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在內蒙古,產假能休多少天,婚假又能休
真的需要“快看”,因為現行《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早在2016年3月30日就正式發布了。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產假期為98天,其中產前可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以上述法規規定立式:婚假,國家規定3天+自治區規定15天=18天;產假,國家規定98天+自治區規定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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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女職工產假休息時間是多久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規定:《內蒙古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公民比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初婚者為晚婚。已婚婦女比法定婚齡推遲四年以上初育者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產假三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日。對晚婚晚育者還可以給予其他形式的獎勵。《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內蒙古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辦法)?
此法規全稱為《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你可以百度一下。
上一個正式版是2002年頒布的。2008年征求意見后,不知道是不是已經完成修訂并發布了。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什么時候執行
作為《內蒙古自治橘巧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屬于該地區的地方性法規。
一般情況下,法規中答伍者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的時間執行;法規中無明確規定的,應該是該地方性法規公布之日起執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清薯所幫助。
內蒙古二胎政策何時全面放開規定是如何的呢
根據2016年3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提倡一茄族手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就是你所謂的“二胎政策”)。尊重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公民的生育意愿。
第十八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胎穗滑:
(一)兩個子女中有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不含復婚),再婚前合計生育過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含復婚),再婚前合計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蒙古族公顫嫌民,夫妻雙方均為非城鎮戶籍且從事農牧業生產,已有兩個子女均為女孩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第十九條 涉境外人員的生育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夫妻雙方是兩個民族的,可以自主選擇適用一方民族的生育規定。
以上就是內蒙古自治區出臺的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