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不講究韻律的散體文章 3. 一種文學體裁,包括雜文、隨筆、游記等1. 文采煥發。
晉 木華 《海賦》:“若乃云錦散文於沙汭之際,綾羅被光於螺蚌之節。
” 2. 猶行文。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明詩》:“觀其結體散文,直而不野,婉轉附物,怊悵切情:實五言之冠冕也。
” 3. 文體名。
六朝以來,為區別于韻文、駢文,而把凡是不押韻、不重排偶的散體文章,概稱散文。
隨著文學概念的演變和文學體裁的發展,散文的概念也時有變化,在某些歷史時期又將小說與其他抒情、記事的文學作品統稱為散文,以區別于講求韻律的詩歌。
現代散文是指除小說、詩歌、戲劇等文學體裁之外的其他文學作品。
其本身按其內容和形式的不同,又可分為雜文、小品、隨筆等。
散文詩“集諸美于一身”的文學體裁。
文學是表達人生和傳達思想感情的。
通常來說,小說,詩歌,戲劇無論是在結構上,或是格律、剪裁、對話等安排布局上,都很有嚴格的要求。
而散文,卻可以自由些,看來只是不經意地抒寫著一己的經歷和感受,所表現的多是零星雜碎的片段人生。
散文主要分敘事性散文,抒情散文和哲理散文。
首先,必須明確一個散文寫作觀念,即散文的唯一內容和對象是作者的感情體驗。
有了散文的內在結構——感情體驗,只要再明確外在結構的核心就可以寫好散文。
外在結構的核心是細節。
散文和小說一樣,建立在細節的描寫和敘述的基礎上,但細節的排列組合方式不同。
可以說,小說組合細節是“以盤盛珠”,而散文則是“以線穿珠”。
小說的“盤”是一個社會的橫切面,具備沖突,各種階層、力量的人物或隱或顯,而細節只能在這樣的“盤”中有機地展開。
散文的“線”,就是感情體驗,或多或少,隨手拈來,任情揮灑——以感情體驗的表現為準。
由此,我們說散文(應稱藝術散文),是最自由的文體,散漫如水,手法靈活。
只要弄清這些,寫真實自我及由此生發的個性口語、感情體驗和細節描寫,就掌握了散文寫作的要領,什么章法(如文眼)、意境等等一般化認識都不必過于拘謹地學習,其他文體理論知識和寫作基礎理論都會講到。
散文主要分為記敘散文和抒情散文(仍按傳統的不明確的說法)兩種。
下面將兩種散文的模式列出,供初學者和高等教育應試者選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