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行車規范內容有哪些
◆1.注意行人的動向
刮風天開車時,駕駛者的注意力一定要高度集中。在刮大風時,有些行人用紗巾蒙上臉,或戴上墨鏡,視野受到一定的限制;還有的人加快腳步狂奔亂跑,這些行人往往只顧行路而不顧機動車輛。駕駛者開車時必須嚴密注意,否則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2.注意自行車的動向
刮大風時,有些騎自行車的人低著頭只顧拼命往前騎,在過往交叉路口或在混合交通道路上行車時,駕駛者應注意這些低頭騎自行車者,開車時最好以中低速度行駛,隨時準備制動停車,以此防備自行車偶闖入機動車道。
◆3.喇叭的作用減弱
受大風的影響,有些行人或其他車輛的司機根本無法聽到汽車喇叭的聲音。所以,在遇到不穩定的目標時,不要試圖狂按喇叭,那樣做無濟于事。
◆4.快速閃避障礙物
在大風天開車時,如果突然出現危險,卻來不及制動或無法剎住車子時,必須學會及時躲閃,以求得最大的安全系數。轉動轉向盤要由慢到快,逐步進行,且轉向盤轉動幅度不應大于半圈。完成閃避動作后,應迅速將轉向盤回正,這樣汽車很快就會從左右搖擺的狀態中恢復平穩。駕駛者在整個過程中也不要緊盯著障礙物,而是應將視線對著正確的行駛方向。
2.遵守交通規則小口訣
①交通安全少不了,條條規則要牢記過馬路時要看燈,做個文明好市民乘坐公交要謙讓,不急不慌好學生喝完酒時不開車,乘坐他車要謹慎開汽車時要注意,不要搶,不要擠綠燈亮后再放行,紅燈亮起要停車我們是個好市民,爭做文明第一人。
② 出家門,路邊走,交通法規要遵守; 過馬路,仔細瞧,確認安全才通行; 紅燈停,綠燈行,交通信號要看清; 騎單車,看標志,切勿闖入汽車道; 不帶人,不超載,安全騎車不圖快; 出遠門,乘汽車,不坐超員超載車; 拖拉機,低速車,只拉貨物禁載客; 高速路,車速快,行人進入易傷害; 公路上,車輛多,打場曬糧易惹禍; 公路邊,不擺攤,影響交通不平安; 牛馬車,靠右走,交叉路口要牽行; 趕牲口,放牛羊,上路行走不安全; 學交法,守交規,平安出行最安心。 二.駕駛人交通安全知識 開車之前想一想,交通法規記心上; 交叉路口想一想,一看二慢三不搶; 會車之前想一想,禮讓三先顯風尚; 超車之前想一想,沒有把握不勉強; 雨天大霧想一想,打開霧燈車速降; 夜間行車想一想,注意標志和燈光; 長途駕駛想一想,勞逸結合不能忘; 喝酒時候想一想,酒后駕車事故釀; 穿行鬧市想一想,小心行人和車輛; 拉客載貨想一想,遵守規定不超量; 臨時停車想一想,選擇地點要妥當; 車況異常想一想,及時維修勤保養; 路上車壞想一想,設置標志排故障; 接受檢查想一想,積極配合有修養; 發生事故想一想,搶救傷員保現場; 腳踩油門想一想,平平安安最吉祥。
三.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 平安出行第一條,交通安全要記牢; 路口要看信號燈,紅燈停止綠燈行; 過街要走斑馬線,或走天橋地下道; 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車不進汽車道; 公路來往車輛多,追逐打鬧會闖禍; 隔離護欄不翻爬,發生事故受傷害; 候車要在站臺上,文明乘車講禮貌; 黑車貨車不能上,人身安全沒保障; 乘車系好安全帶,頭手不伸車窗外; 站得穩步坐得好,緊急剎車危險少; 為了行車保安全,不與司機閑話聊; 每天上學和離校,平平安安很重要; 交通法規是個寶,同學都要遵守好。 四.社區居民交通安全知識 交通安全最重要,事故不分老和少; 路口要看信號燈,紅燈停止綠燈行; 過街要走橫道線,或走天橋地下道;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嬉戲鬧; 隔離護欄不翻爬,發生事故受傷害; 候車要在站臺上,騎車不進汽車道; 乘車系好安全帶,平安出行安全在; 站得穩步坐得好,緊急剎車危險少; 黑車貨車不能上,人身安全沒保障; 無證駕駛違交法,購車要辦車牌照; 交通法規是個寶,走路行車要記牢; 生命人人都珍惜,安全健康最重要。
3.行車驗收標準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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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玄天明月
車間橋式起重機驗收標準1使用范圍:試用于電橋式起重機、電動單梁起重機的施工。1.2安裝的混凝土行車梁應符合下列規定:1.2.1混凝土外觀無裂紋、無露筋、無蜂窩等缺陷;1.2.2混凝土已達到設計強度并有驗收報告;1.2.3梁面、軌面標高與設計圖紙的允許偏差為10mm。1.3行車軌道夾板、緊固螺母、墊圈應齊全,緊固應牢固。軌道接頭的焊接符合設計要求,限位裝置應牢固、可靠。行車梁、墊鐵、軌道壓板、軌道之間的接觸應密實無松動。軌道相關尺寸的允許偏差見下表(mm)1.4橋式起重機裝卸搬運應符合下列規定:1.4.1吊裝時,應按制造廠家要求的起吊點起吊;制造廠家無要求時,起吊至少應捆扎兩處,捆扎處應有襯墊物。1.4.2對于箱型結構,捆扎點應在走輪或梁梁身處,不得在走臺或機械零件部位。1.4.3對于桁架結構,捆扎點應在豎桿的節點處。1.4.4搬運時應采用拖板或平板車放平墊實,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輥滾動。1.5橋式起重機組合安裝時應進行下列檢查:1.5.1所有部件外觀檢查,確認各部分應無漏焊、無裂紋、螺栓無松動;1.5.2鋼絲繩應無斷股,規格型號與圖紙相符;1.5.3緩沖器、限位器開關應安裝牢固;1.5.4吊鉤在最上方時,滾筒應能容納全部鋼絲繩,吊鉤在最下方時,滾筒上至少應保留兩圈鋼絲繩;1.5.5橋式起重機組合安裝的相關尺寸允許偏差見下表續表注:L為測量位置的車輪弦長。1.6橋式起重機吊裝前,對機械部套應進行下列檢查并符合規定:1.6.1各傳動裝置于減速機齒輪的檢查,應按本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433623766部分4.8節的
4.營運駕駛員在行車時的規范是什么
