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應該是怎么算工資
按照正常出勤計算工資報酬,可以享受加班費之外的工資。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帶薪年假工資計算標準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帶薪年休假的工資怎么計算
年休假就是帶薪休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最簡單的就可以理解為工作滿1年不足10年為5天,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為10天,20年以為15天。首先年休假是不和其它的一些假期沖突的,比如我們常見的婚假、產假、探親假這幾種。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擴展資料:
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
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 2007年12月7日中國**第198次常務會議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職工帶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帶薪年休假的工資都是怎么計算
沒有安排休假的,按照日工資的300%發放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安排休假的,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勞動報酬。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帶薪年假工資計算標準是什么,帶薪年假應該是怎么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