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頭雜亂的頭發,在鼻梁上架著一副寬邊大眼鏡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輕易便能帶你進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讓你時刻都為他的神力所驚喜。
他擁有一把神奇的掃把,騎上它,便可盡情的在空中飛行。
他是誰?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師--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這本書中,虛幻的事物變成了真實。
有巫師,有怪獸,有精靈,也有惡魔。
他們分別代表著善與惡。
而這個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這個故事的主角。
從整本書來看,作者是以這個小魔法師的神奇經歷為線索,從而表現了孩此文來源于文秘寫作網與孩此文來源于文秘寫作網,學生與老師之間的真摯感情,還有的便是孩此文來源于文秘寫作網們面對困難時堅持不退縮,機智斗惡,用他們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過難關。
而這本書最特別的地方就是記述了哈利波特,還有他的朋友,在這個神秘的魔法學校中的點點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這個神秘的國度里,住滿了巫師,有老有少,貓頭鷹成為他們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開口朗讀,飛天掃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鳥一樣。
西洋棋會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聽從命令,命令一F,自動移入其位。
畫像的人是活的,會微笑,會眨眼,有空還會互相串串門。
還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為風靡全球的小魔法師。
我真有點佩服這本書的作者,竟有那么豐富的想象力!而在這本書中,我最佩服的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對惡勢力的那種勇敢。
他們始終都有這么一個信念:“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國度,危險時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對困難,甚至是惡魔,沒有什么奸怕的,就算會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適當的使用在學校里所學到的魔法,一定可以勝利。”這是多么堅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這種驚險的關頭,都被他們這種堅定所感動,同時也為這群有神奇經歷的孩此文來源于文秘寫作網捏一把汗,畢竟,邪不勝正,那些邪惡的人最終還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總之,這本書給我的感覺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神奇”。
在這個世界的另一個角落里,有一個神奇的國度。
在那里,有一個擁有不可思議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閱讀時,也隨之掉入了一個魔法的時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愛。
他沒有意識到,像你母親對你那樣強烈的愛,是會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記的。
不是傷疤,不是看得見的痕跡……被一個人這樣深深地愛過,盡管那個愛我們的人已經死了,也會給我們留下一個永遠的護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膚里。
這是鄧布利多對哈利說的一段話,同時也是羅琳對所有的讀者的話。
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中,年僅11歲的哈利波特就已經展示了他與別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氣是我們遠遠不能超越的,他的聰明才智也是我們所望塵莫及的,他對魔法的天賦更是我們永遠不能擁有的。
我有時會羨慕他,有時會嫉妒他,有時也會崇拜他。
當我讀到哈利去禁書區差點被抓到時,我的心也隨之緊張;當我讀到哈利在禮堂中接受鄧不利多的加分時,我的心也隨之高興。
《哈利波特》這部書就像給我施了咒語一樣,書中豐富多彩的情節、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著我。
說到這,我由衷地敬佩這本書的作者J.K.羅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無人能及的。
這本書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樓禁地勇敢地保衛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賭,我想正是因為這個,哈利才會獲得最后的勝利。
我們應該學習哈利;波特的勇敢與堅持,擁有了它們,你才能走向未來。
3、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歡的女孩子。
這種喜愛是從《鳳凰社》開始的。
在《鳳凰社》之前,金妮給人的感覺只是一個羞澀的小姑娘。
她在看見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時候,她會臉紅得說不出話來,盡管這個大難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這個女孩子還會在日記本上偷偷地寫下自己的少女情懷,而且這本日記還給她帶來了不小的危險。
在《鳳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小配角。
但是,自從《鳳凰社》出現之后,金妮就讓我們眼前一亮。
當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魯克山為借口向她媽媽撒謊的時候;當在飯桌上和古怪可愛的傲羅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時候;當她在哈利被判無罪之后,和雙胞胎兄弟一起跳著戰舞,大聲唱“他沒事了”的時候;當我突然發現她開始和哈利講話的時候,我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小金妮長大了。
可以說,金妮對哈利態度的轉變是她成長的標志之一。
似乎是有點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個讓他著迷的男孩子了。
