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的虛詞用法
一、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趁著”“憑借”“經過”“通過”等。
1、依照,根據。
例句:罔不因勢象形。
翻譯:都能就著木頭的原樣來模擬雕刻那些事物的形狀。
2、依靠,憑借。
例句: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
翻譯:憑借有利的局勢,就著這種便利,支配割裂天下,分割掠奪江山 。
3、趁著,趁此。
例句:不如因而厚遇之。
翻譯:不如借這個機會厚厚地禮遇他。
4、通過,經由。
例句: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翻譯:由賓客帶引,來到藺相如的門前請罪。
5、因為,由于。
例句: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
翻譯:有恩賞加給人,就想到不要由于偏愛而獎賞不當。
二、副詞。
1、于是,就;因而。
例句:因拔刀斫前奏案。
翻譯:拔出刀來,把桌子角砍下來了。
2、原因,緣由,機緣。
例句:于今無會因。
翻譯:從此沒有再見面的機會了。
三、動詞
1、根據
例句:故事因于世,而備適于事。
翻譯:因此情況隨著不同時代而發展,政策措施也要適應不斷發展的情況。
2、沿襲,繼續。
例句:蒙故業,因遺策。
翻譯:承接已有的基業,沿襲前代策略。
擴展資料
副詞是一個漢語詞匯,基本意思是指一類用以修飾動詞,用來修飾、限制動詞或形容詞,表示時間、頻率、范圍、語氣、程度等。
副詞能修飾動詞或形容詞;不能修飾名詞。
1、表示程度
2、表示范圍
3、表示情緒
4、表示時間頻率
5、表示否定的意義
副詞除了不,沒有,當然以外一般不能單獨回答問題;副詞在句子中做狀語或補語;有的副詞能和連詞合用。介詞不能單獨充當謂語;經常附著在名詞、代詞、動詞前邊組成介詞結構;有些介詞可附著在動詞后構成一個整體,相當于一個動詞。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副詞
18個文言文虛詞用法例句翻譯
18個文言虛詞的用法及其舉例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為、焉、也、以、因、于、與、則、者、之] 之:(一)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譯作“他(她)(他們)”、“它(它們)”。如: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
(《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并殺兩尉。(《陳涉世家》)③ 肉食者謀之。
(《曹劌論戰》)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如:太尉茍以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
(《上樞密韓太尉書》)(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
(《岳陽樓記》)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
如: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②于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3.音節助詞。
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如: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標志。
如: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滿井游記》)5.結構助詞,是定語后置的標志。
如: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
(《上樞密韓太尉書》)(三)作動詞,可譯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而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系:l.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論語)十則》)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2.承接關系,可譯作“就”“接著”,或不譯。如: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③環而攻之而不勝。
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轉折關系,譯作“但是”“可是”“卻”。
如: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記》)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說》)③欲信大義于天下,而智術淺短(《隆中對》)④環而攻之而不勝。
后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4.遞進關系,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
如:①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5.修飾關系,可譯為“地”“著”,或不譯。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
(《始得西山宴游記》)以(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如: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后一個“以”表目的。)
(《出師表》)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2.介紹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可譯為“憑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說》)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可譯作“把”、“拿”、“用”等。
如:①屠懼,投以骨(《狼》)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于現代漢語里的“來”如: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狼》)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④故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記》)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3.有時相當于連詞“而”。
如: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②醉則更相枕以臥(《始得西山宴游記》)(三)“以”還可作動詞(屬于實詞)用,可譯為“認為”。如: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②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
(《〈世說新語〉三則》)雖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
如: ①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如: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然 (一)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
如:①父利其然也(《傷仲永》)②謂為信然。(《隆中對》)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
(《始得西山宴游記》)(二)連詞,表轉折關系,譯作“然而”“但是”等。如: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②然志猶未已。
(《隆中對》) (三)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1.用在形容詞之后,作為詞尾,譯作“……地”。如:雜然相許(《愚公移山》)2.用于詞尾,譯作“……的樣子”。
如:①臨川之城東,有地隱然而高。(《墨池記》)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
(《醉翁亭記》)3.用于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 然”“若……然”格式,相當于“……的樣子”“好像……似的”。
誰能告訴我3個文言虛詞“因 于 以”的翻譯,要精準的,
(因 )1、于是,就。2、依照,根據。3、依靠,憑借。4、趁著,趁此。 5、通過,經由。 6、因為。7、緣由,機緣。8、沿襲。9、繼續。
“于”作介詞除表示引進與動作行為相關的時間、對象外,還有幾個重要的用法,現舉例補釋。
1 作助詞,常用在主語謂語之間加強語氣,或輔助湊足音節加強詠嘆,可根據語境靈活翻譯或不譯。這種用法在《詩經》中多見。如:
(1)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詩·周南·桃夭》)
(2)黃鳥于飛,集于灌木。
(《詩·周南·葛覃》)
(3)王于興師,修我戈矛。
(《詩·秦風·無衣》)
2 作語氣詞,用于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用法同“乎”。如:
(4)然則先生圣于?
(《呂氏春秋·審應》)
——那么先生是圣人嗎?
(5)桓公問於管子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于?”
(《管子·山國軌》)
——桓公問管子說:“不征收賦稅而使國力富強,做到這一步有辦法嗎?”
3 作連詞。連接兩個并列的成分,可譯為“和”等。如:
(6)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尚書·康誥》)
——告訴你施與恩惠的說法和施行懲罰的道理。
(7)不克敬于和,則無我怨。
(《尚書·多方》)
——若不謹慎與和洽,那可不要怨恨我。
4 作介詞。與“以”或“何”連用,表示對處所的詢問,可譯為“在(從)哪里”等。如:
(8)于以采蘩?于沼于濁。
(《詩·召南·采蘩》)
(9)哀我人斯,于何從祿?
(《詩·小雅·正月》)
這里需說明一點,疑問代詞作其他介詞的賓語一般都在介詞之前,但若作“于”的賓語,卻位于其后
(以)1、作介詞,可解釋為:用、靠、憑、憑借、因為、拿、把等等例,醒能述以文者(用) 以天下之所順(憑、憑借) 不以物喜(因為) 悉以咨之(拿) 必以分人(把) 氣可以養而致(憑、憑借) 太尉以才略冠天下(憑) 咨臣以當世之事(拿) 先帝不以臣卑鄙(因為) 雖不能察,必以情(根據) 2、連詞(1)表目的:譯為 來 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 殺之以應陳涉 以光先帝遺德 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以彰其咎 以告先帝之靈 故為之文以志 以激怒其眾 以知天地之廣大 將以攻宋(2)表結果:譯為 以致例、以傷先帝之明 以塞忠諫之路也(此類較少)3、其它(1)以為:譯為 認為 例,或以為死 (2)所以:a、用來之意,例,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所以動心忍性b、……的原因,例,此先漢所以興隆也(3)相當于“而”:如,醉則更相枕以臥 (4)通假字:如,固以怪之矣(通“已”)(初中課本中只此一個)
虛詞之的翻譯
【之】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后一個“之”,它.)(《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游》)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于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后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國也》)
②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游》)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顧而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