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語“過河拆橋”出自哪里
這個成語出自《元史·徹里帖木兒傳》。
元末,有個大臣叫徹里帖木兒,有功于朝廷,深得元惠宗(順帝)的信任。
公元1335年,徹里帖木兒被任命為中書平章政事,提出廢除有弊病的科舉制度,得到順帝和太師伯顏的支持。但有一個叫許有壬(rèn)的參政表示反對,與伯顏、徹里帖木兒發生爭論。
第二天,宣讀廢除科舉制的詔書時,特令許有壬為班首,對他進行污辱。許有壬害怕遭禍殃,只好勉強服從。同僚們產生誤解,以為粻儲綱肥蕺堵告瑟梗雞許有壬是支持廢除科舉制度的,而他本身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的,因此詔書侍御史普化便譏諷他說:“參政可謂過河拆橋矣。”
“過河拆橋”比喻達到目的以后,就把借以達到目的的人和事物一腳踢開。
對付這種人,你只能不給他過橋的機會,要不然他目的達到了,你就沒有利用價值了,怎么都拿他沒辦法的.
二、過了河就拆橋的同義句
1、得魚忘筌
釋義:筌:捕魚用的竹器。捕到了魚,忘掉了筌。比喻事情成功以后就忘了本來依靠的東西。
出處:《莊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釋義:竹籠是用來捕魚的,有人捕到了魚卻忘了竹籠;兔網是用來捕兔的,有人捕到兔子卻忘了兔網;語言是用來表達思想的,有人領會了思想卻忘了語言.我怎么能尋找到忘掉言語的人而跟他談一談呢!
2、卸磨殺驢
釋義:把拉完磨的驢卸下來殺掉。比喻把曾經為自己出過力的人一腳踢開。
出處:劉紹棠《狼煙》:“只怕歸隊以后,打下萍水縣城,他就得卸磨殺驢。”
3、兔死狗烹
釋義:指兔子死了,獵狗就被人烹食,比喻給統治者效勞的人事成后被拋棄或殺掉。
出處:司馬遷《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釋義:把鳥打盡了,打完了,那良弓就沒有用處了,兔子已死,那狗也沒用了,不如烹了吃了。
4、“過橋抽板”
又名“過河拆橋”,自己過了河,便把橋拆掉。比喻一個人達到目的后,想獨享勝利成果,把過去同甘共苦的戰友一腳踢開。
出處:《元史·徹里帖木兒傳》:“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著以折辱之。有壬俱其禍,免從之。治書侍御史普化消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
5、鳥盡弓藏
釋義:鳥打完了把弓藏起來。比喻事情成功之后,把曾經出過力的人一腳踢開,過河拆橋。
出處:司馬遷《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蜚(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釋義:把鳥打盡了,打完了,那良弓就沒有用處了,兔子已死,那狗也沒用了,不如烹了吃了。
三、過河拆橋的個性簽名
☆鐹魺拆ホ喬═→
------------------------------------
(_簻渮拆橋﹎
------------------------------------
◣檛河拆橋◥
------------------------------------
/█\鐹河拆qǐào/█\
------------------------------------
—━╋う過河拆橋╋━—
四、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各題
(1)C A.這兩個人,深謀遠慮,在不同的地方讓敵人潰逃.逋:使…逃亡;B.宋慶禮向來有計謀策略,桓彥范很敬重他.雅:平素;D.滿一個月,所虧鹽課皆如數補濟.期:滿.(2)B A.①為:替.②為:寫.B.①②中的“其”都是“他的”意思.C.①以:憑借.②以:率領,帶領.D.①之:動詞,去、往、到.②之:主謂之間,取獨.(3)賑災時:“民饑死者已眾,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復累月,民存無幾矣.此蓋有司畏罪,將歸怨于朝廷,吾不為也.大發倉廩賑之,乃請專擅之罪”表現其行事果斷,勇于擔當,不拘一格 治軍時:“治軍有紀律,所過秋毫無犯.賊平,賞賚甚厚,悉分賜將士”表現其治軍嚴明,體恤將士,廉潔自律(4)①清:清澈;以為:認為;聞:上報.句子翻譯為:黃河水清,地方認為是祥兆,要上報朝廷.②汝:你.句子翻譯為:太師伯顏對有壬大怒,問許有壬:“你這個諫官是沖著徹里帖木兒來的嗎?”③乃:是;數:多次;所以:…的原因;以為:認為.句子翻譯為:我本是街市中一個拿刀的屠夫,而公子多次親**問我,我沒有回報的原因,是(我)以為微小的禮節沒有什么用處.答案:(1)C(2)B(3)賑災時:行事果斷,勇于擔當,不拘一格治軍時:治軍嚴明,體恤將士,廉潔自律(4)①黃河水清,地方認為是祥兆,要上報朝廷.②太師伯顏對有壬大怒,問許有壬:“你這個諫官是沖著徹里帖木兒來的嗎?”③我本是街市中一個拿刀的屠夫,而公子多次親**問我,我沒有回報的原因,是(我)以為微小的禮節沒有什么用處.參考譯文: 徹里帖木兒,姓阿魯溫氏.祖父累立戰功,為西域大族.徹里帖木兒自幼沉著,胸有大志,早年入宮為禁衛親軍,后升為中書直省舍人,拜監察御史.右丞相帖木迭兒執政,握生殺予奪之大權,人們無不恐懼.徹里帖木兒卻敢于與他對抗,指責其一切奸詐行為.帖木迭兒一心想中傷他.山東大水,鹽課多有虧損,朝廷任命徹里帖木兒為山東轉運司副使,僅數月,所虧鹽課皆如數補濟.轉任刑部尚書,京師豪強都怕他,不敢犯法,而無罪被拘留的人多被釋放. 天歷二年(1329)拜中書右丞,不久又升為中書平章政事,后又出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黃河水清,地方認為是祥兆,要上報朝廷.徹里帖木兒說:“我只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這才是祥瑞之兆,其余何益于百姓?”這年鬧災荒,徹里帖木兒提出賑濟災民,其僚屬認為必須先由縣上報給府,府上報于省,省上報朝廷.徹里帖木兒說“:如今饑民死者已多,還要拘于平常的程序,往復要幾個月,那時能存活的百姓就不多了.這是地方官府畏罪,使百姓抱怨朝廷,我決不這樣做.”先開倉賑濟,然后上書請專擅之罪.文宗不僅不罪,而且十分高興,賜龍衣、上尊. 至順元年(1330),云南的伯忽反叛,徹里帖木兒以知行樞密院事領兵討伐,他的軍隊紀律嚴明,所過秋毫無犯.平叛后朝廷賞賜甚厚,他都分給將士.班師回朝時,自己只有日用行裝. 