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與國家的關系
國家、民族、個人與文化的關系 國家——民族——個人——文化4個因素構成一個相關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國家、民族和個人通過共同的文化結合在一起。
在文化認同這種強力精神粘和劑的作用下,國家政權的合法性、民族的歸屬感和個人的獻身精神結合成為一種獨特的精神聯合系統。國家是民族的政治外化,在一個國家中必定有一個或多個民族,民族的延續要靠國家來保護。
民族是國家的依托,國家政權存在的合法性要依靠民族感情的認同。國家和民族又是由個人組成的,個人在文化上結合形成民族,在政治上結合形成國家,個人是民族、國家的基礎單位。
由于身處民族和國家中的每個個人依賴文化的凝聚力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伙伴關系,構成彼此的身份認同,因而這種關系必然是某種與外部相區別的文化關系。 這種文化關系構成獨立于外的文化共同體,成為民族在古代的表現形式。
在現象上,人們對文化共同體的支持往往表現在對國家的忠誠上面。在中國尤其如此,傳統文化更多地將國家、民族和個人倫理聯系在一起,成為文化和國家、民族的現代聯系的先行者。
在傳統中國,習慣上將文化差異放在與外族差異的首位,文化的不同較早地成為劃分族裔的標準。在此種文化的共識下,組成由此種文化凝聚的國家。
這種文化將個人的倫理道德與是否對古代文化共同體的忠誠聯系起來——體現為個人是否對古代民族和古代國家效忠,將對個人評判的標準系于對國家、民族的效忠上。這種模式也可以用來闡釋清軍入關時的情況。
以史可法為代表的揚州城軍民正是在對傳統的華夏——漢文化認同的驅動下對清軍進行了抵抗,史可法也正是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受到人們傳統的肯定,被認為是古代的民族英雄。 葉教授對這種傳統看法提出質疑。
他認為當有外族入侵時,民族不用冒著滅亡的危險進行抵抗,因為國家亡了,民族還可以再建立國家,民族亡了國家就永無再建的可能性。個人在這種情況下犧牲生命是毫無價值的。
因而葉教授否定了史可法抗清,認為史可法僅僅是一個“愚忠”者,他愚忠的是一個昏庸之君和一個混亂的朝廷,而非效忠漢民族,他的抵抗是毫無意義的,僅僅使更多人失去生命而已。在這里,葉教授將國家和民族進行了劃分,無疑是正確的,但兩者的區別是與外部條件息息相關的。
在某種意義上民族是一個對外的概念,在外來影響刺激下才有意義。民族確實不等同于國家,這是對內而言。
然正如葉教授所言“民族是由自己的國家來代表的”,在面對外敵入侵時一個失去了國家政權依托的民族,無疑更難保證民族的延續性。因為民族的延續性在人的個體終有一死的世界上,惟有借助于精神的力量——文化。
而文化的保持又常常需要國家這個政治屋頂的遮蔽,若逢亂世它沒有了政治基礎,整個暴露于狂風暴雨之中,民族能否延續就只有被動地依靠文化自身的競爭力了。所以,當外敵入侵時惟有盡力維護國家,才能為民族的延續增添有力保障。
此時,國家的存亡就與民族的存亡息息相關了。史可法正是一個深受傳統文化影響的知識精英的代表。
他對國家、民族的關系雖未必如今人明晰,但在民族文化的傳統影響中實踐了文化規范,雖然表面上看他所效忠的是明王朝,但實際上在文化認同的作用下,順理成章地成為漢民族的英雄。他雖是一個民族沖突中的英雄,但他的經歷卻反映了中國歷史上民族融合過程中的普遍情況。
在中國歷史上的民族融合中,外來的統治者總是希望保持并傳播自己的文化,用自己的文化來進行統治。在滿族這個外來異族群體威脅到明朝的同時,帶來的相異文化使漢族人群對本民族是否能延續產生了恐懼。
特別是知識精英的恐懼,更會為自己的文化信念獻出生命,而這種本族的文化所導致的獻身行為,在廣大民眾中往往引起極大的共鳴,從而引起普遍的抵抗。如,明清之際的嘉定城抵抗正是由于滿族統治者下令結辮,這一強迫性的違反漢民族傳統的政策,引起普通人群的文化恐慌而興起;史可法的犧牲更是知識精英獻身的范例,各地抵抗者紛紛用其名義來號召人民。
此時身為民族中人,常常以不畏犧牲的精神去進行戰斗,這時個人的戰斗就不僅僅是為了這個王朝,也是為了祖先的墳塋和民族的文化信仰去戰斗了。對個人而言,此時效忠的對象就無論是國家(政府)還是民族,只要是對外族入侵的抵抗就是對國家對民族負責。
民族與國家在此時已然融為一體。在這種危機的關頭,國家、民族、個人之間的聯系更加凸顯出來,個人的生命價值就需要從這種聯系中進行定位。
民族氣節與個人價值的定位 毫無疑問,個人在系統中占有核心地位,因為個人既是民族和國家的構成元素,也是文化傳統的實踐者。個人在沖突中的行為既是文化內化的結果,也是個人為自己所屬的利益團體進行利益斗爭的結果。
個人在行為中的犧牲必定牽扯到外部的文化認同和利益共鳴。隨著文化的變遷和利益的轉移,對個人的評判可能會發生轉變。
然而,作為歷史的考察應最大程度地復原歷史的文化價值和利益選擇。 近年來隨著人權問題討論的深入展開,社會輿論對個人的生命價值日益肯定,對個人的生命日益重視。
葉文憲教授也是如此,這里有他正。
2.個人和國家之間是什么關系
