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紹青島市區公布的5個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體如下:
1、被告人李某為某中專學生,因與同學“爭女友”發生矛盾,后雙方約定“談判”。“談判”中其與糾合的其他被告人孫某等人對被害人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后曲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并根據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賠償情況,對各被告人分別判以相應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與同校學生徐某等人解決糾紛,被徐某一方毆打后,看到同校學生張某等人,誤認為張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與其他五人持鐵管追趕張某至一胡同內,對張某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持鐵管將張某左手打成輕傷。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等與他人合伙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應受刑事處罰。
3、孫某與被害人莊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次日上午,孫某糾合被告人沈某、黃某在其學校宿舍樓對莊某實施毆打,致莊某左膝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并對沈某、黃某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和管制六個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學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產生矛盾,二人便相約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糾集李某和同學姜某,李某又糾集楊某、張某、荊某等人到案發地點,李某持鋼絲鎖、荊某持套刀、楊某、張某、荊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對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等與他人合伙持械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應受刑罰處罰。
5、原告于某與被告陳某等均系某中學學生,雙方日常關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請假在家的于某出現在校內,看到陳某與原告的同班同學王某發生爭執并互毆,于某見狀亦參與毆打陳某,陳某等用伸縮鋼管抽打原告身體和左臂。互毆中,雙方身體均有受傷。于某經醫院診斷為:左尺骨近端骨折、軟組織挫傷、頭外傷反應。后其起訴要求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各方均存在一定過錯,判決侵權人陳某等和學校均承擔部分責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擴展資料:
校園師生之間的暴力日漸引起人們關注。有些學生對老師的批評教育懷恨在心,糾集他人對老師實施暴力。有些老師對學生采取了失當的教育行為,比如體罰或實施暴力行為。我國的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規范學校、教師的行為均做了明確的規定,對體罰學生的行為亦做了禁止性的規定。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教書育人、依法履行職責。聘任的教師,在實施教育、管理職責中,故意致傷學生身體的,作為聘任單位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甘肅高院發布校園暴力典型案例
2.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講的是未打掃衛生起爭執釀命案,三位在校學生均獲刑,具體如下: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下,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
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后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后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后,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后,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擴展資料: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
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對于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當前刑法懲戒難以介入的情況下,他們最終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家庭,回到他們“熟悉”的成長環境。
那么,對他們的“改造”,就必然離不開對這種具體環境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甘肅公布近年10大校園暴力案例 未成年犯罪人數下降。
3.校園暴力事件事例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947251699 校園暴力十大典型案例這十大典型案例是從全國各法院征集篩選出的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
其中包括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搶劫案、綁架案、強制猥褻、**。希望用以案說法的形式,給廣大中學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課,也希望廣大師生在搞好教學、學習的同時,能夠自覺加強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法律意識,防范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案例一:值日未掃致人死亡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掃,鄭某便以此為由與王某發生口角,后鄭某、李某、鄭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質掃帚把、鋼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頭部重傷,后經求治無效死亡。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罰。
一審宣判后,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案例二:操場踢球生口角致傷2014年2月10日,丁某在蘭州市某中學操場踢球時,與被害人張某發生口角爭執后繼而相互毆打,丁某用腳踢打張某腹部。
后經司法鑒定,張某所受損失屬重傷二級。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案例三:無事生非隨意打傷人2014年12月20日,被告人朱某與劉某、王某等9人在某招待所喝酒。當晚,王某等人來到網吧因看不順眼正在上網的梁某等三人,便糾結朱某、劉某等人對其實施暴力毆打,造成梁某等三人均為輕微傷。
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眾被告人應有的刑罰。案例四:結伙搶劫連續作案imag。
4.請告訴我幾個校園暴力的實例 有加分
來自同學
·深圳中學生斗毆視頻震驚網民
4月4日,深圳新聞網視頻的兩條新聞:深圳寶安沙井職業中學成人高中的高二的一名男生,將另一名男生打倒在地,用手中的木棒對著倒地男生的頭部等部位猛打,其動作極為粗暴……針對這些學生打架事件,在校的學生都反應平平,學校方面也稱“深圳新聞網上的兩則視頻新聞,從圖片上看很惡劣,實際上是小事情”…[全文][評論]
現象:校園暴力時刻威脅讀書郎?
