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唐后主李煜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的詞是
歷史記載是被宋太宗趙光義賜予牽機藥毒死,李煜歸降后,常作傷感婉約的思念舊國之詞,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的一首詞<<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七月七日,李煜為慶祝自己的生日,讓跟隨來宋的南唐樂會演秦音樂,聲聞于外。
太宗聽說后,龍顏大怒。同時,李煜《虞美人》詞也傳入禁中,太宗聽了“小樓昨夜又東風”和“一江春水向東流”之句,更起殺心。
于是派人送上牽機藥,毒死了。 其實太宗早有殺煜之心,在囚禁李煜時,不僅派人監視他的一舉一動,而且派他的舊臣套他的話,千方百計找出他的把柄除掉他.由于李煜誠實不會說謊,也不知小心說話,最終招來殺身之禍.。
2.謝靈運是因哪兩句詩遭殺身之禍的
謝靈運是因“韓亡子房奮,秦帝魯連恥。
本自江海人,忠義感君子。”這兩句詩遭殺身之禍的 謝靈運之死原因: 謝靈運出身于鐘鳴鼎食的顯赫世家,東晉的大功臣謝安是其曾祖輩,淝水之戰的前線總指揮謝玄是其祖父,謝靈運則自幼襲封康樂公。
這樣的出身和地位,一生不忘朝廷,總想再起騰達,是很自然的。 謝靈運家族,是支撐東晉王朝的“族閥”。
劉宋王朝建立后自然對謝氏家族有所警惕,謝靈運也就被貶出朝廷,去做了永嘉太守。或許是出于政治上的考慮,本來喜歡侈談莊老玄言,忘情自然山水的謝靈運,索性更肆意地投入其中。
這樣一來,倒真的成就了他,單憑其《登池上樓》中的一句“池塘生春草”,就可以千古留名了。在其大量山水詩賦中,也是常常援引佛道之語,或曰“心放俗外”,“投吾心于高人”(《山居賦》);或曰“昔余游京華,未嘗廢丘壑”(《齋中讀書》)。
這些表白雖大多是有意給世人看的,卻仿佛是“弄假成真”,在職期間“肆意遨游”,看起來是不想過問政事了。 這些表面文章,倒也瞞過了朝廷。
宋武帝死后,繼位的宋文帝把他請回京城,“唯以文義見接”,也就是說,既然你好老莊之道,詩文也寫得好,放在朝廷談論點文化問題也無大礙。但宋文帝哪里知道,這謝詩人真正希望的卻是“自以名輩應參時政”。
久而久之,不得志的謝詩人就有些繃不住了,經常“稱疾不朝”,似乎要給宋文帝一點顏色。不料,宋文帝也不是省油的燈,又把他罷免出朝,去當臨川內史。
在封建社會,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大有人在,有人在宋文帝面前告他“謀反”。這一著,真是把謝詩人逼到了墻角,不愿再“恬淡”下去了。
史書說他“遂有逆志”。第一次外放,最多只是說說“進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意思是,要進取有為,但無德智可施;想退耕山林,又無力可用。
按**的說法,做“林下封君”,其實是不愿意的,結果只好在模棱兩可中遮遮掩掩,無奈自嘲。第二次外放,卻是想掩飾也掩飾不住了,竟寫出“韓亡子房奮,秦帝魯連恥。
本自江海人,忠義感君子”這樣的句子,其格調離忘情山水已是十萬八千里。詩人的內心不再徘徊,直接稱頌起秦滅六國后心有不甘的韓國貴族張良(子房)。
所謂“韓亡子房奮”,說的是張良18歲為報國仇,在博浪沙用重金雇一大力士,甩出一個60來斤的鐵椎狙擊秦始皇,結果誤中副車。所謂“秦帝魯連恥”,說的是戰國末期,秦昭王派兵圍困趙國都城邯鄲,趙求救于魏國,但魏王畏懼秦國,勸趙王尊秦昭王為西帝,以求罷兵。
齊國高士魯連聽說后,勸道,為人處事應有氣節,自稱東帝的齊。
3.南唐后主李煜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的詞是
歷史記載是被宋太宗趙光義賜予牽機藥毒死,李煜歸降后,常作傷感婉約的思念舊國之詞,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的一首詞<<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七月七日,李煜為慶祝自己的生日,讓跟隨來宋的南唐樂會演秦音樂,聲聞于外。
太宗聽說后,龍顏大怒。同時,李煜《虞美人》詞也傳入禁中,太宗聽了“小樓昨夜又東風”和“一江春水向東流”之句,更起殺心。
于是派人送上牽機藥,毒死了。 其實太宗早有殺煜之心,在囚禁李煜時,不僅派人監視他的一舉一動,而且派他的舊臣套他的話,千方百計找出他的把柄除掉他.由于李煜誠實不會說謊,也不知小心說話,最終招來殺身之禍。
4.一個失誤的詩句
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 這兩句導致了很嚴重的文字獄。
據說清代有位讀書人,因風吹亂了他的書頁,引發詩興,吟了一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便招致了殺身之禍。這“清風”詩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專制統治下,文字是極易招禍的。
清朝統治者對明朝留下來的文人,一面采取招撫辦法。一面對不服統治的,采取了嚴厲的鎮壓手段。就在康熙帝即位的第二年,有官員告發,浙江湖州有個文人莊廷鑨,私自招集文人編輯《明史》,里面有攻擊清朝統治者的語句,還使用南明的年號。這時候,莊廷鑨已死去,朝廷下令,把莊廷鑨開棺戳尸,他的兒子和寫序言的、賣書的、刻字的、印刷的和當地官吏,被處死的處死,充軍的充軍。這個案件,一共株連到七十多人。
公元1711年,又有人告發,在翰林官戴名世的文集里,對聲明政權表示同情態度,又用了南明的永歷帝的年號,就下令把戴名世打進大牢,判了死刑。這個案件牽連到他的親友和刻印他文集的,又有三百多人。
因為這些案件完全是由寫文章引起的,就管它叫“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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