其實我一直不認為金妮對哈利的感情是愛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應該是一種英雄崇拜,而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著密切的關系,于是,哈利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小女孩時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但是,隨著金妮年紀的慢慢增長,這種迷戀和崇拜會越來越淡,就像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到了她四年級的時候,她已經可以用一種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個小FANS了。
我們不難發現,長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雙胞胎哥哥有幾分相似。
記得在韋斯萊夫人不許她聽有關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覺的時候,羅琳刻意寫道她的表情像極了弗雷德和喬治。
而且,她也的確是受了弗雷德和喬治的不少影響,她會往廚房的門上扔很多大糞蛋而且極自然地跟媽媽撒謊,這一點明顯是受了她可愛的哥哥們的真傳。
金妮的這種和雙胞胎極為相似的調皮、不羈的性格著實討人喜歡,也和原來羞澀的性格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如果只是這一個地方的改變,金妮的改變還不足以讓人吃驚。
她的成長,更多地體現在她的成熟上,體現在她身上越來越明顯的格蘭分多和韋斯萊特有的氣質上。
從金妮在《鳳凰社》的表現,我們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蘭分多絕不是只因為她是一個韋斯萊,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擁有格蘭分多人的精神:勇氣。
作為一個四年級的學生,她在去營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爭論的時候,說“我現在比你跟神秘人斗爭、保護魔法石的時候大三歲,而且我用飛翔的大怪物擊中了馬爾福……”,這段話語氣堅決、鏗鏘有力,讓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現出來的勇氣,是許多成年巫師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說她主動提出為了幫助哈利使用烏姆里奇的爐火(去營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調虎離山之計時的毫不猶豫和對烏姆里奇的毫不畏懼,在勇氣這點上,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她做的一點也不比哈利、羅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談到的是金妮的智慧,這一點大家平時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實很多時候,金妮的頭腦都非常清醒,想問題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為自己就是襲擊韋斯萊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責、不想和其他人說話的時候,金妮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過,讓哈利發現他并沒有和金妮同樣的感覺,從而讓哈利馬上從罪惡感中擺脫出來。
在豬頭酒吧里,當其他人因為不相信哈利的話而爭吵的時候,是金妮巧妙地學烏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帶回正題。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個發現十二扇大門旋轉是為了讓來者分不清自己進過哪一扇門……她的機智靈敏和同齡人相比無疑是十分出色的。
還有一點不可忽視,就是金妮極好的人緣。
羅琳在《火焰杯》里曾經提到過,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剛到格蘭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幫四年級的同學拉了過去。
可見她的受歡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雙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這一點體現在她和盧娜的關系上。
她似乎是書中唯一的和盧娜關系不錯的四年級學生,她沒有嘲笑盧娜的“瘋”,同時還把盧娜帶進了他們的圈子,讓我們又認識里一位不簡單的人物。
當然,金妮后來在感情問題上態度轉變之大也實在讓人驚訝。
她換男朋友速度之快,讓我們和羅恩都大吃一驚。
長大了的金妮,在戀愛上也是直來直去,大膽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羅恩要開竅得多:)
成長起來的金妮讓我們認識了一個全新的她。
鑒于她的勇敢、重友誼、聰明和成績(她的黑魔法防御術一定很不錯,蝙蝠精咒很厲害),我敢說,她一定是鄧不利多和麥格心目中格蘭分多學院新一屆級長的主要人選之一。
說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會成為韋斯萊家第五個級長了。
4,相信凡是看過《哈利·波特》的讀者都會對韋斯萊家的雙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這一對活寶的不羈、調皮和聰明雖然給霍格沃茨的老師帶來了不少煩惱,給他們望子成龍心切的媽媽帶來了許多無奈,更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歡樂。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剛開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臺上跟他媽媽開的那個玩笑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個鬼靈精。
雖然他們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規矩的,但是我想,讀者大多數時候都會站在他們這一邊,為他們拍手叫好。
比如說,他們用“肥舌太妃糖”教訓達力,雖然韋斯萊先生很生氣,可我還是和哈利一樣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說《鳳凰社》里他們反對烏姆里奇的壯舉了。
韋斯萊煙火不僅美倫美奐,更是雙胞胎獨家研制的高科技產品,把剛剛上任的新校長整得暈頭轉向。
連我們一向嚴肅的級長赫敏同志都說“我找到了一點逆判的感覺”,可見弗雷德和喬治的成功了。
