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幾個古代關于法制的詩句
中國法制史之律(卷一) 西周 親親尊尊行五禮,(親其所親,尊其所尊;五禮:吉兇禮賓嘉) 質牛劑器貸傅別。
(買賣:牛、奴隸稱為質,器具等稱為劑;借貸關系:傅別) 六禮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禮;休妻制度) 立嫡以長不以賢。(嫡長子繼承制) 聽訟斷獄表刑禮,(民刑區分;德主刑輔,出禮入刑,相為表里) 辭色氣耳目真偽。
(五聽) 官來伙反內惟過,(五過) 群臣官吏刺國人。(司法三刺) 春秋戰國 鄭鑄刑書晉鑄鼎,(名稱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鑄) 鄧析私殺用竹刑。
(鄧析私寫竹刑,被王殺之,但用其竹刑,諷刺) 盜賊網捕魏雜具,(魏國李悝做法經六章) 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為律,有內涵) 輕罪重刑法經論,(重刑原則) 六禁雜典具總則。
(六禁規定在“雜”章;“具”為總則,具其加減) 強秦勵耕軍功獎,(井田制、軍功等制度強國) 廢卿郡縣奸誣連。(削弱地方權力,建立縣亭制,誣告反坐,株連制度) 漢 上請恤刑相首匿,(上請制度;親親得相首匿:漢宣帝) 緹縈上文廢肉刑。
(文:指漢文帝;廢肉刑是“雖有減刑之名,卻有殺戮之實”) 春秋決獄心定罪,(春秋決獄的宗旨是:以心定罪) 秋冬行刑應天人。(秋東時節,天地肅殺,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審”等) 三國兩晉南北朝 魏八議,(曹魏) 南陳北魏官當始。
(官當在兩個地方開始:南朝陳國和北朝魏國,不是三國的曹魏) 齊重罪,(重罪十條) 晉齊五服以制罪。(晉律北齊,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相犯者遠近高低各不同) 北魏死刑需復奏,(死刑復核) 南北宣布廢宮刑。
(法律宣布廢,但后世還有) 北魏胡刑鞭與杖,(胡人之刑:鞭與杖) 齊律啟后又承前。(齊律地位很高,但說隋律有承前啟后也是正確的) 隋 隋文煬帝開皇律,莫要十罪要十惡。
商周黥劓剕宮辟,(舊五刑) 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 唐 高祖建唐顯武德,(唐高祖奪天下,作《武德律》) 貞觀作律加役流。
(貞觀之治) 永徽高宗唐疏議,(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議,史稱唐疏議,) 刑統匯編政六典。(刑法匯編;行政法典) 公罪私罪吏憂喜,(公罪輕私罪重,官吏兩為難) 未舉自首揭自新。
(自首和自新的界限) 類推以明舉輕重,(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 贓殺保辜化外人。(六贓;六殺;保辜;化外人) 宋 編敕破律宋刑統,(皇權當道,一人說了算) 折杖配役常凌遲。
(但《宋刑統》沒有正式規定“凌遲”) 契約細分買典借,(商事發達) 室女分承準妻離。(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繼承;妻子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提出離婚) 翻異別勘另審訴,(注意操作方式) 證據勘驗原被舉。
(講究證據調查;舉證責任明確) 南宋慶元凌遲定,(凌遲源于五代西遼) 立命繼子與絕女。(夫亡而妻在,立繼從妻,稱立繼,夫妻俱亡,立繼從其尊長,稱命繼;女子和繼子有繼承權,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時候各人繼承比例不同) 明 明刑弼教朱大誥,(大誥只在朱元璋時代用,明刑弼教是對刑罰理學角度另一種解釋) 大明會典學六唐。
