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鶴琴的家庭教育理論
家庭教育理論是陳鶴琴教育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他說:“小孩子生來是無知無識的,不知什么是好,什么是壞。
他的一舉一動可說一方面受遺傳的影響,一方面受環境的約束,受教育的支配。
小的時候,環境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教養中最重要的因素,恐怕也是父母。”于是,先生指出小孩子的“知識之豐富,思想之發展與否,良好習慣之養成與否,家庭教育實應負完全的責任。”
陳鶴琴認為做父母的應該由一種專門的技能,專門的知識。
因而提出:“要重視幼兒家庭教育的科學實驗,對幼兒的家庭教育應作為一門科學來研究和推廣,普及兒童心理學和學前教育學的知識,使廣大家長都能對自己的子女有個正確的培養目標和教育方法。”
先生批評家庭教育中“嬌生慣養”、過分溺愛和專制式的嚴厲管教兩種普遍存在的錯誤態度和做法。
前者是對孩子無原則的愛,它有損于孩子的身心發展,因而他強調“對子女要愛護,但絕不要溺愛”。
當看到有些父母代孩子做孩子自己能夠而且應該做的事情的現象,他指出家長的責任是幫助孩子生活、自立和做人,而不是代孩子“吃苦”,因此提出活教育中的兩個原則“凡是孩子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凡是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自己想”。
陳先生指責家庭教育中的專制式的嚴厲管教方法,認為這種管教方法的后果只能是摧殘兒童的創造力,束縛兒童的思想。
陳鶴琴多次告誡家長:“做父母的教養子女第一條原則,就是要尊重‘以身作則’這條原則”。
在嬰幼兒期,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都直接或間接影響小孩;即使進了幼稚園,老師和父母對于小孩子具有平均的力量,但由于兒童與父母相親的愛力深,相處時間長,他們對兒童的影響仍然特別大,往往兒童在學校所受到的一些好的教育,卻抵擋不住家庭環境的影響。
因此,做父母的必須處處以身作則。
先生主張家庭教育要民主化,父母要平等對待小孩,尊重小孩的人格。
他特別強調“做父親的應當同小孩作伴侶”,認為這是家庭教育民主化的一個表現。
他認為父子作伴游戲的好處很多,既可以溝通父子間的情感,增加家庭中的天倫之樂,又可以利用作伴機會教育孩子,還可以發現孩子不好的行為和思想,及時加以糾正。
“做父母的對于子女的教育應有一致的措施”這是陳鶴琴家庭教育理論的重要觀點。
父母施教的方法不一致,寬嚴不同,孩子就無所適從,甚至會產生投機取巧、輕視父母等流弊。
家庭教育既是一個古老的課題,又是一門嶄新的學問。
先生對家庭教育理論的研究和實踐,為中國現代家庭教育理論奠定了科學的基礎,提供了具體的方法,特別是《家庭教育》一書所提出的一些原則和方法,是我們現代做父母的一本很好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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