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對于不同政見的士人的殘酷鎮壓。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宴會,始皇很高興。
可是有一個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齊國人。
他當場批評周青臣是阿諛奉迎。
他說:“殷、周之王千余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
”他批評秦始皇廢分封,置郡縣。
說如發生大臣篡權之事,無以自救。
他又譏諷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
”丞相李斯當場進行了批駁,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還譴責儒生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
他認為這樣一群儒生是一種危險勢力,建議始皇堅決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并提出了焚書的建議。
主要內容:
(1)史書除《秦紀》以外,六國史書一律燒掉;
(2)《詩》、《書》、百家語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
(3)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4)醫藥、卜筮、種樹等書不在禁列;
(5)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秦始皇批準了這個建議,于是在全國范圍發生了焚書事件。
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
起因是由于有些儒生和方士對始皇不滿,說他“專任獄吏”,樂以刑殺為威”,“貪于權勢”等等。
秦始皇認為他們“或為妖言,以亂黔首”,就把他們逮捕,嚴加拷問。
先后逮捕了四百六十多個儒生,全部在咸陽坑殺。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鎮壓政治上的反對派之舉,這些人的政治思想比較保守,多向往西周的制度,反對現行的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
可是秦始皇的鎮壓是野蠻的、殘酷的,不問情節如何,一概焚燒,一概誅殺,這是一種暴行。
對于中國的古代文化是一個極嚴重的摧殘。
參考資料:http://**datalib/2002/NewEvent/DL/DL-1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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