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感情,是要表示出來的,情感太多太濃將不堪重負,單方面愛一個人會好難好累好苦。
愛情本來就難以明明白白,而愛情又不只是一個人的事,愛人與被愛,經常是相互的。
愛情與婚姻是世上最奇怪的悖論,對于相當多的人而言,追求與所獲往往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馳,追求幸福卻收獲痛苦!追求激情卻失去激情!到頭來非但沒有了自由和尊嚴,反而找不到從前的夢想。
我推崇人要有情有義,何謂有情有義?就是說一個人不能只有感情,還須有義氣。
夫妻之間如果沒有到處不下去的地步,最好不能由著自己的感情而辜負了對方。
感情本來應該坦坦蕩蕩,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