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甲骨文和小篆如圖所示:
1、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
現代專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也是語言藝術的一種。
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
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2、孔門四科之一, 《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
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
”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
《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3、指辭章修養,元結《大唐中興頌序》:“非老于文學,其誰宜為?”
4、官,漢代置于州郡及王國,或稱“文學掾”,或稱“文學史”,為后世教官所由來。
漢武帝為選拔人才特設“賢良文學”科目,由各郡舉薦人才上京考試,被舉薦者便叫“賢良文學”。
“賢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文學”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
魏晉以后有“文學從事”之名。
唐代于州縣置“博士”,德宗時改稱“文學”,太子及諸王以下亦置“文學”。
明清廢。
5、文學是藝術的一個門類,屬社會意識形態。
中國在先秦時,含文學與博學二義。
現代專指以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并作用于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
中國一般分其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文學等四類。
6、文學具有全人類性、社會性、民族性、人民性、階級性和真實性等。
文學的發展是受文學內部和外部各種因素影響的復雜過程。
一般說,文學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而發展。
文學的社會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認識作用,二是教育作用,三是美感作用。
三種作用同時發生,構成了文學的社會功能。
7、文學,意識的產物,生活的反映,文學是客觀的東西到了人的頭腦中后,人重新組織編出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
8、文學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都存在著,但是外國文學與中國文學有不同之處。
例如:外國的小說分類和中國的有所不同。
9、文藝復興之后,世界對文學的定義逐步演變成:文學即一種以文字語言為載體的藝術。
因為其載體為語言文字,所以區別于音樂、美術等藝術形式。
擴展資料:
文學人物及其文學貢獻
文學研究會“五四”新文學運動中最早成立的文學社團。
它“以研究介紹世界文學、整理中國舊文學、創造新文學為宗旨”(《文學研究會簡章》),文學主張和創作實踐均傾向於現實主義。
五四運動以后,一些經受新思潮沖擊并且懷著美好希望覺醒過來的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渴望通過文藝來表述自己的政治苦悶和人生理想;文學革命的發展也要求在創作實績上有新的突破。
新的文學社團於是應運\而生。
文學研究會不但是成立最早的文學社團,而且因其成員多、影響大,在流派發展上具有鮮明突出的特色,成為新文學運動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文學社團。
它的發起者與參加者后來有許多成為對中國新文學運\動有卓越貢獻的人物。
文學研究會於1921年1月4日在北京正式成立,發起人為:鄭振鐸、沈雁冰、葉紹鈞、許地山、王統照、耿濟之、郭紹虞、周作人、孫伏園、朱希祖、瞿世英、蔣百里。
后來陸續發展的會員有謝婉瑩(冰心)、黃廬隱、朱自清、王魯彥、夏丏尊、老舍、胡愈之、劉半農、劉大白、朱湘、徐志摩、彭家煌等,共達170馀人。
成立時發表有《文學研究會宣言》及《文學研究會簡章》。
會址設在北京。
文學研究會成立初期,除出版刊物、編輯叢書外,還組織成立了“讀書會”。
“讀書會”設中國文學組、英國文學組、俄國文學組、日本文學組(以上按國別分組)、小說組、詩歌組、戲劇文學組、批評文學組(以上按文學類別分組)。
規定凡文學研究會會員均須加入讀書會。
這對提高會員文學素養和創作及研究水平起了積極的作用。
文學研究會的會刊,最主要的是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經過革新由沈雁冰接編后由鄭振鐸等人相繼主編的《小說月報》(自第12卷第 1號起至1931年12月第12卷第12號止,不計號外,共出132期)。
