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姐姐申冤,我該怎么辦
NHK : 溺水的人。
5官出血。包括眼睛。
是偶爾會出現的情況。如果死者是被人用繩子絞死。
用手掐死。或是其他原因。
導致窒息致死的。不止眼睛。
其他4官也有可能在死后流血。急性死因。
或是中毒死亡的。也有可能5官流血。
因為人在這些死因下。5官的血管。
當時都充滿了血液。凝血還沒浮出表皮。
當人死后。現場有人移動尸體。
血就開始從7孔。慢慢滲出來了~。
還有1種死因。就是5官內傷。
舉例說。死者的頭部。
在死前曾被人重擊。做成顱內出血。
或是鼻孔內積血。碰巧死前心臟過于虛弱。
不能及時向頭部送血。大靜脈被塞住。
血流不通。死后也可以造成7孔流血。
最后1種常見的情況。就是溺斃的人了。
尸體在水中。會承受水壓。
當姐姐被撈起來以后。體內壓力會漸漸減少。
喉嚨粘膜的位置。在離開水面以后。
也會開始積血。尸體在被搬運的時候。
血脈破裂。血水也開始滲出來了。
有關于血會流多久。1天。
2天。3天。
也不定的。要看看移動姐姐遺體以后。
她的姿勢。和體內有多少被凝住的血塊而定~。
也不能夠排除。是從水里。
移出姐姐遺體的時候。撞到眼睛。
做成死后的傷口。血水在這個時候。
就會從眼睛的傷口。流出來~。
再者。姐姐是為救同事。
溺水身亡。也不能排除。
姐姐在水中。跟同事互相掙扎的時候。
造成身體上。淤青的傷口~。
但我很想知道。最后。
你姐姐的同事是否被救起 ??。還是1樣。
他 / 她己經溺水身亡呢 ??。如果他 / 她沒死的話。
他 / 她能不能當證人。證明你姐姐的死因。
是出于意外呢 ??。另外1點。
殯儀館的人員。沒有說清楚。
是神馬人把你姐姐的遺體。送到殯儀館的嗎 ??。
如果不是公安發現的。那么。
你姐姐的死因。應該是要調查的~。
單憑外表。很難決定姐姐的死因。
要透過解剖。檢查內臟。
才能決定真正死因。和死亡時間滴~。
姐姐己經過世1個星期。如果真的要安排法醫解剖。
那要盡快去辦了。根據衛生部在1979年5月21日發布。
在同1天實施的。解剖尸體規則。
第2條。尸體解剖分為下列3種。
其中的第2項。法醫解剖中。
己經說明。限于各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以及醫學院校附設的法醫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1者。
應該進行法醫解剖。 1. 涉及刑事案。
必須經過尸體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體。和無名尸體需查明死因及性質者。
2. 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殺或是自殺嫌疑者。
3. 因工。農業中毒。
或烈性傳染病死亡涉及法律問題的尸體。另外。
有需要的話。你也可以參考第3項。
病理解剖。如果姐姐的遺體。
是在醫院失救。或是病死的話。
那只限于教學。醫療。
醫學科學研究。和醫療預防機構的病理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1者。應進行病理解剖。
其中第1項。就是 1. 死因不清楚者~。
另外。根據 解剖尸體規則 的第6條規定。
在實行病理解剖的時候。如果發現有他殺或自殺可疑時。
病理解剖單位。應報請公安局。
派法醫進行解剖或由法醫與病理醫師共同解剖。如果公安機關。
沒有進行解剖。沒有查明死因的話。
責任歸誰。己經很明顯~。
也根據解剖尸體規則的第13條。除非公安機關有找到其他法律或規定。
跟這個1979年解剖尸體規則的條文內容。有抵觸之處。
否則。應先執行本規則所定的事項。
其實。尸體也要有準確的死因。
才可以發出有效的死亡證明文件。那怕尸體己經是高度腐爛。
也要找出死因。不然。
文件上的死亡原因1欄。要怎么寫呢 ??。
通常在醫院病死。或是有病歷紀錄的尸體。
都不會進行解剖。因為有醫生可以證明。
其死因~。除了要協助刑事偵查以外。
死因不明。自殺。
交通意外。突發性心藏病。
猝死。按照死者家屬的要求。
在境內發現來歷不明的尸體。或發現是被偷運入境的尸體等情況。
法醫都要進行剖尸。找出真正的死亡原因。
另外1個。要進行解剖的主要原因。
就是要用解剖的結果。去了解某些疾病。
或是研究某些疾病的治療方法。也要使用這些解剖資料。
作為醫院統計。和社會衛生統計的基礎~。
對于死因不明的遺體解剖。如果是法令授權的司法解剖。
不是醫院的病理解剖。不是大學的教學解剖。
就算家屬是反對。也不能拒絕的。
因為那是基于法令。要強迫執行。
不然。公安機關咋知道。
這具遺體的真正死因。不是被人殺害的 ??。
與案情相關的人。有否隱瞞案情 ??。
這是涉及刑責。也有可能。
涉及保險等責任問題滴~。要找出遺體的真正死因。
查清真相。不然。
會影響司法執行。是否公平公正滴~。
先報警。公安機關自然會安排法醫。
來鑒定死因~。1般涉及刑事。
或是死因不明的尸體。應該要安排在死者死后的48小時內。
盡快進行解剖。不管如何。
假設姐姐的直接死因。是遇溺致死。
其實。遇溺致死。
也有2種死因。 1. 干溺。
遇溺者在遇溺時。處于極度恐慌中。
急忙呼叫。呼吸頻率開始紊亂。
這會引起他的喉頭肌肉。產生痙攣現像。
也假設姐姐。本身沒有任何呼吸道。
或是肺部的疾病。但是。
如果情況嚴重的話。還是會出現強直性痙攣。
這會引起她的呼吸道閉塞。導致姐姐直接窒息死亡。
水。由始至終。
都沒有進入她的肺部內。可是。
這個情況。并不常見。
要配合其他的法醫證據。才能成立滴~。
2. 濕溺。人遇溺后。
最有可能的是。會有大量水份。
滲入遇溺者的肺部。導致肺部的氧碳交換。
不能順利進行。體內缺氧正要發生。
情況延續的話。會間接的。
讓遇溺者窒息死亡。如果可以看到。
姐。
為什么有人會選擇當法醫
法醫也分很多學科的,比如法醫物證學,法醫精神病學,法醫毒理學,法醫臨床學等等,不一定都和尸體打交道。比如法醫臨床學就只管活人的事,一旦成為尸體就不歸他管了。
法醫學是一門嚴謹的科學,是通過嚴謹的科學分析來得出結論的學科,并不是一個可怕的職業。如果你身邊有過冤枉的案件發生你就會明白法醫的重要性了。
另外,中國法醫的福利和待遇并不是很好,和普通警察一樣,可能除了專家,平常的法醫的地位還不如警察,我覺得這個問題,國家有待重視。隨著法律的完善,當嫌疑人的口供不再作為主要證據被法庭采納時,法醫的真正作用才能體現。現在中國的法律在法醫這一塊還是很不完善,而且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刑事案件審判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