1、嚴格要求營運駕駛員遵守有關安全行車的各項規定,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車輛檢查工作,檢視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機件連接的緊固情況,發現故障及隱患要及時排除。加強對 車輛的日常維護,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保持車容整潔。 認真遵守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前做到預熱起動、低速升溫、低檔起步;行駛中注意保持溫度、及時換檔、保有余力、行駛平穩、安全滑行、合理節油;車輛在通過危險的路段、渡口、橋梁和遇有臨時開溝、設線、水毀、塌方、冰坎、翻漿等情況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措施,保障行車安全。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酒后駕駛、違章會車等。并建立營運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
2、要確保營運駕駛員行車時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杜絕疲勞駕駛。單程運距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工作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車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5.行車操作規程
1. 行車(起重機)操作工必須熟悉所操作行車的用途,裝備,操作方法以及保養規則,并進行日點檢工作。
2. 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程。
3. 行車開始操作前應做到
a. 了解電源供電情況、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等情況。
b. 必須在總刀型開關斷開的情況下,進行行車的檢視工作,檢查重要部位的連接和使用情況,對個別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整。
c. 在行車上不得遺留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損壞。
d. 按規定對設備的各潤滑點加潤滑油脂。
e. 對在露天工作的行車應打開其固定裝置,如夾軌器或其他器械。
4. 必須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過額定的起重量。
5. 行車工必須與掛鉤工緊密配合、步調一致,移動和起升重物,只應聽從掛鉤工所發出的信號進行,但“停車”信號不論誰發出均應立即停車。
6. 起吊重物時,必須在垂直的位置,不允許利用移動大車及小車來拖起重物。
7. 行車的大車及小車必須以最緩慢的行速、在y 碰撞擋架的條件下,逐步靠近邊緣位置。
8. 如果在停電期間行車釣鉤上有重物時,行車工與掛鉤工要警告任何人不準在重物下通行。
9. 行車起升重物或放下鉤子時,行車工不得離開。
10. 當行車工作完畢后,吊具應升到上面的位置,遙控器控制的行車要求關閉遙控器,并將遙控器安放在指定位置專人保管。
11. 工作完畢后,行車工必須鎖好總刀型開關。
12. 清掃和擦抹行車,再一次檢查各部分情況,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13. 行車工在離開行車時,行車必須停放在規定的停車點上,露天行車必須夾好夾軌器或其他固定裝置方得離開。
6.行駛準則規范
截至目前我國的交通行駛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運輸,維護交通安全,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的人員、車輛駕駛員、市民以及臨時來往城市的一切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則并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 第三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等部門的車輛管理人員和乘車人員,不準迫使、縱容駕駛人員違犯本規則。
第四條 遇到本規則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第五條 駕駛車輛,趕、騎牲畜,都必須在道路的右邊行進。
第六條 沒有經過當地公安局的同意,不準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第七條 鐵道與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須安裝護欄等安全設備。
第二章 交通指揮信號和交通標志 第八條 交通民警使用指揮棒指揮交通(見附件一——交通指揮棒使用辦法——略)。 第九條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和牲畜通行。
第十條 紅燈亮時: (一)禁止車輛和牲畜通行; (二)在不妨礙綠燈放行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準許向右轉彎; (三)丁字路口的直行車輛,如右邊無橫道,在不妨礙綠燈放行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準許通行。 第十一條 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牲畜通行,如已越過停車線時,須繼續行進。
第十二條 車輛行經交叉路口,遇有信號燈發出停止信號時,須停在停車線以外;無停車線的,停在人行橫道線以外。 第十三條 交通標志(見附件二——略)。
第三章 車輛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四條 車輛必須接受車輛檢驗機關的檢驗,領取牌照并安裝在指定的位置(電車必須在車前、后用白漆涂寫本車號碼);機動車的行車執照必須隨車攜帶,不準轉借、涂改、損毀。 第十五條 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中的自行車、三輪車、獸力貨車必須安裝有效的制動器。