追問:誰給了“校園江湖”的滋長空間
案例:
四名小學生打死初中生 年齡小不能立案
北外女生不滿被舉報留宿男生刺死同學
“少年幫”瘋狂作案 校方為何捂著不報
西安女生遭裸體毆打 被仙人球扎**
新生拒絕老生勒索 學生會干部將其打死
女大學生逼女同學當眾手淫
馬加爵殘忍殺害四名同學
來自教師
·湖南一教師砍死4名學童砍傷16人
2004年9月30日,湖南一學校新調入的男教師攜帶菜刀沖上該校一、二年級的教室,在不到10分鐘的時間里制造了又一起校園慘案:4名學生被砍死,另有12名學生和4名教師被砍傷,其中多人重傷。該教師曾在精神病醫院接受過治療,醫生曾警告不能讓他受刺激。“如果他有精神病,為什么他還可以做老師?”…[全文][評論]
現象:究竟是誰在“妖魔化”教師?
追問:“禽獸教師”為何頻繁出現?
案例:
遼寧一中學5老師和6學生廝打
小學老師校園內砍殺20師生
四歲小孩被老師打破嘴致尿褲子
教師猥褻43女生學校為其保密
甘肅一學校體罰學生成風如“集中營”
教師體罰學生后給家長下跪道歉
學校變相體罰惹禍 湖南初三學生猝死操場
來自校外
·北大醫院幼兒園15名兒童被歹徒砍傷
2004年8月4日,一男子在北大第一醫院幼兒園內持刀行兇。接到報警后,三輛巡邏車及8名民警在1分鐘內迅速趕到現場將正在行兇的歹徒制服,同時,將受傷的15名兒童和3名教師迅速送往醫院救治。目前,除1名兒童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2名傷者傷勢較重外,其余人員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徐和平是該園臨時工…[全文][評論]
現象:全國校園安全行動抓獲嫌疑人1.3萬
追問:嚴峻的問題:校園安全誰負責?
案例:
河南八男生睡夢中被砍死(組圖)
甘肅15名學生被砍成重傷(圖)
山東發生“校園慘案”24名學生傷
河南汝州校園慘案追蹤 為只死狗砍死9人
山東9-20慘案兇手被判處死刑
廣州惡男多次恐嚇、搶劫在校學生
每年三千大學生非正常死亡
5.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講的是未打掃衛生起爭執釀命案,三位在校學生均獲刑,具體如下: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下,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后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后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后,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后,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擴展資料: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對于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當前刑法懲戒難以介入的情況下,他們最終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家庭,回到他們“熟悉”的成長環境。那么,對他們的“改造”,就必然離不開對這種具體環境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甘肅公布近年10大校園暴力案例 未成年犯罪人數下降
6.學生和學生之間的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詳細點的
2013年5月9日,新鄭市市直中學一名學生在校門口附近被打傷,
“我再也不去上學了,沒臉見大家了”,見到高俊宇時,他正躺在病床上,頭上纏著厚厚的紗布,一邊說一邊流淚。
一天前,高俊宇在學校門口附近被打成重傷,而施以毒手的,竟是自己的同窗。
2013年5月9日,新鄭市市直中學(下稱市直中學)門前發生了一起惡性校園暴力事件。
該校初二學生牛高(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特使用化名)糾集10余名社會人員和新鄭市苑陵中學學生,將同校學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學校不到300米的地方進行毒打,最終導致高俊宇受傷。
醫院的診斷證明顯示:高俊宇后腦縫20多針,臉部縫10多針,耳膜穿孔。
究竟是怎樣的深仇大恨,讓牛某對同窗下此狠手?
高俊宇說,被打的具體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不過據他判斷,應該是8日下午,他的一個朋友和別人發生沖突時,他在一旁進行了勸阻,可能是此舉得罪了某些人。
一個簡單的勸阻,竟招致一頓毒打,學生之間戾氣如此嚴重,學校在教育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巨大漏洞?
