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調幫忙結束,馬上回原單位了,讓現在這單位說說好話,該怎么寫,
字里行間都滲透著對原單位領導的恨,原因是他的欺騙。
現在你要達到兩個目的 1、將保險轉出如果檔案也在同時一并轉出。 2、讓該單位給你開具一份離職證明。
顯然正規途徑乃至你搞到仲裁也不會有什么好的結果,因為仲裁你不占理,他們還是會勸你回去先做交接,這又是你無法接受的。正規途徑就更不用說了。
現在有一種方法,就是你通過什么方式也好,和人事負責人或是負責檔案保險的人私下運作這件事。 既然保險已經停交了,可能你的勞動用工關系在網上能查到并沒有解除。
對方也沒有開除你。因為你一旦回去對方可能因為你沒有辦理交接給公司造成損失誣陷你,讓你反過來賠償。
所以你只能私下運作,和人事當事人好好溝通,哪怕給點好處,讓他去運作。 將保險和檔案轉出不是難事,人事只要能給你做一套手續就行,蓋。
字里行間都滲透著對原單位領導的恨,原因是他的欺騙。 現在你要達到兩個目的 1、將保險轉出如果檔案也在同時一并轉出。
2、讓該單位給你開具一份離職證明。 顯然正規途徑乃至你搞到仲裁也不會有什么好的結果,因為仲裁你不占理,他們還是會勸你回去先做交接,這又是你無法接受的。
正規途徑就更不用說了。 現在有一種方法,就是你通過什么方式也好,和人事負責人或是負責檔案保險的人私下運作這件事。
既然保險已經停交了,可能你的勞動用工關系在網上能查到并沒有解除。對方也沒有開除你。
因為你一旦回去對方可能因為你沒有辦理交接給公司造成損失誣陷你,讓你反過來賠償。 所以你只能私下運作,和人事當事人好好溝通,哪怕給點好處,讓他去運作。
將保險和檔案轉出不是難事,人事只要能給你做一套手續就行,蓋幾個章不應該驚動老總的。 至于開離職證明跟簡單了如果有人事部自己的章也可以,非要公章也可以運作。
如果以上辦法都無效,你就去你們保險繳納地,去咨詢,說你先查一下保險繳納情況,問一下怎樣轉出,個人都需要怎么辦。再議。
辦法總是有的,關鍵是如何去運作以及對你的重要程度。
2. 離職感謝領導簡短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
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系;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準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系。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感謝,是一個人在獲得他人的幫助、接受他人給予的鼓勵或他人提供的方便、恩惠、利益,使自己得到提高、進步、完善、圓滿、成功之后,出于內心的感激之情,用言行向對方表達謝意的行為。一句話,得到別人的好處才能表示感謝。
領導是在一定條件下,指引和影響個人或組織,實現某種目標的行動過程。其中,把實施指引和影響的人稱為領導者,把接受指引和影響的人稱為被領導者,一定的條件是指所處的環境因素。
領導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互動過程。
3. 離職建言簡短幾句怎么寫
離職建言簡短幾句,就講一下離職原因,對單位的寄語,以及和同事的話別。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于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求最簡單的辭職理由、只需幾句話、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低、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企業人際關系過于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5、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6、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7、辦公環境不佳,勞動強度大、個人壓力大。
歸根結底,就是工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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