(行政法) 重輕兩極衛廷杖,(標榜新意,重其所重,輕其所輕;“衛”是間諜;廷杖讓老臣顏面何存?借口奸黨充軍刑。(奸黨:是為皇帝任意殺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據;充軍是流刑以外增加) 清 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 事成條則例統稱。
(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條例、則例) 大清會典仿明政,(行政法) 文字無獄類大逆。(雖無“文字罪”,但將其視為“大逆”) 晚清 現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個是過度性的) 首創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離異,欽定憲綱挽殘局。民國 臨時約法史憲件,(第一個憲法性文件) 天壇憲草限袁賊。
(孫文限制袁世凱的法律手段:共和制) 奈何約法復辟帝,(袁世凱也作約法掃除障礙) 賄選憲法正式行。(曹琨賄賂當選,正式實行憲法) 明清會審制度 (明) 重案朝審五大宦,九卿圓審翻供皇 (清) 京師熱,笞杖快決好空牢,(笞杖等輕刑集中復核,能放則放) 清秋爽,斬絞監侯死復審,(地方上報死刑(斬絞監侯)的復審) 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
(1、刑部判決重的;2京師附近斬絞監侯的復審)。
關于法律的古詩句
憲法規定講明確,要用法律來治國;經濟建設有保證,人民才有好生活。
每個公民要學法,又利國來又利家;學好法律走正道,免得跌倒掉懸崖。 大陽一出烏云散,鑼鼓一響虎逃山; 人人懂法一身膽,壞蛋露頭無路鉆。
要吃甘蒸把土壅,要吃蜜糖養蜜蜂;要想社會得安定,學法用法莫放松。 播谷不忘先催芽,織布不忘先紡紗;開車不忘方向盤,致富不忘先學法。
餅香全靠有乏麻,園香全靠有紅花;豐收全靠勤勞動,幸福全靠法當家。 有章有節文不亂,有詞有譜才成歌;依法治國黨決定,江山穩固民歡樂。
打狗就要棒槌敲,打蛇就要金竹條;哪個犯罪觸刑律,要你有翅也難逃。 天羅地網密又牢,刑法好比斬妖刀;你若以身來試法,不斷頭來也斷腰。
落雨因為天起云,水流因為地不平;人心不足蛇吞象,盜竊犯罪法無情。
關于法律的古人的名言
1、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為大治.2、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3、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4、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5、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6、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6、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7、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孟子》8、法者,定分止爭也。
9、法者,憲令著于官府,刑罰必于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法不阿貴,繩不繞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夫,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10、禁奸止過,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生,則重者無所至矣,此謂