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給詩定義什么樣的文字才算詩
詩是一種最普遍的藝術,如陽光一般灑落在人類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我們的祖先——原始人類對許許多多的自然現象,如風、電、雷、雨等無法理解,于是 統統把這一切歸于神明。出于敬畏,原始人類唱歌跳舞地對神明唱出頌歌,表達了人們的期望——風調雨順,獲得豐收等等。
這便是詩的起源。 它源于宗教。
還有一種形式,起源于勞動。原始人一面勞動,一面發出單純而有節奏的呼叫,以忘卻勞動帶來暫時的痛苦和振奮精神,協調動作。
漸漸這種單純而有節奏的呼叫聲,發展成為模仿勞動本身的聲音和表達勞動者本身感情詩歌。魯迅先生曾經說過“詩是韻文,從勞動時發生的;小說是散文,從休息時發生的。
”所以我們說,詩是普遍的藝術,是一種最為古老的文學藝術樣式。 詩最本質的特征是抒情美。
無論是小說、散文、戲劇、最優美之處,無不閃現出詩的光環來。因而詩是文學中的文學。
在藝術領域中,詩無所不在。詩美是藝術美的普遍因素的最高體現。
詩歌的美也不時出現在非文學藝術的領域中,科學著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而在人的生活狀態、工作狀態中也散發出智慧光彩都有詩的蹤影。 詩并不是只在詩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學樣式和藝術類型的共同質素。
所以,詩是一種普遍的藝術,甚至是超過藝術疆界的藝術。 中外歷代詩論對詩的本質有兩種很著名人的界說:一是“詩如畫”,二是“詩父音樂同質”。
這兩種界定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當時影響較大。 但是事實上,這兩種界定法卻缺乏科學性。
首先我們談談詩與畫的本質;詩與畫的相同之處,都是表現客觀世界的現象,但是本質上差別卻是異質的。詩歌與繪畫在內容、塑造的形象,塑造形象的媒介上都有很大的差異。
在內容上,繪畫的主要內容是外在形象的藝術再現,它有留住客觀事物外貌的傾向。 而詩歌的主要內容是詩人內心情感的直接抒發,它回避精確的描繪,客觀事物的表現是由詩中所抒之情暗示出來的。
繪畫塑造的是客觀事物的視覺形象,而詩歌塑造的形象是詩人自己的形象,它借助想象而不是借助視覺。 還有一種情形,詩歌有時也塑造景物形象,在詩中形成畫面。
但這種畫面是不確定的,是隨著詩人或讀者的想象而變化的。而繪畫是靜止的形象,是事物某一種特定時刻的形象。
反之詩歌的畫面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流動的,而絕非靜止。從塑造的形象的媒介看,繪畫塑造形象的媒介是線條和色彩,而詩歌塑造形象的媒介是語言。
色彩和線條只能精確地再現客觀世界,它在表現復雜的主觀世界中就受到極大的限制。 語言這種媒介卻不受任何限制,它擅長表達復雜而微妙的精神世界,所以詩與畫是異質的。
同樣如此,詩與音樂在本質上也是不同的。雖然他們的形式特征相同,即詩歌和音樂都具有節奏感和音調起伏變化。
雖然音樂在表現主觀世界方面比繪畫有更大的自由,但它卻走得更遠。 它用節奏感和音調這兩種抽象的符號去表現社會生活,太沒有確定性,帶有強大的隨意性。
藝術家的情感在音調里只得到了象征性的表達。音樂表現的情感缺乏繪畫內容那種明確性和具體性。
它走向了繪畫的另一個極端。 詩雖然尋求音樂美,但詩絕不只是節奏和音調,它不是單純的聲音藝術。
詩的主要媒介是語音而不是聲音。聲音在語言中的表現只是一種語調,所以詩歌的語言是義與音的交融后產生的“特殊語言”我們可以從朗讀文章與朗誦詩歌中體會出來。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詩歌所表達的情感內容遠遠比音樂具有明確性。而詩歌遠遠打破了音樂的局限,給感情世界以更深邃、充實的內容和明確、清楚的外貌,它是音樂的“提高”。
所以詩與音樂是異質的。 我們從探索詩的文體可能的角度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把握了詩的本質內涵。
視點是創作主體與對象的獨特關系。視點分為外視點和內視點,不同的視點帶來不同的文體可能性。
散文與繪畫相近,散文以占有時間的人工符號——語言作媒介,繪畫以占有空間的自然符號——色彩與線條作媒介,二者都有留戀自己關照對象的外貌傾向。 無論在表現上采用寫突還是象征,二者的視點都是外視點、具象視點。
而詩與繪畫疏遠而與音樂接近。音樂屬于單純的內心活動。
它否定了視覺藝術的空間性,又對自己的聲音進行否定,雙重否定給予音樂表現無對象的內心活動以最大可能。音樂視點是內視點、抽象視點。
然而詩與音樂有著明顯的異質:詩是一次性完成,音樂是二次完成的,詩的媒介不是單純的聲音,音樂的聲音直接成為目的;詩使情感得到具象化,(音樂是抽象的);等等但是詩與音樂都是直接表現內心世界。二者的視點都是內視點、抽象視點。
這里我們可以審美視點為基準,可將文學分為兩類: 一、外觀點文學(即非詩文學)。 外視點文學敘述世界,具有較強的歷史反省功能,顯示客觀世界的豐富。
二、內視點文學(即詩和其他抒情文體)。內視點文學體驗世界,以它對世界的情感反應來證明自己的優勢,披露心靈世界的精微,內視點就是心靈視點,精神視點。
內視點將人帶到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帶到詩的世界。 詩是典型的內視點文學,在這里外在世界在心靈化過程中被進行分解和重新組合,物理時間和物理空間。
二、文言文中最基本,普遍的字詞的多沖含義以及常見的用法
九年級下冊的附錄就有了,你可以對照著看書下的注解,這樣記憶比較牢靠.又復習了一遍課文,何樂而不為呢?你還要注意一些字詞所有意項套下去都不合理的話,那就是通假字的可能. 文言文虛詞用法 之 一、代詞 1、人稱代詞,譯作“他”、“她”、“他們” ①公與人乘,戰于長勺。
(《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并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十則》) ④醒侯故使之問之。
(《扁鵲見蔡醒公》) 2、指示代詞,指代事物,譯作“它”、“它們”或直譯事物名稱。 ①學而時之,不亦說乎?(《十則》) ②屠自后斷其股,亦斃之。
(《狼》) ③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十則》) ④鬼問:“汝復誰?”定伯誑之。
(《宋定伯捉鬼》) ⑤復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作“的” ①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
(《扁鵲見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嘗求古仁人之心。