不過,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還是屬他們離開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喬治當著烏姆里奇的面,在現場眾多學生的注視之下,高高地舉起魔杖念到:“掃帚飛來!”然后,兩把拖著鐵鏈的飛天掃帚急速飛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喬治發表了鏗鏘有力的最后的演講(有一半是做廣告,呵呵)之后,跨上飛天掃帚破窗而出……這個場面讓我一直都難以忘懷。
他們的勇敢和智慧終于淋漓盡致地得到了表現。
弗雷德和喬治經常被人拿來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較。
的確,他們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說放蕩不羈的個性和與生俱來的惡作劇能力。
不過,我覺得他們四個人還是有區別的。
羅琳在寫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時候,我認為表現的更明顯的是他們的一種肆意揮灑的才華,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賦,因而他們兩個人也就顯得更張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喬治比起他們更突出的是一種孩子的頑皮,而沒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種霸氣,所以雙胞胎比他們更親和(至少我是這樣認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對斯內普所做過的事)。
而且,羅琳還有意寫了雙胞胎的商業頭腦,這種才華是韋斯萊們一直缺乏的,相信他們會為改善韋斯萊一家的生活條件作出巨大貢獻的。
弗雷德和喬治作為一個絕妙的組合,一般都是被人們一起提到。
但是,我還要談的一個問題就是弗雷德和喬治的不同。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他們兩個人之間是有差別的,羅琳并不是把一個人分成兩個人來寫的。
總的來說,喬治比弗雷德要更溫和、也更沉穩一些,而弗雷德則把那中不羈的性格發揮到了比較極致的地步。
一般雙胞胎出現的時候,弗雷德先開口說話的場合總是多一些,喬治則是補充弗雷德的話。
而一旦有比較出風頭的機會,比如說他們推銷“無頭帽”的時候,是由弗雷德來表演,喬治來解說;又比如三強爭霸賽,因為強行通過年齡界限而長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我個人則比較喜歡略微溫和的喬治。
記得在《鳳凰社》里,韋斯萊夫人因為珀西把圣誕套頭衫寄了回來而傷心的時候,粗心的弗雷德只會說珀西是大笨蛋之類的話,而比較能理解媽媽心情的喬治就知道這種事情最好交給盧平來處理。
韋斯萊先生被蛇咬傷了之后,韋斯萊夫人到格里莫廣場告訴他們韋斯萊先生沒事,弗雷德的反應是攤在椅子上,而喬治和金妮是走過去和媽媽擁抱。
相比之下,喬治是一個比弗雷德要貼心一些的兒子,當然,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較而言。
還有一點不同,就是羅琳給弗雷德安排了一個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雖然這只是在圣誕舞會之前的一小段描寫,但還是讓我印象深刻。
因為弗雷德當時的樣子真是帥極了,而我們的魁地奇新隊長(那個時候還不是吧)女強人安吉利娜的臉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紅暈。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會成為韋斯萊魔法笑話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雖然,在《鳳凰社》里雙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離開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堅信,他們不會因此淡出讀者的視線,他們的笑話商店一定是羅琳的又一個伏筆,會在日后派上大用場。
更多追問追答追問
還可以。
有沒有精煉一點的呢?
追答你不是說五百字左右嗎?怎么精煉一點?
追問這不太多了嗎。
只是個意見。
第3個太多。
你在找一篇唄。
多謝多謝了
追答讀完《哈利波特》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迪:寫文章一定要有想象力,要有精彩的細節描寫,這樣,文章才會生動傳神。
從小寄養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飽受姨父一家人的歧視與欺侮,然而就在11歲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原來,哈利的父母是兩位巫師,在同黑巫師的較量中被殺害了。
為了繼承父母的遺志,哈利來到了英國一所專門教授魔法與巫術的霍格沃茨學校。
進入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后,哈利成了格蘭芬多一年級新生,與羅恩、赫敏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許多成為魔法師的課程正在等著他研習,有飛行課、黑魔法防御術、魔藥學與變形術等等,當然還有讓所有巫師瘋狂的魁地奇球賽。
在一次與同學的爭執中,哈利表現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飛行技能,連他自己都很意外,傳授飛行技術的麥格教授因此推薦他加入格蘭芬多魁地奇球賽的隊員,另一方面,魔藥學的教授斯內普,似乎總是對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課堂上刁難他外,還處處找哈利的麻煩,但是,哈利發現斯內普嚴詞威脅著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內普腿上三頭犬的咬痕,更可以證明哈利的推斷是正確的:有股邪惡的陰謀在平靜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長著,斯內普似乎就是這一切的關鍵人物……
于是哈利、羅恩與赫敏這三個好朋友決定一同去探個究竟,阻止邪惡陰謀的發生。
這三個格蘭芬多一年級的新生,歷經重重難關(當然也違反了不少校規),終于發現:這一切的幕后操縱者竟然是看似無辜的奇洛教授!原來被人們稱為“神秘人”(You-Know-Who)的黑巫師伏地魔失去法力多年,希望得到能使人長生不老的魔法石來恢復元氣。
而奇洛被伏地魔附身,變成一個雙面人,事事對伏地魔言聽計從。
哈利、羅恩、赫敏這個“魔法三人組”各盡所能,終于弄清了事實真相,保住了魔法石。
哈利自出生以來第二次戰勝了伏地魔。
追問好的。
分給你了!你是個好同志!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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