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輕其輕者,輕者不止,則重者無從止矣,此謂治之其亂也——《商君書·賞刑篇》11、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12、任能者責成而不勞,任己者事廢而無功13、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貴良吏者,貴其絕惡于未萌,使之不為非,非貴其拘之囹圄而刑殺之也——《鹽鐵論》14、懲其未犯,防其未然——長孫無忌《唐律疏議》15、銷惡于未萌,彌禍于未形——司馬光16、大臣為小臣之表率,京官為外吏之觀型。大法則小廉,源清則流潔,此從來不易之理。
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紀,勤修職業,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顧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實錄》17、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庫全書·政法類·法令之屬按語》18、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19、昔之欲抑民權,必以塞民智為第一義;今日欲伸民權,必以廣民智為第一義——梁啟超20、立國于大地,不可無法也。立國于20世紀文明競進之秋,尤不可以無法,所以障人權,亦所以過邪僻,法治國之善者,可以絕寇賊、息訟爭——孫中山21、法是關于人世和神世的學問,關于正義與不正義的科學---《法學階梯》22、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庫全書·政法類·法令之屬按語》23、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于人的價值的尊重——陳弘毅 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魯納 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龐德 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么?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
——邊沁 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惡行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
——勞倫·卻伯 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種不斷完善的實踐,雖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絕不是一種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埃利希 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
——西塞羅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關于法律的古詩句有什么
舊有《莫爭打》一詩時閑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獄戴枷遭責罰, 更須枉費幾文錢。2.舊有《莫應對》一詩人來罵我逞無明, 我若還他便斗爭。
聽似不聞休應對, 一支蓮在火中生。3.舊有《戒爭地詩》他侵我界是無良, 我與他爭未是長。
布施與他三尺地, 休夸誰弱又誰強。4.《寄盧仝》先生事業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繩己。
