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樣的力量
戎重光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從我們喜歡樹榜樣、三百六十行,行行有榜樣的實踐看,這好像是我們獨到的信仰,其實不然,無論今人、古人,華人、西人,大約皆是奉其為真理的。
以黃飛鴻武功之高,每次出場尚不免要亮出“廣東十大杰出青年”的招牌來嚇人;而澳洲霍華德總理不久前訪華,提前一天結束行程,匆匆趕回去為一戰小兵舉行國葬——榜樣之重竟高于國事訪問。
我們這一代無疑是在榜樣的指引下長大的。
讀小學時學雷鋒,便時時刻刻低頭走路,隨時準備揀起人民群眾遺落的寶貴財產,哪怕是揀到小偷丟棄的錢包皮,也要飛奔著交給老師;讀初中時再學雷鋒,就知道組織同學到書店幫助售書,雖然看書的時間遠過于售書的工夫。
但榜樣的力量真的無窮嗎?細細想來,我卻不敢肯定。
讀高中,我就只知埋頭讀書了,否則“黑七月”一過,我只有回家待業;讀大學,除了上課,一多半時間在足球場上狂奔,但馬拉多納卻并非我的榜樣。
參加革命工作了,聽了不少先進報告會,看了無數模范事跡,也曾為此流過不少熱淚,但也僅此而已。
每次看到屏幕上大家聽榜樣事跡時的淚臉,聽到大家慷慨陳詞的感受,再看某些人依然故我的作為,我總忍不住想一個問題:莫非胡長清、成克杰們在看或聽焦裕祿、孔繁森時就不熱淚盈眶、心潮澎湃?
我當然不是說榜樣對孩童有效而對成人就無用,我只是以為,榜樣的力量在一定條件下是無窮的。
這大約也是符合唯物辯證法的,其一,真理總是相對的,放之四海而皆準不過是美好愿望而已;其二,物質決定精神,存在決定意識,榜樣的力量畢竟屬于精神力量,力度雖大,恐怕也難勝過現實存在。
證之于事實,近年來雖榜樣層出不窮,其面之廣、其出之頻已遠非當年可比,但收效卻并不樂觀,這似乎也是我的“條件論”的一個注腳。
但到底需要什么條件,我卻又說不出。
不過,我隱約覺得,在榜樣的選擇上有文章可做。
首要當然是方便大家活學活用。
美國孩子從車輪下救了媽媽,打了匪警電話幫警察抓到了盜賊,也會被樹為英雄。
這次澳洲霍總理提前回國為之舉行國葬的,不過一無名小兵而已,并無任何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甚至參加一場世界大戰一槍都未放(衛生兵)。
反觀我們的榜樣,雖已非“高大全”,卻依然往往可敬而難學。
我看過一份駭人聽聞的先進材料,曰某野外工作者先后有一子一妻病亡,而該先進竟并未因此請過一天假!如此榜樣,不學也罷。
此外,榜樣總得有模有樣才是,寧少勿濫,慎重為宜。
其原因應該眾所周知了。
這些年落馬的大官小貪,只要有個頭銜的,幾乎無不榮譽等身,先進、模范、優秀……數不勝數。
當然,有先是榜樣后來又不榜沒樣了,更有原本就如此的偽榜樣,確數多少,我未做過調研,但這未免就令人無話可說了。
前不久,所謂西點軍校懸掛雷鋒像的故事傳得沸沸揚揚、群情振奮,結果有好事者到西點一問,原來又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榜樣的力量在本國猶嫌不足,還要光大到遠洋彼國,我不覺得可笑,我只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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