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詩漢譯將美國名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的短詩譯為漢語:Aquest 愛
A question Robert Frost A voice said, Look me in the stars, And tell me truly, men of earth, If all the soul-and-body scars Were not too much to pay for birth. 天問 羅伯特-弗羅斯特 聞聲響起:視我星間, 凡塵眾生,坦承直言, 靈肉皆挫,傷痕斑斑, 降生之價,可足償還? ------- 英詩ABAB韻很普遍,而漢詩幾無此等韻腳。
翻譯時選漢詩常用韻法。
2.弗羅斯特簡介
自然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生于1874年3月26日,是最受人喜愛的美國詩人之一,留下了《林間空地》、《未曾選擇的路》、《雪夜林邊小駐》等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日前,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的英語文學研究生羅伯特·斯蒂靈發現了一首從未發表過的弗羅斯特詩作,題為《家中的戰爭斷想》(WarThoughtsatHome)。在一封寫于1947年的信件中,弗羅斯特向友人弗雷德里希·梅爾徹(FredericMelcher)提到了這首詩,后者是行業雜志《出版人周刊》的創辦人。弗羅斯特在信中說這首詩沒有發表,而是手抄在一本《波士頓之北》(弗羅斯特出版的第二部詩作)上。讀到這封信之后,斯蒂靈就開始了搜尋工作,最終在學校圖書館里找到了這本書,弗羅斯特抄在書里的詩也因此面世。
這首詩作于1918年,是弗羅斯特為在法國戰場上陣亡的英國詩人愛德華·托馬斯(EdwardThomas,1878-1917)寫的。詩的內容是一名士兵的妻子看到幾只藍松鴉在自家窗外打斗,由此想到了法國戰場上的士兵。一戰初期,弗羅斯特曾在英國居留,由此與托馬斯成了朋友。托馬斯在前線陣亡的時候,身邊還帶著一本弗羅斯特的《山洼》(MountainInterval)。
作為一個現代詩人,在詩歌的形式上,弗羅斯特走出了一條與20世紀多數詩人迥然不同的道路。他并沒有標新立異,企圖嘗試詩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繼承傳統,滿足于用舊形式表達新內容。他喜歡用淺顯易懂的口語,語氣平緩、冷靜,采用人們熟悉的韻律。他的詩一般都遵從了傳統的韻律形式,比如押韻的雙行體、三行體、四行體、十四行體都寫的相當出色。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說過,詩歌如不講韻律,就像打網球不設攔網一樣。他對抑揚格似乎情有獨鐘,他曾說:“對英語詩歌而言,抑揚格和稍加變化的抑揚格是唯一自然的韻律。”的確,英詩四個主要音步——抑揚格、抑抑揚格、揚抑格、和揚抑抑格——中,抑揚格是迄今英詩中最常見的音步,從而也被稱為最自然的韻律,即一個弱讀音節后跟一個重讀音節。用這種音步寫就的詩行,其節奏鮮明而又持續平緩、暢如流水,更適于表現田園風光恬靜素淡的美,也難怪弗羅斯特在幾個傳統音步韻律中偏愛抑揚格。他寫詩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運用眼前看似平淡無奇的事物,去表達一個深刻的哲理。正因為他長于用具體的事物說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詩就易為讀者接受和了解!Stoppingbywoodsonasnowyevening和Theroadnottaken正是明顯的例子!難怪這兩首詩一直在最受歡迎的一百首英文詩歌里高占前十名!前者更是一直都持續很久都維持在第一名!
選擇了荒蕪的路,經歷痛苦、磨難,旅途中不斷回想起那條未選擇的路。“要是我走那條未選擇的路,也許我就不會這般痛苦?”詩人寫出了漫長人生路中的種種迷惘、惆悵。全詩最后并沒有指出詩人選擇那條路以后最終的結局,只是說“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
弗羅斯特大多采用傳統的詩歌形式表達其對現代生活的看法;借自然描寫揭示社會認識;憧憬理想而又不乏現實;如此等等的傳統與現代、自然與社會、理想與現實的雙重性在詩人的詩作中隨處可見.弗羅斯特詩中的這種獨特的雙重性是其在詩壇獨樹一幟的重要原因.