5.《石鼓歌》冬十二月歲辛丑,我初從政見魯叟。舊聞石鼓今見之,文字郁律蛟蛇走。
石鼓歌張生手持石鼓文,勸我試作石鼓歌。少陵無人謫仙死,才薄將奈石鼓何。
周綱凌遲四海沸,宣王憤起揮天戈。大開明堂受朝賀,諸侯劍佩鳴相磨。
搜于岐陽騁雄俊,萬里禽獸皆遮羅。鐫功勒成告萬世,鑿石作鼓隳嵯峨。
從臣才藝咸第一,揀選撰刻留山阿。雨淋日炙野火燎,鬼物守護煩撝呵。
公從何處得紙本,毫發盡備無差訛。辭嚴義密讀難曉,字體不類隸與蝌。
年深豈免有缺畫,快劍砍斷生蛟鼉。鸞翔鳳翥眾仙下,珊瑚碧樹交枝柯。
金繩鐵索鎖鈕壯,古鼎躍水龍騰梭。陋儒編詩不收入,二雅褊迫無委蛇。
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遺羲娥。嗟余好古生苦晚,對此涕淚雙滂沱。
憶昔初蒙博士征,其年始改稱元和。古人從軍在右輔,為我度量掘臼科。
濯冠沐浴告祭酒,如此至寶存豈多。氈包席裹可立致,十鼓只載數駱駝。
薦諸太廟比郜鼎,光價豈止百倍過。圣恩若許留太學,諸生講解得切磋。
觀經鴻都尚填咽,坐見舉國來奔波。剜苔剔蘚露節角,安置妥帖平不頗。
大廈深檐與覆蓋,經歷久遠期無陀。中朝大官老于事,詎肯感激徒媕婀。
牧童敲火牛礪角,誰復著手為摩挲。日銷月鑠就埋沒,六年西顧空吟哦。
羲之俗書趁姿媚,數紙尚可博白鵝。繼周八代爭戰罷,無人收拾理則那。
方今太平日無事,柄任儒術崇丘軻。安能以此上論列,愿借辯口如懸河。
石鼓之歌止于此,嗚呼吾意其蹉跎。【注解】:1、少陵:杜甫;2、謫仙:李白。
3、陵遲:衰敗。4、搜:打獵。
5、遮羅:攔捕。6、隳:毀墮。
7、翥:飛。8、掎摭:采取;9、羲:羲和,這里指日;10、娥:指月。
11、詎肯:豈肯;12、婀:無主見。13、八代:所指不明,泛指秦漢之后諸朝。
14、則那:又奈何。【韻譯】:張生手拿周朝石鼓文的拓本,勸我寫一首詠贊它的石鼓歌。
杜甫李白才華蓋世但都作古,薄才之人面對石鼓無可奈何。周朝政治衰敗全國動蕩不安,周宣王發憤起兵揮起了天戈。
慶功之時大開明堂接受朝賀,諸侯接踵而至劍佩叮撞磨。宣王田獵馳騁岐陽多么英俊,四方禽獸無處躲藏都被網羅。
為把英雄功業刻石揚名萬世,鑿山石雕石鼓毀壞高山嵯峨。隨從之臣才藝都是世上第一,挑選優秀撰寫刻石放在山坡。
任憑長年雨打日曬野火焚燒,仗著鬼神守護石鼓永不湮沒。你從哪里得來這拓本的底稿?絲毫都很完備一點也無差錯。
言辭嚴謹內容奧密難于理解,字體不象隸書蝌文自成一格。年代久遠難免受損筆畫殘缺,仍象得劍斬斷活生生的蛟鼉。
字跡有如鸞鳳翔飛眾仙飄逸,筆畫恰似珊瑚碧樹枝交錯。蒼勁鉤連象金繩鐵索穿鎖鈕,渾然又象織梭化龍九鼎淪沒。
淺見儒士編纂詩經卻不收入,大雅小雅內容狹窄并不壯闊。孫子周游未到秦地無知難怪,采詩不全象取星宿卻漏羲娥。
啊我雖好古卻苦于生得太晚,對著石鼓文我哭得涕淚滂沱。想當年我蒙召做國子監博士,那年正改紀元年號稱著元和,我的朋友在鳳翔府任職從事,曾經為我設計挖掘石鼓坑窩。
我刷帽沐浴稟告國子監祭酒;“如此至寶文物世上能存幾多?只要包氈裹席就能立即運到,十個石鼓運載只需幾匹駱駝。進獻太廟把它比作文物郜鼎,那聲價百倍于郜鼎豈是太過?皇恩浩蕩如果準許留在太學,諸生就能鉆研解說一起切蹉。
漢朝時鴻都門觀經尚且擁塞,將會看見全國上下為此奔波。剜剔蘚苔泥塵露出文字棱角,把它放得平平穩穩不偏不頗。
高樓大廈深檐厚瓦把它覆蓋,經歷久遠不受意外損壞傷挫。”朝中的大官個個都老于世故,他們空無主見豈肯感奮奔波?牧童在鼓上敲火牛用它磨角,誰能再用手把這個寶物撫摸?長年累月風化銷鑠將被埋沒。
六年來向西遙望我空嘆吟哦!王羲之書法時俗趁機顯秀媚,書寫數張還可換回一群白鵝。繼周之后八代爭戰已經結束,至今無人收拾整理又可奈何?如今正是天下太平國泰民安,皇上重視儒術推崇孔丘孟軻。
怎么才能把此事向皇帝建議,愿借善辯之人發揮口若懸河。石鼓歌寫到這里就算結束吧,唉呀我的意愿大概是白說說!。
關于法律的古詩詞
