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學校要求不一,以石河子大學為例:
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
1,自然科學類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至少在SCI 收錄期刊上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1 篇或在EI 收錄期刊上(不包括會議論文)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2 篇;
2,人文社科類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在SSCI 收錄期刊上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1 篇;
(2)在CSSCI 收錄期刊上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2 篇;
(3)在EI 收錄期刊上(不包括會議論文)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2 篇;
(4)在《中國社會科學》、《經濟研究》、《管理世界》發表與畢業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1 篇。
擴展資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緩或不授予碩(博)士學位:
(一)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 號)的相關規定,學位申請人在學習期間違反學術誠信、學術紀律受到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的;
(二)在校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學位論文剽竊他人成果的;
(三)未能通過論文答辯的;
(四)其它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
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位證書的,學校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參考資料來源:石河子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石河子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位申請工作細則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碩士研究生畢業需要發表幾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