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的馬敘倫。
1949年10月9日,馬敘倫托許廣平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同樣附議,要求討論決定。
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這就是“國慶日”的來歷,即現在我們的國慶節。
擴展資料:
國慶節的意義:
1.國家象征
國慶紀念日是近代民族國家的一種特征,是伴隨著近代民族國家的出現而出現的,并且變得尤為重要。
它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標志,反映這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
2.功能體現
國慶這種特殊紀念方式一旦成為新的、全民性的節日形式,便承載了反映這個國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
同時國慶日上的大規模慶典活動,也是政府動員與號召力的具體體現。
3.基本特征
顯示力量、增強國民信心,體現凝聚力,發揮號召力,即為國慶慶典的三個基本特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國慶節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