1、惟用法律自繩己 唐 韓愈 《寄盧仝》2、法律存 作者佚名 《唐受命讖》3、掃除詩書誦法律 宋 蘇軾 《石鼓》4、始讀法律親笞榜 宋 陸游 《秋懷》5、自従四方多法律 宋 蘇轍《次韻子瞻見寄》6、兼通法律吏能精 宋 蘇轍《送傅宏著作歸覲待觀城闕》7、自從四方多法律 宋 并敘 《次韻子瞻見寄》8、先公法律自治身 宋 陳宓《送師道弟守德慶》9、不將法律作春秋 宋 陳普《詠史上·宣帝》10、法律行隨手 宋 陳襄《和鄭閎中仙居十一首》11、法律剡章真未盡 宋 陳造《次韻黃簿》12、法律森嚴信殊絕 宋 高斯得《孤憤吟上十韻》13、法律滲商君 宋 何夢桂《和夾谷書隱先生寄題蛟峰石峽書院三十韻》14、司馬八法律以規 宋 毛直方《贈督師曹將軍》15、富貴拘法律 宋 梅堯臣《長歌行》16、前人唯法律 宋 梅堯臣《送何濟川學士知漢州》17、此雖法律所無奈 宋 蘇洵《自尤》18、恥言法律羞丘戎 宋 蘇轍《新作南門》19、法律忌脫遺 宋 張镃《次韻傅景夏見贈兼簡徐季益》20、且說高王寬法律 宋 鄭剛中《樓樞蜜過華山浩然有念古慕希夷之心謹用韻作》21、法律底須存八議 明 龔詡《甲戌鄉中民情長句寄彥文布政》。
關于法律的詩句有哪些
1.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 出處:《出師表》漢·諸葛亮 譯文:皇宮中和朝廷里的大臣,本都是一個整體。
獎懲功過,好壞,不應該有所不同。如果有做奸邪事情,犯科條法令和忠心做善事的人,應當交給主管的官,判定他們受罰或者受賞,來顯示陛下公正嚴明的治理。
而不應當有偏袒和私心,使宮內和朝廷獎罰方法不同。 2.褚先生曰:地形險阻,所以為固也;兵革刑法,所以為治也。
猶未足恃也。夫先王以仁義為本,而以固塞文法為枝葉,豈不然哉! 出處:《陳涉世家》漢·司馬遷 譯文:褚先生(褚少孫)說:“地形險阻,是便于用來固守的;武器裝備和法制規章,是便于統治國家的。
但這些還不是最可靠的。先王以仁義道德作為治國的根本,而把鞏固邊塞制定法律條文看成枝葉,難道不是這樣嗎?” 3.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不得上。
出處:《荊軻刺秦王》漢·劉向 譯文:并且按照秦國的法律,臣子們侍立在殿上的,不能帶一點兵器;那些宮廷侍衛握著武器,都排列在宮殿的臺階下面,沒有君王的命令不能上殿。 4.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出處:《過秦論》漢·賈誼 譯文:正當這時,商鞅輔佐他,對內建立法規制度,從事耕作紡織,修造防守和進攻的器械;對外實行連衡策略,使諸侯自相爭斗。 5.法重心駭,威尊命賤。
出處:《吊古戰場文》唐·李華 譯文:嚴峻的軍法使人心驚膽戰,當官的威權重大,士兵的性命微賤。
關于法制的古詩詞
1、《長歌行》——宋代梅堯臣 富貴拘法律,貧賤畏笞榜。
生既若此苦,死當一切平。 白話譯文:富貴不應該拘束法律,貧賤的人,也不需要畏懼法律。
人生下來就是這樣的痛哭,死去也應該一樣的安靜平和。 2、《自尤》——宋代 蘇洵 此雖法律所無奈,尚可仰首披蒼旻。
天高鬼神不可信,后世有耳猶或聞。 白話譯文:這就是法律的無奈了,我依然可以抬頭問蒼天為什么會這樣。
天這么高,鬼神沒有辦法相信,但是后世的人們一定還是會聽聞我們現在聽見的話。 3、《寄盧仝》——唐代韓愈 先生事業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繩己。
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窮終始。 往年弄筆嘲同異,怪辭驚眾謗不已。
近來自說尋坦途。猶上虛空跨綠駬。
白話譯文:先生事業不可量,只有用法律自己糾正自己。春秋三傳束高閣,獨自抱著經卷徹底終結。
去年弄筆嘲笑相同,怪辭驚嚇眾人誹謗不停。最近,我從喜歡尋坦途。
還上空中跨越綠色駬。 4、《和鄭閎中仙居十一首》——宋代 陳襄 我愛仙居好,公馀日在房。
憂民極反覆,責已未周詳。 法律行隨手,詩書坐滿箱。
老來須向學,多病喜平康。 白話譯文:我愛仙居好,你多天在房。
憂慮百姓極其反復無常,責備自己沒有周詳。 法律行為隨手,《詩》、《書》坐滿箱子。
老來要去學,多病喜平康。 5、《秋懷》——宋代陸游 頷須白盡愈落寞,始讀法律親笞榜。