(《岳陽樓記》)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讀孟嘗君傳》) ⑤叩石墾壤,箕畚運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結構語氣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扁鵲見蔡桓公》) ③雖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觀滄海》) ⑤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 3、語氣助詞,湊足音節。 ①公將鼓之。
(《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
(《陳涉世家》) ④頃之,賊二十余騎四面集,步行負弓矢從者百許人。(《大鐵椎傳》) 4、結構助詞,提前賓語的標志。
①菊之愛,陶后鮮有聞。(《愛蓮說》) ②何陋之有?(《陋室銘》)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 而 一、連詞 1、表示并列關系的連詞,可譯為“又”“而且”“也”等,有時也可不譯。
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十則》) ②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
(《捕蛇者說》) ③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2、表示承接關系的連詞,譯作“然后”“就” ①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十則》) ②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③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
(《陳涉世家》) 3、表示轉折關系的連詞,譯作“但是”“然而”“卻”“可是”。 ①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十則》)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愛蓮說》) ③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馬說》) 4、表示遞進關系的連詞。
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 ①以三保勇而多藝,推為長。
(《馮婉貞》) ②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③敏而好學。
(《十則》) 5、表示修飾關系,可譯為“地”“著”或不譯。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
(《愚公移山》) ②吾恂恂而起,視其缶。(《捕蛇者說》) ③睨之,久而不去。
(《賣油翁》) 6、表示因果關系的連詞,譯作“因此”“所以”“因而”。 ①釀泉為酒,泉香而酒洌。
(《醉翁亭記》) ②劉備天下梟雄,與操有隙,寄寓于表,表惡其能而不能用他。(《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③非夫人之物而強假焉,必慮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
(《黃生借書說》) 以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可譯為“在”“從”等。 ①介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記》) 2、介紹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 ①不以物喜,不以已悲。
(《岳陽樓記》) ②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土,士以故歸之。(《讀孟嘗君傳》) 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
(《陳涉世家》) ④而吾以捕蛇獨存。(《捕蛇者說》) 3、介紹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可譯為“憑、用、按照”等。
①不用則以紙貼之,每韻為一帖,木格貯之。(《馬說》) ②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
(《馬說》)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④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
(《愚公移山》) 二、連詞 1、表目的相當于現代漢語里的“來”。 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
(《狼》) ②陛下亦宜自謀,以咨諏善道。(《出師表》) ③故為之說,以俟夫人觀人風者得焉。
(《捕蛇者說》) ④誠直開張圣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出師表》) 2、表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3、表并列或承接,因果關系。
①屬予作文以記之。 三、動詞:譯為“認為”。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文言文實詞用法 1、人不知而不慍(怨恨)《論語十則》 2、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迷惑)(疑惑)(同上) 3、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教導)(同上) 4、擇其善者而從之(長處;優點)(同上) 5、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漸漸地)《扁鵲見蔡桓公》 6、醒侯故使人問之(特意)(同上) 7、使人索扁鵲(尋找)(同上)。
三、比喻句和擬人句的定義
比喻和擬人容易混淆,是因為它們有相同點,即都是兩事(人)物相比。
比喻和擬人除了有相似點外還有不同點,因此要區分比喻和擬人首先要弄清楚兩者之間的特點。 比喻句,就是打比方,用淺顯、具體、生動的事物來代替抽象、難理解的事物。
比喻句的基本結構分為三部分: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詞(表示比喻關系的詞語) 和喻體(打比方的事物)。 擬人,根據想象把事物當作人來寫,賦予事物以人一樣的思想和行為的一種修辭方法。
擬人是把物當作人來寫——物的人格化。擬人句有三個特點:所寫事物必須具有人的特點;不能出現比喻詞;不能出現表示人物的詞語。
擬人句的識別,主要看句中是否是把物當作人來寫,給它賦予了人的行為、表情、動作、思維等特征,看看有沒有人的喜怒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