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在這個定義中,一個國家沒有具體的邊界;國家也指那些享有共同領土和政府的人民,如世界上大多數的多民族國家。在社會科學和人文地理范疇,國家是指被人民、文化、語言、地理區別出來的領土;被政治自治權區別出來的一塊領地;一個領地或者邦國的人民;跟特定的人有關聯的地區。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范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一般國家行政管理當局是國家的象征,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利的國家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所以個人與國家的關系是個人與集體的關系。國家的穩定對于個人的生活是很好的,個人的生活也將影響國家, 只不過這個影響很小, 難以察覺!
有首歌是成龍唱的 歌名叫國家歌詞詮釋家庭和國家的關系。
都說國很大其實一個家
一心裝滿國一手撐起家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
在世界的國在天地的家
有了強的國才有富的家
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
國是榮譽的毅力家是幸福的洋溢
國的每一寸土地家的每一個足跡
國與家連在一起創造地球的奇跡
一心裝滿國一手撐起家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
在世界的國在天地的家
有了強的國才有富的家
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
國是榮譽的毅力家是幸福的洋溢
國的每一寸土地家的每一個足跡
國與家連在一起創造地球的奇跡
國是我的國家是我的家
我愛我的國我愛我的家
國是我的國家是我的家
我愛我的國我愛我的家
我愛我。。。國家
3.社會個人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家、社會與個人三者,人是主要個體,沒有人,國家、社會焉能存在。所以,眾多的個體為了群體的利益的集合組成了國家的同時產生了社會,三者相互依存,互為依托,缺一不可。人的生產、生活運動影響著國家的變革和社會的發展,。中國的近代史,是國人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糟糕年代,國家政權掌握在統治者手中,統治者沒有很好把握國家命運,不能給臣民一個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對外抵御不了敵國侵略,社會經濟發展緩慢,以致民不聊生。所以才有了梁啟超、譚嗣同的變革和洪秀全的起義。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如果上層建筑阻礙生產力的發展,人們就會思想變革,和平的或武力的,尋求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新的制度,這就是政權更迭。所以,國家要給國民造就一個適合生產和生活的良好環境,才能長治久安,社會也能不斷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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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祖國與個人之間的關系
個人與祖國的構成關系就是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
首先,個人與祖國相互依存,祖國由個人構成,沒有個人就沒有祖國;個人也離不開祖國,離開祖國的個人就會失去原來存在的意義。
其次,祖國不是每個人的簡單相加,優化的系統的祖國大于每個人的總和。
最好,個人與祖國之間有相互作用。一方面,國家對個人起支配、決定作用,協調每個人向統一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每個人也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反作用于國家,個人的變化也會影響國家的變化。
5.有個人行為影響國家命運的好句或好詩句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乃就是所謂的自身、家庭、治國、平定天下,彼此間的關系都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如果失去某一個,國家就會像一個人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一樣,殘缺不完美。
所謂修身,指的就是自身道德問題。中國是個講美德的國家,也以美德而成名。
一個人的自身修養,對以往的人生道路起著重要的根蒂。自懂事起,父母就會教自己怎樣去做人,怎樣去幫助他人,怎樣以德去服人。
