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文字符合兒童閱讀、理解的散文。
2.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主要的四種造字方法。
象形,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征,具體地勾畫出來,比如“水”、“ 火”
指事,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比如“上” “下”
會意,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并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比如“休”、“鳴”
形聲,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
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
比如“訪”、“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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