概括就是:憲法是公民權利宣言書。因為我國現行憲法是以人權,即以公民權利為本位的一種制度安排。為體現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放在“國家機構”之前,反映了保障公民權利是建立國家機構的前提,國家機構是用來保障和實現公民權利的工具。
4.英、美、法三國憲法的特點,簡短,具體點
英國是世界保守主義的發源地。雖然在當今世界各國都能或多或少的看到保守主義的影響,但是卻沒有一個國家有像英國那樣濃厚的保守主義氛圍。同樣,英國也是世界憲法的母國。英國的憲法不但在其表現形式方面極其獨特,更重要的是英國悠久的憲政傳統。數百年來英國的憲政更是呈現出一種超穩定的發展態勢,從未有過中斷。應該看到英國良好的憲政秩序是有其保守主義思想作為支撐。而也只有在保守主義的語境下才能恰當的解釋英國憲法這種獨一無二的現象。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通稱美國聯邦憲法或美國憲法。它是美國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美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1787年5月,美國各州(當時為13個)代表在費城召開制憲會議,同年9月15日制憲會議通過《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直到1789年,獨立戰爭勝利后的6年,法定建國日的13年后,美國憲法的前一部分才被通過、美國政府才開始進行工作。
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美國最高法院有權利宣布總統法令違憲。
法國憲法是法國大革命的產物。法國大革命前的舊制度,就其本質而言是合法的貴族政治和某種程度的封建制度的統一體,表現為全部社會成員都法定的屬于社會的一個等級。第一等級是教士,第二等級是貴族,第三等級則包括其余的社會成員如工商業資產階級,城市工人和窮困的的農民,并由此確定個人的權利、地位和威信。法國歷史上發生過頻繁的制憲活動,因此存在多部憲法,目前現行有效的是1958年憲法,又稱為”第五共和國憲法“。
5.憲法小故事不少一千字
在歷史課本中, 有這樣一部憲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它的精巧設計使一個稚嫩的國家從草莽中崛起,成為也許你不喜歡但卻無法輕視的超級大國。對,這就是美國的聯邦憲法,也即1787年憲法。
關于這部憲法的背景、內容和影響,在我看過《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這本書之后,才有了全面的了解。原來,1787年憲法的誕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這中間有一個曲折的過程,而且還留下了許多耐人尋味和值得深思的話題。
首先,光是把制憲會議開起來,就有一番波折。由于當時獨立后的美國內外局勢都不穩定,國內反抗斗爭不時發生,同時,一些歐洲大國也在威脅著這個年輕的國家,美國面臨著分崩離析的危險。在這危急存亡之秋,各邦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開會討論解決的辦法。于是,就有了1787年費城會議。而它的任務,一開始并不是制憲,而是修改《邦聯條例》。在整個會議過程中,有人遲到,有人早退,還有一個邦始終拒絕派代表參加。這樣的態度,讓我不禁覺得有些出事不利的味道,也在疑慮:這樣還能開好會嗎?憲法還制訂得出嗎?好在已經知道結果,就先耐心看下去吧。
其次,制訂憲法的過程,也是一波三折,險象環生。好幾次幾近成形的方案差一點胎死腹中。尤其是關于國會兩院的席位分配問題,代表們就爭論了約一個月之久。眾議院的席位經過大邦代表們的堅持,確定為按人口比例分配。可在第二院,也就是參議院的席位分配這一問題上,卻引發了一場唇槍舌箭,爭論雙方劍拔弩張,一時間,會議陷入僵局。就在這時,有兩位代表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史稱“康涅狄格妥協案”。在他們的努力調解下,終于以微弱的優勢確定參議院的席位實行平等制。
最后,當憲法終于成稿之時,卻有三位代表不肯簽字,他們認為憲法還不完善,應繼續修改。到了這個時候還要反對,這部憲法真是命途多舛啊。
縱覽1787年憲法誕生的全過程,我看到了原則與妥協。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代表們對理想信念的堅持,他們的原則性。其實,代表們的想法都很簡單,他們只是想讓每個公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得到保證。雖然在會議上他們各抒己見,爭論得不可開交.但他們無非也就是想要保證那些最基本的權利,讓憲法更加完善。當然,有沖突發生時,必然要有妥協。妥協,是為大局著想,有的妥協還可能產生積極的結果,就比如上面的席位之爭,使得憲法有了創新,更好地保證了人民的權益。
還有,代表們的務實精神是最值得我學習的。我懂得只有腳踏實地做事,不圖虛名,才能真正有所成就。做一件事,其實只要簡簡單單地去努力就可以了,重視過程,一步一個腳印,最后的結果就不會令人失望。
我還明白,有時候,或許我們并不十分清楚我們想要做什么,但無論有無預定的計劃,我們都應該有一個堅定的信念,在它的指引下,朝著一個方向走。一段路程之后,可能你就會驚喜地發現,原來目標就在前放,它已經越來越近,越來越清晰了。
6.憲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憲法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一)序言。
就絕大多數國家而言,憲法序言的內容都是有關憲法本身的規定,諸如制定憲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據,制定憲法的經過,憲法的構成,憲法的演變,憲法的修改,憲法的本質,憲法的原則,憲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家在憲法序言中闡述了本國和本民族長期奮斗的歷史和取得的勝利成果,指出今后國家的主要任務和奮斗目標。
(二)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憲法的主要內容之一,包括國家的性質、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和國家的標志與象征制度。
由于國家本質的不同,不同類型國家的憲法對國家性質的規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三)國家基本經濟文化制度。國家的基本經濟文化制度包括經濟制度及教育、科學和其他文化制度等。
憲法反映國家基本經濟文化制度經過了一個由簡到繁的過程,社會經濟制度是指一定生產關系的總和,也就是社會經濟基礎,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產品分配形式。(四)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財產權,即公民的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權,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遷徙自由、機會和結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四是受益權,即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請愿權、訴愿權、訴訟權和受教育權等;五是參政權,主要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復決權等。公民的基本義務方面主要規定有依法交納賦稅的義務、服兵役的義務等。
(五)國家機構。國家機構是憲法的重要構成部分,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一般都有國家元首、國家立法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司法機關。
憲法中都對這些機關的地位、產生、組成、職權、活動原則以及相互關系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六)憲法保障。
憲法保障是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措施和制度。歸納起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明確規定憲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任何機關、團體和公民都必須遵守憲法,任何法律、法規都必須符合憲法。這是保障憲法實施的前提條件;其二,明確規定修改憲法的嚴格程序,以維護憲法的穩定性,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憲法都規定了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的修改程序;其三,明確規定了監督憲法實施的機關和違憲審查制度,這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所共有的。
(七)其他規定。除了上述基本內容之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最后都另有一些附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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