雖然不太懂,但也明白所謂的以德服人,就是以自身的道德去服眾人,而不是以暴力去屈服天下人。要想做到以德服人,首先就得以德服已,只有使自己服從自己的時候,才有這個權力去令人信服于你。
自身修養,不但關系于自己,且關系著國家與家庭。當自己出國在外的時候,如果不講美不講德,在國外就會受得外國人的嘲笑與譏諷,想想清朝時期,清政府的腐敗,中國人曾被外國人嘲弄為“東亞病夫”“支吶狗”,全國人們被蒙受這種侮辱的痛苦,自清朝后期,中國人們一步一步的向前攀,一步一步的努力,終于讓那些曾經侮辱過中國人的外國狗另眼相看我們中國。
所以在跨世紀的新中國,我們新一代青年更應該要以美德為座右銘,以美德去服人。 家庭跟一個人的修身有著很重要的關系。
每個人都有一個家庭,有的人的家會好溫暖,而有的人的家卻像冰窖一樣,冷冰冰。為何同樣的一個家庭,彼此間的距離相差這么遠?這就是因為有的人在建立一個家庭后,都是和睦相處的,“所謂家和萬事興”只有和和氣氣的相處,才可以建立一個溫暖的家。
如果每天都像公牛跟公牛一樣斗牛角尖的話,呵,還會有太平的時候嗎?一個家,對于孩子是最重要的,未成年人的心理是脆弱的,當自己在外受到委屈的時候,都希望在家里得到關懷與溫暖。父母的吵架,會迫使孩子做出好多傻事,例如離家出走,就是最典型最普遍的。
選擇離家出走,是因為自己不想整天都面對自己的雙親你爭我斗,自相殘害的局面,唯有選擇逃避,也許才是給父母給自己一個最好的選擇。如果懂得什么叫以德服已,以德服人的含義,也許就不會發生這么多的破碎家庭。
所以說,自身修養,還關系著一個家庭。 治國,乃就是所謂的整治國家。
做為一個公民,都有愛國為國報忠的權利和義務。要想治國,首先得要懂得治國的大意。
治國,就是要把一個衰落的國家整治成為一個繁榮富強的大國。以往的中國,蒙受太多的羞辱,那是因為清政府的腐敗與無能。
清朝后,中國出了一位“救世主”**,才會有今天繁榮富強的中國。**的出現,改變了整個中國,改變了中國人們的一切一切。
他的“人多力量大”等言論,改變了整個中國。中國可以從一個衰落的弱小國家,成為一個繁榮倡勝的大國真的不易。
所以要想整治一個國家,并不是靠一個人的力量就可以完成,得靠全天下的人們共同去努力。因此,個人美德又與治國起著緊密的關系。
平定天下,就是安定整個世界。全世界有無數個國家,也有無數個民族。
在舊時,世界各國都是廝打成一片,最后殘害的只是無辜的百姓和孩童。新中國的成立,不但使國家變的強大,且也建交了友好關系。
不會再以暴力去解決世事。建立友好關系,不但可以使對國交互事物,且在人與人之間也建立了友好的關系。
平定天下,人人渴望和平,渴望停止一切的斗爭。所以說,平定天下,乃造福世人,天下蒼生。
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導人或是一個國家的所有公民都是暴君或是暴民的話,呵,想要平定天下,那又談何容易。因此,修身不但跟齊家、治國有著關連,還與平天下有著緊密性。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都是邏輯性的,后者都是要以修身做前提,只有好開頭,才會有好的結尾。缺少前面的,后面的都不完美。
所以說,個人修身,關系著一個家庭,關系著一個國家,關系著全世界的和平與斗爭。自我修身,才是人們的主人,才是世界的領導人。
6.怎樣看待個人與國家的關系
1. 在群體意義上的“個人”同國家的關系,決定了一個國家的政體。如果他們是國家的主人,通過民主的方式來行使他們的權力,這樣的政體就是比較民主的政體。通過他們,或者他們中的多數,不是國家的主人,他們就只能被動地接受別人的統治,這樣的政體,就是專制性質的。這種意義上的“個人”接近“公民”、“人民”。
2. 個人與國家的關系,在淺層次上,是一個法律問題,它具體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在深層次上,它是一個哲學、倫理學和政治學問題,在西方思想史上,歸根到底,它表現為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問題。一般說來,有兩派對立的觀點。一派認為個人是目的,國家是個人的手段;另一派認為國家是目的,個人是國家的手段。
3. 思想家們認為,一個人生下來就有作為人所應具有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主要有生命、自由、財產和反抗壓迫以及信仰、言論、結社、著述、出版的自由,還有居住、遷徙、工作的自由,等等。這些權利是神圣的,任何人、任何組織都無權干涉;一個國家的法律必須堅決保護這些權利。如果沒有這些權利,人就不成其為人。這些權利并不應該隨著國家的建立而消失。這也就是現代思想家們所謂的自然權利或者人權。它們與人的貧富、權力、種族、性別、知識、職業、國籍無關,所有人都平等享有。
4. 以“社會契約”理論和平等理論彪炳于思想史冊的著名啟蒙思想家盧梭也認為,國家的起源方式表明它是個人的手段。國家是一個集體的強大的力量——“大我”,目的是保障每個公民——“小我”的人身和生命的安全及自由平等。個人的基本自由必須依賴國家才能實現;個人自由是以其他個人的自由為邊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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