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歌法律的古詩
維護法律尊嚴 執法者左右顧盼, 違法者上下周旋; 執法力度不強硬, 怨言統計法律軟。
執法者秉公辦案, 違法者膽戰心寒; 下猛藥,出重拳, 試看誰人對著干。 違法者頑固強硬, 執法者決不手軟; 統計法賦予執法者權威, 執法者要維護法律尊嚴。
法律援助 美麗的天使 我們與你同在 你就象一顆永不墜落的星 雖然微弱 可以燎原 你好比一座永不熄滅的燈塔 指引航船永遠向正義的方向前行 你是動力所在 讓我們不斷為弱者吶喊 你是法律援助工作“光榮的荊棘路” 我們一路披荊斬棘 卻甘之如飴 用行動詮釋生命的意義 用熱血譜寫公平與正義的詩篇 不斷奮斗 這就是中國法律援助 強者使其公正 弱者得以庇護 和平得以永續 描繪和諧社會美麗藍圖 《法律援助條例》的頒布 再一次唱響新世紀的交響曲 弱者的生活奏響了美麗的節奏 更似久旱的土地逢甘霖 灑下一場“及時雨” 你為弱者開辟新生活 真正體現法律精神正氣 更為法律援助工作者 指引了一條不平常的光輝之路 法律援助 我們與你同行 沒有膽怯與顧慮 沒有煩惱與憂愁 雖然前方總會有風雨 但只要我們共同努力 法律援助的豐碑 便會在東方屹立 夢想總會實現 只因我們與法律援助同在 。
2.有關于描寫高紫芊的詩句
自此,明府花園里經常可聞到歡聲笑語,看到一對無憂無慮的璧人并肩漫步。聰穎細膩的惠兒,總會于夕陽靜好處,采擷凝著初露的香荑,為容若表哥親制繡有并蒂蓮花樣的香囊;而細膩如伊的容若,也總會于靜謐的夜里,枕月移燈,在紅箋上訴說對惠兒的深深愛意,楚楚相思。
倘若說命運無情,可它分明讓那些踽踽獨行的靈魂,有了溫暖,有了依戀;倘若說命運有情,它又總是在安穩的歲月里,催生出巨大災難,讓幸福的人兒,迷茫無措。
有誰會想到,昨日還在相依相偎的戀人,今朝就會咫尺天涯,再見無期?究竟是緣分太淺,還是相守太難,抑或一切因果,早已注定?再回首,惠兒已成為入選的秀女,永遠留在了復雜的深宮之中,再不能與納蘭表哥互訴心事。而曾經那個充滿濃情蜜意的明府花園,如今也只剩下凋零的愁緒,和枯瘦的剪影了。
沒有惠兒的日子,也便沒有了心。納蘭容若把那段溫暖的日子記為了“前生”,因為只有那個時候的他,才最為真實。此后,他因久吹寒風,毫不節制的飲酒而生了一場大病,病榻之上,全身冰冷,如墜萬年冰窟般,呼吸困難,動彈不得。有那么一刻,他想過輕生,就這樣吧,沉沉地睡去,遠離是非紛擾
3.關于欠錢不還的無奈的句子
如果欠錢到期不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發出支付令,令其還錢。
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序,適用于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并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支付令發出以后,對方如在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如在15日內提出異議,支付令即自動失效。債權人此時只能起訴,通過打官司來要債。
4.“官司”是怎樣成為訴訟用語的
人們常把相互之間無休無止的辯論、爭吵形容為“打嘴官司”,這是慣用語的習慣用法,是從“打官司”引申而來。
“官司”一詞最早見于《左傳?隱公五年》。 該書記載,隱公五年春天,魯隱公要去棠邑看射魚,臧僖伯勸他:“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阜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臧僖伯這番話的意思是說: “山林、水鄉的物產,可以用來制作器物,但那是販夫走卒的事,以及主管官吏的職責,國君沒必要親自去管理。” “官”最初是指“官府”“官吏”,“司” 是指“掌管”,后來,人們把“官司”二字連用,作為訴訟的代稱。
而對于發生利害沖突的雙方來說,他們到官府或長官那里去告狀,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里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則被稱為“打官司”。 “官司”和“打官司”這種說法至今在民間仍很普遍,有些地方甚至還把受剝奪自由的刑罰處罰說成是“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