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現積極進取的精神詩句
門前流水尚能西,休將白發唱黃雞。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李白
江城子 密州出獵
(宋)蘇軾
老夫聊發少年狂。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酒酣胸膽尚開張。鬢微霜,又何妨!持節云中,何日遣馮唐?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
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
劉禹錫(唐)
巴山楚水凄涼地,二十三年棄置身。
懷舊空吟聞笛賦,到鄉翻似爛柯人。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今日聽君歌一曲,暫憑杯酒長精神。
二、什么是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詞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的契約關系與內在的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契約精神本體上存在四個重要內容:契約自由精神?契約平等精神?契約信守精神?契約救濟精神?契約自由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內容?西方人權理念中就一直存在經濟自由中的契約自由精神?
契約自由精神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選擇締約者的自由?決定締約的內容與方式的自由?契約自由主要表現在私法領域?契約平等精神是指締結契約的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締約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互為對待給付,無人有超出契約的特權?為了達到契約的平等精神,違背契約者要受到制裁,受損害方將得到利于自己的救濟?正因為契約完美的體現了平等精神,才會被近代資產階級革命者作為理論武器而創造了社會契約理論,通過每個人讓渡一部分權力交給國家代為使用,雙方達成合意,建立社會契約,各自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以達到社會的和諧?
契約信守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精神,也是契約從習慣上升為精神的倫理基礎,誠實信用作為民法的“帝王條款”和“君臨全法域之基本原則”,在契約未上升為契約精神之前,人們訂立契約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契約的訂立采取的是強制主義,當契約上升為契約精神以后,人們訂立契約源于彼此的信任,當契約信守精神在社會中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主流時,契約的價值才真正得到實現?在締約者內心之中存在契約守信精神,締約雙方基于守信,在訂約時不欺詐?不隱瞞真實情況?不惡意締約?履行契約時完全履行,同時盡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顧?保管等附隨義務?
契約救濟精神是一種救濟的精神,在商品交易中人們通過契約來實現對自己的損失的救濟?當締約方因締約方的行為遭受損害時,提起違約之訴,從而使自己的利益的到最終的保護,上升至公法領域公民與國家訂立契約,即憲法?當公民的私權益受到公權力的侵害時,依然可以通過與國家訂立的契約而得到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