此外還陸續出刊了《文學旬刊》(《文學旬刊》有北京和上海各自編輯的兩種,上海《文學旬刊》自1921年5月作為《時事新報》副刊出刊,到1929年第9卷第5期止,共出380期。
第81期改名《文學》,每周一期,第172期又改名《文學周報》,始脫離《時事新報》單獨發行。
北京《文學旬刊》自1923年出刊到1925年共出82期)、《詩》月刊(1922至1923年,共 7期)等刊物。
出版了以介紹外國文學作品為主同時也注重本國新文學創作的《文學研究會叢書》。
文學研究會奉行的原則是:“反對把文學作為消遣品,也反對把文學作為個人發泄牢騷的工具,主張文學為人生。”
(沈雁冰《關於文學研究會》)從“為人生”出發,他們主張“文學應該反映社會的現象,表現并且討論一些有關人生一般的問題”,反對唯美派脫離人生的“以文學為純藝術”的觀點。
他們的創作大都以現實人生問題為題材,產生了一批所謂“問題小說”。
文學研究會在反對封建主義、反對鴛鴦蝴蝶派的游戲文學方面采取了一致的態度,不僅反對舊禮教,也反對舊文學,對《禮拜六》、《游戲雜志》一類刊物進行了有力斗爭。
但會員們在建設新文學的具體主張上意見并不一致。
如有部分成員抽象犟調“善”和“真”;有的雖然提倡“血和淚的文學”,但在反對藉文學“闡道翼教”封建觀念的同時,卻又承認“作者無所為而作,讀者無所為而讀”的“非功利”的觀點。
另一些成員則比較明確地鼓吹進步文學的主張,提出“表現社會生活的文學是真文學”,“在被迫害的國度里”,作家應該注意觀察和描寫社會的黑暗、人們生活的痛苦及新舊兩代思想上的沖突。
在創作方法上,文學研究會繼《新青年》之后,進一步高舉現實主義的旗幟,犟調“新文學上的寫實主義,於材料上最注重精密嚴肅,描寫一定要忠實”。
由於當時的時代限制和理論局限,他們分不清現實主義和自然主義的界限,理論主張中常夾雜著自然主義的成分。
文學研究會十分重視外國文學的研究介紹。
他們的目的一半是為了介紹外國的文藝以促進中國新文學的發展,一半是為了介紹世界的現代思想(茅盾《新文學研究者的責任與努力》),他們著重翻譯俄國(包括后來的蘇聯)、法國、北歐及東歐諸國、日本、印度等國的現實主義名著。
介紹了普希金、托爾斯泰、屠格涅夫、契訶夫、高爾基、莫泊桑、羅曼‧羅蘭、易卜生、顯克維奇、阿爾志跋綏夫、安特萊夫、拜倫、泰戈爾、安徒生、蕭伯納、王爾德等人的作品。
該會會刊《小說月報》出過“俄國文學研究”、“法國文學研究”等特號和“被損害民族的文學”專號,出過“泰戈爾號”、“拜倫號”、“安徒生號”等專輯,在介紹外國進步的現實主義文學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
文學研究會成立宣言帶有著作工會色彩,它宣稱,文學研究會的成立“是建立著作工會的基礎”,希望“著作同業的聯合”,以“謀文學工作的發達與鞏固”。
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他們后來的活動未能完全按計畫進行,組織相當松散。
1932年初《小說月報》停刊后,該會活動即基本停頓。
創造社中國現代文學團體。
1921年6月由留學日本歸來的郭沫若、成仿吾、郁達夫、張資平、田漢、鄭伯奇等人在上海發起成立。
前期的創造社反對封建文化、復古思想,崇尚天才,主張自我表現和個性解放,強調文學應該忠實于自己“內心的要求”,是其文藝思想的核心命題,表現出浪漫主義和唯美主義的傾向。
郭沫若的詩集《女神》,郁達夫的小說《沉淪》及郭沫若的譯作《少年維特之煩惱》(歌德),是該社最有影響的作品。
以其獨特的文學主張和鋒芒畢露的文學活動,成為五四以后新文學一支生力軍,特別在文學青年中激起強烈共鳴。
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創造社主要成員大部分傾向革命或從事革命實際工作。
隨后,表現出“轉換方向”的態勢,并有新從日本回國的李初梨、馮乃超、彭康、朱鏡我等思想激進的年輕一代參加,遂發展而為后期創造社。
后期創造社與太陽社一起大力倡導無產階級革命文學。
1928年初,郭沫若的《英雄樹》、成仿吾的《從文學革命到革命文學》、馮乃超的《藝術與社會生活》、李初梨的《怎樣地建設革命文學》等文章,要求文學適應革命形勢的需要,面向工農大眾,作家要獲得無產階級意識。
對五四以后的文學和魯迅等作家,卻作為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意識代表進行偏激的批判。
由此引起關于“革命文學”的論爭。
1929年2月,創造社為國民黨政府封閉。
創造社前期主辦的刊物有《創造》季刊、《創造周報》、《創造日》(《中華新報》副刊)、《洪水》半月刊。
后期的刊物主要有《創造月刊》、《文化批判》、《流沙》半月刊、《思想》月刊、《新思潮》月刊等。
除文學外,后期創造社刊物更注意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社會科學問題的研究和宣傳。
創造社成立后即編輯和出版創造社叢書,出版的主要是該社成員的詩歌、小說、戲劇、散文、理論及譯作,在近十年的時間里,共出版60余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文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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