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 生
董懷杰
周末,我和妻子從書山學海中把兒子拉出來,偷得半日閑暇,徒步野外,看一看門外的景致,聽一聽窗外的聲音。
在嵩山的一個山坳里,被溪水沖刷得光滑干凈的鵝卵石,真讓人愛不釋手。
不經意間,石下一只螃蟹,激起了我們濃厚的興趣,一場全力以赴的”搜蟹”專項行動打響了,經過數小時的“圍追堵截”,二十八位“戰俘”終于成了甕中之“蟹”。
回家后,本可立即“正法”,考慮到有一半螃蟹尚處于“幼年”,只得判為“緩期執行”,讓小兒暫收三尺垂涎,把他們暫時“羈押”在魚缸中。
按“國際法”須善待“俘虜”,于是我的日程中又多了一項“政治任務”:招待“橫行將軍”。
畢竟是“高級戰俘”,米飯、瓜子、蛋糕、蔬菜這些素齋,并未討其“歡心”。
于是又跑到書店,查看蟹類“貴族”的生活習性及“飲食”習慣,并發動全家老幼,群策群力,又為它們添置了石塊、青草、藻類等,招待規格日益增高,可它們的健康狀態每況愈下。
時至中秋佳節,團圓歡聚之夜,望見魚缸中已絕食數日的“二十八位貴賓”,隨手放入幾塊“九頭崖”,沒見回應,不由我惻隱之心油然而生,決定全部放生。
晚飯后,我首先拉攏最貼心的妻子:“你看,當今社會,‘生態游’的人越來越多,都認為野生的都是綠色的,天然蟹族也成了他們選中的目標之一。
況且,咱家養也不符合它的生息條件,不如……”說到這,妻子截住了我的話:“別說了,螃蟹又不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孩子們的‘鐵齒銅牙’早已等著油炸清蒸呢?現在倒好,你是得寸進尺,又想放生,你和孩子們解釋去,我保留意見。”
好,中立也行,最起碼減少了敵對力量。
為達到放生的“戰略”目的,必須知已知彼,方可百戰不殆。
當權者岳母信主,母親信佛,都是心善、言善、行善的標兵,這與我方有利。
但小兒子想吃螃蟹,這對我的方針很致命,因為二老極寵她們的孫子、外甥,他的愿望就是她們的意見,眼看一場唇槍舌戰在所難免。
農歷八月十六晚上,我主持召開了家庭民主討論會。
會議主題:二十八只螃蟹的去留問題。
會議制度:民主集中制;會議提倡: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力爭達到:大多數同志的滿意;要求自己:從善如流。
首先亮明我個人的觀點:“愛護動物是人類的一種覺悟、一種文明的標志。
動物不是人類的天敵,雙方互不侵犯,得到保護是它們應得的權力。
逮它們回來,讓它們背井離鄉,我們已經錯了,我們不能一錯再錯。”聽了我的高論,立即激起了大兒子的堅決反對:“我捉螃蟹時,立功最大,并受到幾只大螃蟹的猛烈反擊,手都被夾流血多處,血債要用血來償。
況且它平時橫行水鄉,不種善因,難得善果,今日有此下場,也是罪有應得!”小兒子聽到他哥哥的有力反駁,高興得鼓起掌來,就像炸蟹已吃到了嘴里。
“都是吃虧調子定得太高了”。
妻子說,“你嘗到曲高和寡的滋味了吧!”
“大兒子存有偏見,有點公報私仇吧!”我爭論道,拒絕捕殺,是所有動物的本能,況且它在水鄉縱橫有度,處事穩重得體,‘蝦兵’總是擁它為‘蟹將’,一旦遇有強敵入侵,便立舉鋒利雙鉗,克敵制勝,如此靜則文、動則武,優雅顯于舉止,剛烈藏于心田,凜然大丈夫氣節,更顯儒將風范,我們怎能讓無辜者去受死呢?”
媽說:“這么小的事,你言重了,怎么處置也不傷大雅吧!”
我接過媽的話緊追不舍:“媽,你從小就教導我們‘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怎么今日為孫子的利益說出這樣違心的話來?”
在學校教哲學的內弟調侃道:“哥,你這種做法是對大家付出勞動的全盤否定,有權力勞動,就有權力享受。
這勞而無功、勞而無獲,怎么說也不符合價值規律呀!”
這時,一直沉默的岳母看是時候了,站起來以長者的身份過來中和并做出了斷:“算了,別爭了,都聽我的,把小的放了,大的留下。”
放生無望,我不得不以退為進,逼小兒就范:“好!您說的好,我同意把大的留下,小的放生。
不過嘛,這幫小螃蟹到了水鄉,誰來無微不至地照顧它們呀,不照樣一個個地餓死?”
情況出現了轉機,煽情初見成效,小兒子揉著發酸的鼻子說:“我不吃小螃蟹了,也不吃大螃蟹了,求你們把它們都放了,讓他們一塊回家吧!
“好!”我為小兒子的回心轉意大聲喝彩。
我如愿以償,你想,連小兒子都這樣說了,其他同志還有什么意見不能保留呢?霎時間,敵對勢力,土崩瓦解,這時舉手表決,一致通過。
書院河邊,我連夜送它們上路,這些螃蟹,終于虎口脫險,又重回故里了。
我仰望著八月十六的月亮,咦,真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圓啊!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誰有保護動物,能夠體現人和動物和平共處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