7.校園暴力案例
最近時期校園暴力事件盤點
時間密集 手段殘忍 令人震驚
事件一: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
新華網南京2010年4月29日電 29日上午9時40分,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沖入校園,砍傷31人,包括28名幼兒、2名教師、1名保安,其中5人傷勢較重,有生命危險。目前受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搶救。持刀男子被當場制服。據江蘇省*****廳提供的消息,29日上午9時40分在江蘇省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持刀砍傷31人的行兇者身份已經確認。他叫徐玉元,1963年生,今年47歲,為泰興本地一名無業人員。他原在當地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單位辭退。此前曾從事過違法傳銷活動。
事件二:廣東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
新華網廣州2010年4月28日電 28日發生在廣東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的持刀傷人案,犯罪嫌疑人被該校老師奮勇制止后被*****人員制服。據雷州市*****機關初步調查,33歲的犯罪嫌疑人陳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鎮洪富小學公辦教師,2006年2月辦理病休至今。目前警方正在對他的作案動機進行調查。雷州市政府發布消息稱,經初步調查,陳康炳隨外校前來參加公開課的教師混入雷城一小教學樓,15時左右在四年級、五年級4個教室,持刀砍傷15名學生及1名為保護學生而與其搏斗的教師,一名學生逃避時摔傷。現場目擊者告訴記者,案發后,兇手被該校老師圍堵在樓上。下午4時5分,*****民警將兇手抓獲。受傷的師生已被送到雷州市人民醫院醫治,他們多數被砍中頭部、后背或者手臂。湛江市的醫療專家已趕到雷州進行搶救。湛江市、雷州市兩級黨委政府領導分別趕到學校和醫院,指導救治傷員和善后工作。市財政局已撥出專款,負責傷者醫療費用。目前,受傷的學生和老師傷勢穩定,暫無生命危險,該市正在加緊對此案的偵查,并做好有關善后工作。事發的雷州市位于廣東西南部,據廣州約600公里。
事件三:廣西合浦縣西場鎮西鎮小學
新華網南寧2010年4月12日電 12日16時30分左右,廣西合浦縣西場鎮西鎮小學門前約400米處發生一起兇殺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包括多名小學生。記者了解到,2名死者中一名為8歲小學生,另一名為老年女性。5名傷者包括:兩名小學生、一名未入學小孩和一對中年夫婦。目擊者稱,行兇者是一名年齡40歲左右的男性,已被警方抓獲。廣西北海市委宣傳部稱,行兇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在小學生放學途中追砍路人,造成上述人員死傷。目前,5名傷員已全部送醫救治。事件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件四:福建南平實驗小學
新華網福建南平2010年3月23日電 福建省南平市警方有關負責人23日11時許對新華社記者說,南平實驗小學重大兇殺案死亡學生已升至8人。23日7時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學的時間,南平實驗小學門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連續砍殺13名小學生,目前已有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傷。受傷孩子目前正在南平中醫院和市立醫院全力搶救。行兇者已被警方拘捕。據悉,兇手是一名被辭退的社區診所醫生,疑似精神病患者。目前該學校已經停課,孩子們已被家長領回。
8.適合低年級學生校園欺凌的案例怎么寫
學校要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中小學生校園欺凌自查報告,歡迎閱讀查看。
篇一:中小學生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一、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欺凌事件發生
學校學生間發生欺凌事件,給受欺凌的學生在身體上和心靈上受到雙重創傷。因此,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引導、疏導顯得尤為重要。當前,我市學校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1. 多措并舉,防范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一是做好易受到欺凌學生的排查工作。特別對性格內向,在同學間無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學不滿和反感的;身體機能存在障礙的;性格或行為上有異于他人的。針對這類學生,在學習、生活上學校教師給予了更多的人文關心、照顧,重點培養他們的自信心,做到與同學融洽相處。二是營造同學之間互幫互助的良好班風。三是隨時關注這類學生的思想變化,發現行為異常時能及時介入。引導學生在受到欺凌時及時與家長、老師溝通,尋求幫助。