回朝后任上都留守.上都官府買商人的東西不給錢,故來上都經商的人無盤纏回家,甚至有餓死凍死的.徹里帖木兒到上都后,將此等情形上報朝廷,朝廷令出鈔四百萬貫來償還給商人.后調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為政嚴厲,官吏不敢胡作非為.不久召他 回朝拜為御史中丞,朝廷大小官員無不怕他三分. 當初由于徹里帖木兒在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時,舉行科舉考試,看到在館驛盛宴招待考官,內心頗為不平,故回朝入中書省把廢科舉列為第一事.至元元年(1335),拜中書平章政事.他首先主張廢除科舉制度,把對太廟一年四祭改為一年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羅織一些罪狀彈劾他,順帝不理會,仍令徹里帖木兒署理中書平章政事之職.這時,廢科舉之詔已擬定,只是尚未加蓋皇帝玉璽,參政許有壬堅持不廢科舉.太師伯顏對有壬大怒,問許有壬:“你這個諫官是沖著徹里帖木兒來的嗎?”許有壬說:“若廢科舉,天下人才必然抱怨.”伯顏指出,舉子多以貪贓而身敗名裂,并認為科舉制妨礙了蒙古傳統的選官之法.有壬辯解說:“科舉未行之先,御史臺中因貪贓而受罰者無數,怎能說貪贓盡出于舉子?不能說舉子中無貪贓者,但比起來還是少一些.”并舉出事實說明科舉并未妨礙傳統選官之法,二人反復辯論不已,伯顏雖心中已同意許有壬的意見,但廢科舉之議已定,不可中止,只得以溫和語言來勸解許有壬. 徹里帖木兒曾指斥武宗為“那壁”,“那壁”是蒙古語,意為“彼”.又曾將妻弟阿魯渾沙之女為自己的女兒來向皇帝請求賞賜珠袍等物.于是大臣們又彈劾其罪,因而詔貶徹里帖木兒于南安,人人稱快.最后,徹里帖木兒死于南安.。
五、過河拆橋屬于從歷史故事而出的成語嗎
“過河拆橋”并非直接出自于某個特定的歷史故事,它是借故事情節而被人們總結出的一條成語。因而個人認為,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它不屬于從歷史故事而出的成語。
但“過河拆橋”的事例,從古至今也屢見不鮮、層出不窮,如:
劉備在長坂坡打了敗仗,趙云找到沖散了的劉備的妻兒。曹操也追至長坂橋,見張飛胡須倒立,睜著圓眼,心中害怕中計,嚇得掉頭就跑。張飛見嚇退了曹操,就將長坂橋拆掉。劉備擔心曹操再追,連夜率軍向漢津逃去。
過河拆橋
【出處】《元史·徹里帖木耳傳》治書侍御史普化消有王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
【釋讀】自己過了河,便把橋拆掉。比喻達到目的后,就把曾經幫助自己的人一腳踢開。
六、過河拆橋或鳥盡弓藏的故事文言文版 謝謝,不要那種出處一兩句話的,
《史記 越王勾踐世家》關于“鳥盡弓藏”的一段:
句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致貢于周。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句踐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于宋,與魯泗東方百里。當是時,越兵橫行于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
范蠡遂去,自齊遣大夫種書曰:“蜚蟲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種見書,稱病不朝。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
《元史·徹里帖木耳傳》關于“過河拆橋”的一段:
至元元年,拜中書平章政事。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太師伯顏怒曰:“汝風臺臣言徹里帖木兒邪?”有壬曰:“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于太師耶?”伯顏意解。有壬乃曰:“科舉若罷,天下人才觖望。”伯顏曰:“舉子多以贓敗,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舉未行之先,臺中贓罰無算,豈盡出于舉子?舉子不可謂無過,較之于彼則少矣。”伯顏因曰:“舉子中可任用者唯參政耳。”有壬曰:“若張夢臣、馬伯庸、丁文苑輩皆可任大事。又如歐陽元功之文章,豈易及邪?”伯顏曰:“科舉雖罷,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學,豈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謂士者,初不以衣食為事,其事在治國平天下耳。”伯顏又曰:“今科舉取人,實妨選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賢無方。科舉取士,豈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歲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醫、控鶴,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舉一歲僅三十余人。太師試思之,科舉于選法果相妨邪?”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謂有壬為能言。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于事!”徹里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徹里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則言之必中矣,豈止如此而已。”眾皆笑而罷。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懼及禍,勉從之。治書侍御史普化誚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有壬以為大恥,遂移疾不出。?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徹里帖木兒傳詞句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