第十六條 除獸力貨車、人力車、人力貨車、手推車以外,其他車輛的音響器必須保持完整有效;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必須安裝專用的警報器。 第十七條 車輛行駛:在街道劃有小型快速車道、大型載重車道、非機動慢車道三種線的,小汽車、機器腳踏車在小型快速車道行駛;大客車、載重汽車在大型載重車道行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慢車道行駛。
在街道劃有快車道、慢車道兩種線的,機動車在快車道行駛,非機動車在慢車 道行駛。快慢車道不分的道路,機動車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在右邊行駛。
第十八條 機動車及非機外車中的自行車、三輪車、獸力貨車在夜晚行駛時,必須燃燈;機動車在霧中行駛也必須開燈。 第十九條 各種車輛都必須讓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先行。
第二十條 在交叉路口各方同時來車時,必須遵守下列的規定: (一)非機動車讓機動車先行; (二)無軌車讓有軌車先行; (三)同類的車輛相遇時: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道路讓右邊沒有來車的車輛先行。 第二十一條 單行路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以外,其他車輛不準逆行。
第二十二條 禁行路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及不屬于禁行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通行。 第二十三條 安裝有鐵輪的重型車輛(拖拉機、起重機、坦克車等)通行街道以前,須通知當地公安局,按公安局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
第二十四條 獸力貨車、排子車進入市內,必須依照公安局指定的路線行駛。 第二十五條 各種車輛停車時,須在指定地點依次停放。
在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只準在道路的右邊暫停,但在妨礙交通時,必須迅速離開。 第二十六條 距離交叉路口、轉彎地點、橋梁、城門、牌樓、消防龍頭和鐵路與街道交叉的地點十公尺以內不準停車。
第二十七條 在電車站、公共汽車站、消防機關門口十五公尺以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 第二十八條 車輛載重,不準超過車輛檢驗機關所規定的數量。
第三章 車輛 第二節 機動車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在三十至五十公尺的地方減低速度,用方向標表示行進方向;在夜間并須將大光燈改用小光燈或近光燈。 第三十條 夜間兩車相遇時,應在距離對面駛來車輛的一百公尺以外改用小光燈或近光燈。
第三十一條 夜間行車每小時的速度不超過三十公里時,車燈光線必須照出三十公尺;如果超過三十公里時,須照出一百公尺以外. 第三十二條 方向標的使用: (一)直行:兩標燈均不開放或箭頭指向上方; (二)右轉彎:開放右邊的標燈或箭頭指向右方; (三)左轉彎:開放左邊的標燈或箭頭指向左方; (四)調頭:開放左邊的標燈或箭頭指向下方。 第三十三條 載重汽車載貨高度超出車廂時,押運人員須緊靠駕駛室乘坐,不準在貨物上躺臥;貨物高度超過駕駛室時,貨上不準坐人。
第三十四條 載重汽車載人時,車廂必須堅固,車廂高度不足一公尺的,乘客不準站立車中,并須選派技術較熟練的駕駛員駕駛。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行駛街道,兩車間的距離至少是二十公尺;在繁華地區至少是五公尺。
第三十六條 電車、公共汽車行駛路線和車站的設立、變更,須事先征得當地公安局的同意。 第三十七條 電車、公共汽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中途停車或上下乘客。
7.求交通安全知識,簡短一點
原發布者:526454467
簡單交通安全知識資料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自覺遵守交通秩序;2、靠路邊行走,橫過道路走證馬線.'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3、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不追車扒車、不拋物擊車;4、排隊乘車、不向窗外亂扔東西,從右側下車,不乘坐帶病車、超載車和農用車;5、騎車靠右,不逆行、不雙手離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6、遇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糾正,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7、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一、行走須知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3、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二、乘車須知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三、騎車須知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4
8.上海鐵路局行車規程40條內容
第40條 變更調車作業計劃的補充規定(《技規》第289條)
一、中間站利用本務機車調車時,變更計劃須用書面布置。
二、變更調車作業計劃鉤數的計算
1.增加一鉤算一鉤;
2.減少一鉤算一鉤,連續減少算一鉤;
3.有增有減,算增不算減,不在原處要分算;
4.變更同一股道算一鉤(同一股道的變更一張計劃只準變一次)。
三、調車指揮人變更到發線上的調車作業計劃,須得到車站值班員的同意;變更調車線上的調車作業計劃時,須取得調車領導人的同意;變更其他線上的調車作業計劃時,變更后應及時報告調車領導人。
四、調車領導人變更計劃時,必須布置調車指揮人,并按規定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