2.堅持問題導向,開展警示教育。校園欺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學生正值叛逆青春期,有的孩子父母疏于管教,在處理同學關系時太過極端;有的受音像制品、網絡游戲、暴力文化等的影響,對待個別同學持暴力手段。針對這類學生,學校、班級通過舉辦講座,班隊會等活動,把一個個校園欺凌案件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觀者”不同程度受到的傷害展示給學生,引導他們從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訓,克制自己,正確對待自己的言行。
3.搭建心理教育平臺,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近年來,我市已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班級工作計劃,有課時計劃;學校設有心理咨詢室及相關設施,并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堅持開展心理輔導工作;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系統的培訓和進修,用正確、有效的方法引導、疏導學生心理健康,預防和矯正學生心理障礙,讓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二、建立家校聯系,不斷完善家庭、學校共管機制
受到未成年人心智發展的限制,多數孩子在欺凌和受到欺凌后不會主動告訴大人,但他們的行動還是會露出一些不尋常的地方,一旦發現問題,學校與家長能及時聯系,防他們的行為走向極端。學校一方面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要求家長要關注子女的成長,不能只顧工作,對子女的行為變化不聞不問,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要求家長每周都要與班主任聯系一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情況;另一方面將作息時間通報給孩子的監護人,孩子一旦遲到、缺席,班主任能及時與家里取得聯系,對孩子遇到的問題給予正確的引導教育,并督促他們不與社會閑雜人員接觸。
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優化學生成長環境
解決校園欺凌問題,還需要社會全員參與,綜合治理。教育部門主要從這幾方面入手:
1.學校與所在地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村鎮等取得聯系,通過開展創建文明單位、和諧社區活動,為學生開展有意義的社區教育活動。
2.發揮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治理活動。如,每學年教育部門與文廣新局開展“網吧清查”行動,打擊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黑網吧;配合文廣新局開展“護苗行動”取締一批無證經營、違法違規的文化娛樂場所、非法音像書刊經營點等;與公安部門聯合開展“護校安園”活動等,凈化校園周邊環境,避免欺凌事件在校園周邊發生。
3. 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我們嚴格按照《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關于規范兼職法制副校長職責和選聘管理工作的意見》(綜治委〔2003〕25號)文件要求,從當地公安、檢察院、法院、行政司法等部門遴選責任心強、工作經驗豐富的領導干部,及時配備充實到學校擔任法制副校長,以發揮其在學生法制教育、維護學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尤其是在處理“欺凌”和“被欺凌”學生事件中的調解教育作用,增強學生法制意識,教育學生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篇二:中小學生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依據國家和市區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崗區七月中旬下發的《關于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對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進行全面自查。
9.關于杜絕校園暴力維護校園安全的事例(急求)
新華社臺北5日消息在島內日前發生的一起勒索案中,被綁架的8歲小學生表現冷靜,活用學校所教的反綁架技巧,不僅保護了自己,還憑借記憶繪出歹徒藏匿處地形圖,協助警方抓獲嫌犯。
據警方介紹,臺北縣鷺江小學8歲男孩黃某遭綁架后,為保護好自己,與歹徒相處過程中不吵不鬧。嫌犯游某要其打電話給其母時,小黃還假意稱:“叔叔很好,買麥當勞給我。”要母親把錢交給嫌犯,借此降低嫌犯行兇的可能性。
7月31日下午被嫌犯釋放后,小黃比較清晰地描述出了嫌犯的相關特征、綁架他時所走路線及周邊環境特征,還畫出了歹徒藏匿處的內部陳設。這些線索幫助警方在21小時內成功破案。令警員驚嘆的是,他的記憶幾乎與現場完全一致。
這位成績優異的小學生對警員說,回想起學校曾教過的“反勒索五招”,在被綁架后并不覺得害怕。他的班主任介紹,這位機靈且早熟的小朋友在被解救后還打電話給她說:“對不起老師,讓學校操心了。”
據介紹,這回讓小黃派上用場的“反勒索五招”是指:一、衡量歹徒人數及發生地點是否對自己有利;二、盡量保護自己不受到傷害;三、找借口婉言拖延,尋求脫身機會;四、伺機遁逃;五、牢記歹徒的姓名、身形、特征以及發生的時間、地點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