訟氓滿庭鬧如市,吏牘圍坐高于城。 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傾稀餳。
平生養氣頗自許,雖老尚可吞司并。 白話譯文:下巴必須在全好落寞,開始讀法律親自打榜。
訴訟民滿院子鬧到市場,官吏文書圍坐高在城。 不嫌我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傾稀糖。
平時供養自己很同意,雖然我還可以吞司都。
關于法律古詩詞
1、自從周衰更七國,竟使秦人有九有。
掃埽詩書誦法律,投棄俎豆陳鞭杻。——出自宋代蘇軾的《石鼓歌》 譯文:秦朝掃除詩書崇尚暴虐的法律。
放棄了祭祀祖先的器具用上鞭枉。當年是何人輔佐暴君秦始皇帝?上蔡公子李斯牽著害民的黃狗。
2、頷須白盡愈落寞,始讀法律親笞榜。訟氓滿庭鬧如市,吏牘圍坐高于城。
——宋代陸游《秋懷》 譯文:胡子頭發已經全部發白,才開始發覺自己落寞孤獨,開始研讀法律為自己伸張正義。訴訟的流氓在法庭上吵鬧像在市場一樣,小吏的案牘堆積在座位上跟城墻一樣高。
3、先生事業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繩己。——唐代韓愈《寄盧仝》 譯文:先生的事業沒有辦法丈量,只能由法律來約束自己。
4、此雖法律所無奈,尚可仰首披蒼旻。天高鬼神不可信,后世有耳猶或聞。
——宋代 蘇洵《自尤》 譯文:這就是法律的無奈了,我依然可以抬頭問蒼天為什么會這樣。天這么高,鬼神沒有辦法相信,但是后世的人們一定還是會聽聞我們現在聽見的話。
5、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以威劫齊民,吾不忍為也。——出自宋代蘇洵的《張益州畫像記》 譯文:假如任意胡來不按法律來辦事,一味靠武力來威脅平民,我是不會干的。
關于“法制”的古詩有哪些
1.(唐) 韓愈《寄盧仝》
彼皆刺口論世事,有力未免遭驅使。先生事業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繩己。
2.(宋)蘇軾《石鼓》
掃除詩書誦法律,投棄俎豆陳鞭杻。當年何人佐祖龍,上蔡公子牽黃狗。
3.(宋)陸游《秋懷》
頷須白盡愈落寞,始讀法律親笞榜。訟氓滿庭鬧如市,吏牘圍坐高于城。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傾稀餳。平生養氣頗自許,雖老尚可吞司并。何時擁馬橫戈去,聊為君王護北平。
4.(宋)蘇轍《送傅宏著作歸覲待觀城闕》
膠西前輩鄭康成,千載遺風及后生。舊學詩書儒術富,兼通法律吏能精。還家彩服頻為壽,得邑河壖喜有兵。民事近來多迫促,弦歌聊試武城聲。
5.(宋)并敘《次韻子瞻見寄》
矯時自信力不足,從政敢謂學已優。閉門卻掃誰與語,畫夢時作鈞天游。自從四方多法律,深山更深逃無術。
6.(宋) 陳襄《和鄭閎中仙居十一首》
我愛仙居好,公馀日在房。憂民極反覆,責已未周詳。法律行隨手,詩書坐滿箱。老來須向學,多病喜平康。
7.(宋)高斯得《孤憤吟上十韻》
每篇必寓憂世懷,直筆寧愁當國忤。法律森嚴信殊絕,對屬始終無齟齬。嗟予衰老才力弱,稽首名賢晨夕慕。憂來援筆偶成章,力戒負囊毋輒露。
8.(宋)毛直方《贈督師曹將軍》
泰階煌煌色已齊,祥飆為掃蚩尤旗。幅員浩蕩春臺熙,不遺桴鼓驚鋤犁。羽林宿衛環三陲,居安節慮忘戰危。整暇自許忘其機,司馬八法律以規。蒐苗狝狩凜弗違,碧油有幢儼軍師。
9.(宋)梅堯臣《送何濟川學士知漢州》
府胥喜君來,督責去暴抶。疾苦無不求,前人唯法律。晝錦榮既浮,康民美方溢。真為丈夫志,豈是名過實。
10.(宋)張镃《次韻傅景夏見贈兼簡徐季益》
懶情妨勇志,闇識乖明時。昔人嗟遠矣,有夢那見之。百計諧余衷,第一證以詩。合處即券鑰,寧問渠為誰。端居逼仄胸,旦旦荊榛披。又如涸轍魴,縱漾清塘陂。宗旨要領會,法律忌脫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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