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語言的主觀性
“主觀性”是指語言的這樣一種特性,說話人在說出一段話的同時表明自己對這段話的立場、態度和感情,“主觀化”(subjectivisation)是指語言為表現這種主觀性而采用相應的結構形式或經歷相應的演變過程。
重視這方面的研究跟近來語言學“人文主義”的復蘇有關,特別是功能語言學、語用學、“認知語法”的興起,使長期以來占主導地位的結構語言學和形式語言學所主張的“科學主義”受到挑戰。文章首先對研究比較集中的三個方面作了介紹,即1)說話人的視角(perspective);2)說話人的情感(affect);3)說話人的認識(epistemic modality)。
對“主觀化”的研究有側重歷時相和側重共時相兩種取向,前者以*tt的“語法化”(Grammaticalisation)研究為代表,后者以*ker的“認知語法”為代表。本文對這兩種取向的差異和相通之處作了介紹。
一、什么是“主觀性”和“主觀化”? “主觀性”(subjectivity)是指語言的這樣一種特性,即在話語中多多少少總是含有說話人“自我”的表現成分。也就是說,說話人在說出一段話的同時表明自己對這段話的立場、態度和感情,從而在話語中留下自我的印記。
(參看Lyons 1977:739) “主觀化”(subjectivisation)則是指語言為表現這種主觀性而采用相應的結構形式或經歷相應的演變過程。按照這個定義,“主觀化”既是一個“共時”的概念,即一個時期的說話人采用什么樣的結構或形式來表現主觀性,又是一個“歷時”的概念,即表現主觀性的結構或形式是如何經歷不同的時期通過其他結構或形式演變而來的。
當前對“主觀化”的研究取向,有人側重“共時”,有人側重“歷時”。 人們早就已經注意到語言的“主觀性”。
有的語言表現“主觀性”的形式很明顯,例如日語,說日語時幾乎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確的語言形式來表達說話人對所說內容和對聽話人的態度或感情。因此日本的學者很早就開始注意日語中的“主觀性”成分。
像英語這樣的語言“主觀性”的表現方式比較隱晦,但仍然大量存在。Benveniste (1971:225) 指出:“語言帶有的主觀性印記是如此之深刻,以至于人們可以發問,語言如果不是這樣構造的話究竟還能不能名副其實地叫做語言。”
然而在結構語言學和形式語言學占主導地位的情形下,語言學家對語言的“主觀性”長期不予重視。這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語言的功能就是“客觀地”表達命題,不愿意承認話語中還有表現自我的主觀成分。
對語言“主觀性”的研究因而至多限于文學研究的范圍而沒有進入語言學的領域。連1992年出版的四卷本《語言學國際詞典》(W. Bright編)都沒有給“主觀化”列條。
Lyons(1982:103)指出:“現代英美語言學家……一直有一種唯理智論的偏見,即認為語言基本上是(即便不完全是)用來表達命題式思維的。” 近些年來,語言學家開始對語言的“主觀性”和“主觀化”給予充分的關注,這跟近來語言學“人文主義”的復蘇有關,特別是功能語言學、語用學、認知語法的興起,使長期以來占主導地位的結構語言學和形式語言學所主張的“科學主義”受到挑戰。
新起的這些學派都強調,語言不僅僅是客觀地表達命題式的思想,還要表達言語的主體即說話人的觀點、感情和態度。上面引的Lyons 1982的那篇論文就是針對語言學中的笛卡兒主義和新笛卡兒主義,指出說話人在語句中的自我表現并不能歸屬于一組命題。
20世紀之初,布龍菲爾德把語義的研究排除在語法研究之外,而到了世紀之末,語義成了注意的焦點,而人們對意義的認識和運用必然帶有很大的主觀性。這也是語言的“主觀性”和“主觀化”得到重視的原因之一。
1992年在劍橋大學的St Catharine 學院召開了一次關于語言中“主觀性”和“主觀化”的專題研討會,Lyons到會致開幕詞,會議論文編集出版,書名就叫《主觀性和主觀化》(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visation, D. Stein & S. Wright主編,劍橋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 二、研究比較集中的三個方面 語言必然帶有自我表現的印記,這一點現在已經明確;不明確的是,語言的這種自我印記是如何表現和如何被理解的?語言的主觀性和主觀化有沒有跨語言的共性?有沒有文化造成的差異?對這些問題,共時的情形還不清楚,歷時的情形就更是模糊不清。
上述論文集的第一篇文章是對當前“主觀性”和“主觀化”研究的綜述,作者Edward Finegan認為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說話人的視角(perspective) 2)說話人的情感(affect) 3)說話人的認識(epistemic modality) 其實這三個方面互有交叉和聯系,很難截然分開,只是為了敘述方便大致作出的區分。先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視角”就是說話人對客觀情狀的觀察角度,或是對客觀情狀加以敘說的出發點。這種“視角”主觀性經常以隱晦的方式在語句中體現出來,最典型的例子是動詞的“體”(aspect),可比較下面兩個英語句子: (1) John is gone. (2) John has gone. (1)只是客觀地報道過去發生的一個動作(約翰離去)及其結果(約翰不在這兒)。
(2)是現在完成體,雖然也是表示過去的動作以及結果,但是還涉及說話人的視角:說話人從“現在”(即說這句話的時刻)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