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間的玩耍時光,我想是羅沃德一天中最愉快的一丁點兒時間。
五點鐘吞下的一小塊面包和幾口咖啡,雖然沒有消除饑餓感,卻恢復了活力。
一整天的清規戒律放松了;教室里比早上要暖和;爐火允許燃得比平時旺,多少代替了尚未點燃的蠟燭。
紅通通的火光,放肆的喧鬧,嘈雜的人聲,給人以一種值得歡迎的自由感。
在我看見斯卡查德小姐鞭打她的學生彭斯的那天晚上,我照例在長凳、桌子和笑聲不絕的人群中間穿來穿去,雖然無人作伴,倒也并不寂寞。
經過窗戶時,我不時拉起百葉窗,向外眺望。
雪下得很緊,下端的窗玻璃上已經積起了一層,我把耳朵貼在窗上,分辯得出里面輕快的喧嘩和外面寒風凄厲的呻吟。
如果我剛離開了一個溫暖的家和慈祥的雙親,這一時刻也許會非常后悔當初的離別;那風會使我傷心不已:這種模糊的混沌會打破我的平靜,但實際上兩者激起了我一莫名的興奮,在不安和狂熱之中,我盼望風會咆哮得更猛烈;天色會更加昏暗變得一團漆黑,嗡嗡的人聲會進而成為喧囂。
我跨過凳子鉆過桌子,尋路來到一個壁爐跟前,跪在高高的鐵絲防護板旁邊,我發現彭斯有一本書作伴,全神貫注,沉默不語,忘掉了周圍的一切,借著余火灰暗的閃光讀著書。
2.如今我結婚已經十年了。
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愛的人生活,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
我認為自己無比幸福——幸福得難以言傳,因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
沒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為親近了,比我更絕對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我與愛德華相處,永遠不知疲倦,他同我相處也是如此,就像我們對搏動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會厭倦一樣。
結果,我們始終呆在一起。
對我們來說,在一起既像獨處時一樣自由,又像相聚時一樣歡樂。
我想我們整天交談著,相互交談不過是一種聽得見、更活躍的思索罷了。
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無話不談。
我們的性格完全投合,結果彼此心心相印。
我們結合后的頭兩年,羅切斷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許正是這種狀況使我們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緊,因為當時我成了他的眼晴,就像現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樣。
我確實是他的眼珠(他常常這樣稱呼我)。
他通過我看大自然,看書。
我毫無厭倦地替他觀察,用語言來描述田野、樹林、城鎮、河流、云彩、陽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們周圍的天氣——用聲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線無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
我從不厭倦地讀書給他聽,領他去想去的地方,干他想干的事。
我樂此不疲,盡管有些傷心,卻享受充分而獨特的愉快,——因為他要求我幫忙時沒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沒有沮喪地覺得屈辱。
他真誠地愛著我,從不勉為其難地受我照料。
他覺得我愛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滿足我最愉快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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