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最少得寫幾件事
散文: 文學體裁之一。我國古代把與韻文、駢體文相對的散體文章稱為“散文”,即除詩、詞、曲、賦之外,不論是文學作品還是非文學作品,都一概稱之為“散文”。現代的散文指除詩歌、戲劇、小說以外的文學作品,包括雜文、小品文、隨筆、游記、傳記、見聞錄、回憶錄、報告文學等。近年來,由于傳記、報告文學、雜文等已發展為獨具特色的文體,所以人們又趨于把散文的范圍縮小。
一篇散文可以只寫一件事,也可以寫幾件事,用一條或多條線索串連在一起。
記敘文一定是寫事嗎
不一定!!!!
記敘文,是以敘述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
種文體。
記敘文是用來描述事物的文章.時間,人物,地點,起因,經過,結果是記敘文的6要素。.描寫物體的就要從
運動狀態,物體形態或變化上來說了。
記敘文寫作,是把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經歷,通過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給讀者。
記敘文包括的范圍很廣,如記人記事,日記、游記、傳說、新聞、通訊、小說等,都屬于記敘文的范疇。
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要表達出作者對于生活的真切感受。
總的說,以記敘和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叫記敘文。
但記敘文寫作,伴隨自然流露的適當議論和抒情。
記敘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記敘文,包括記敘性的文學作品,如散文、小說,等。
狹義的記敘文是指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對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變化和發展進行敘述和描寫的一類文章,常見的如消息、通訊、特寫、報告文學、游記、日記、參觀記、回憶錄,以及一部分書信等。
正因為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所以一定要表達出作者對于生活的真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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