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側重于寫人記事,要求寫出什么人,干了什么事情,這樣做展示了什么樣的性格特點;或什么事情,如何發生、發展,有什么意義。
散文側重于就一件事情,一個場面或一個景物抒發某種思想感情。
我把它叫作由所見、所聞到所想所感。
總之,記敘文注重記事,散文注重抒情。
首先,要閱讀大量的名家名篇,那些堪稱得上“美”的散文直接滲透著作者的情趣、靈魂。
其次,就是要有豐富的感情以及對人生的閱歷。
寫散文都是為了表現作者的所見、所聞、所感,以及對生活的認識和評價,作者只有對現實生活有了深刻的感觸,激起了強烈的感情,才能產生寫作的欲望。
因為感情,人與人、人與大自然就會產生一分同理心,生老病死、喜怒哀樂、潮汐起落、陰晴圓缺……都成了抒發感懷的課題,更有“事實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能夠關心,就會觀察,要盡可能做到無微不至,明察秋毫。
一顆敏銳的心,能夠聽到別人內心最深處的聲音,感受到社會的脈動,然后抽絲剝繭地探討其根由以及未來可能的發展。
其三,寫出具有自我風格散文的重要修養,是我心寫我口,而絕不能隨波逐流。
具體而言,需切切注意五點:①寫真人真事,在真人真事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的藝術加工。
②表現作者的生活感受,一般不強求完整的情節。
③自由多樣,形散神不散。
④言簡意深,短小精悍。
⑤語言精練優美,樸素自然。
要掌握這個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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