弗羅斯特能夠寫出看似簡單的詩歌,但你每一次讀它們,你都會挖掘得更深,發現許多盤曲的小徑、許多不同的感受。所以說弗羅斯特使我對于隱喻有了新的認識。他給出一個隱喻,我們以為那是一個簡單的直截了當的陳述。可是隨后,你發現這是一個隱喻。“睡前我還要趕上幾英里/睡前我還要趕上幾英里。”在這里我們看到,同樣的詩句含意卻不同。這(《熟知黑夜》)最后兩行的第一行,說的是路程、奔走和睡覺,而在第二行里,睡覺象征著死亡。但這象征一點兒也不唐突。我想弗羅斯特是個靦腆的人,但我認為他也許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詩人,倘若“最偉大的詩人”這種說法還算言之有物的話。我覺得弗羅斯特也許要高于另一位競爭者,即威廉·巴特勒·葉芝。
3.弗洛斯特美文賞析
未選擇的路 The Road Not Taken 黃色的樹林里分出兩條路,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可惜我不能同時涉足, And so sorry that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我站在那路口久久佇立,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 as far as I could. 我向著一條路極目望去,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知道它消失在叢林深處。
但我選擇了另一條路,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靜,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顯得更誘人,更美麗;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雖然在這兩條小路上,卻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雖然那天清晨落葉滿地,兩條路卻未經腳印污染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啊,留下一條路等改日再見!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但我知道路徑延綿無盡頭,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恐怕我難以再回返。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也許多年后在某個地方,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n somewhere, 我將輕聲嘆息將往事回顧; Ages and ages hence: 一片樹林里分出兩條路——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而我選擇了人跡更少的一條, And I –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選擇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詩,它表面平易,實則蘊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傾訴個人經歷,實則表達人們的共同感受。
在這首詩里,弗羅斯特抓住林中岔道這一具體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們豐富生動的聯想,烘托出人生岔路這樣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詩人選擇的是人們司空見慣的林中岔道,來闡發如何抉擇人生道路這一生活哲理的。
《未選擇的路》是弗羅斯特的一首名詩,作于1915年,最初收錄于他的第三本詩集《山間》(1916)中。 羅伯特·弗羅斯特堪稱美國20世紀最受歡迎的詩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詩歌的創作,寫作并出版了10部詩集。
羅伯特·弗羅斯特(1874-1963)出生于舊金山一個教師家庭,在美國西部度過童年。中學畢業后,他在哈佛大學學習兩年后肄業,這前后曾做過紡織工人、教員,經營過農場,并徒步漫游過許多地方,同時他也開始寫詩,但他的詩歌最初并未在美國引起注意。
1912年時弗羅斯特已經38歲,這一年他作出了一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他在一所師范學校教書的職業,放棄本來可能更加平坦、安穩的生活,而選擇了詩歌。他對自己說:“寫詩吧,窮就窮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決定到異地去闖一條路,找一個生活水平比較低,但更利于寫詩的環境。于是他們賣掉了祖父遺傳下來的農場,再加上幾年教書所得的一點積蓄,就這樣他們來到大海對岸的英國,在離倫敦不遠的一個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
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詩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樸素坦率和真誠贏得了詩人們的好評。美國著名詩人龐德特別撰文推薦,說它是美國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最好的一本詩集。
1915年弗羅斯特回到美國,在新罕布什爾州經營農場。此后他的詩名日盛,分別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獲得普利策獎,并在幾所著名的大學中任教師、駐校詩人與詩歌顧問。
晚年的他已是美國的一個非官方的桂冠詩人。弗羅斯特的詩往往從描寫新英格蘭的自然景色或風俗人情開始,漸漸進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蘭詩人”之稱。
這與他詩中大量描寫新英格蘭的自然景色或風俗人情有關。波士頓以北多巖石的牧場,殖民地時代的建筑,耐人尋味的石頭圍墻,以及那里居民粗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艱辛等等,都成為詩人作品取之不盡的素材。
他的詩把新英格蘭的風貌和當地人的特征一覽無余地展現在了讀者面前,可以說新英格蘭鄉間生活的各個側面,弗羅斯特都寫到了。 但弗羅斯特并未沉灑于描繪美麗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詩雖然保持了一些傳統的形式和格律,氣氛也較輕 見( /view/*)。
4.佛羅斯特的簡介
佛羅斯特:(1874—1963)美國詩人。
1874年3月26日生于舊金山,1963年1月29日卒于波士頓。他曾徒步漫游許多地方,被認為是新英格蘭的農民詩人。
佛羅斯特的詩歌最初未引起人們注意。1812年舉家遷居英國,出版了幾種詩集,得到好評。
1915年回到美國,詩名日盛,獲得4次普利策獎。他的詩歌在形式上與傳統詩歌相近,不想浪漫派、唯美派那樣矯揉造作。
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寫新英格蘭的自然景色或風土人情開始,漸漸進入這里的境界,樸實無華,但卻細致含蓄,耐人尋味。 佛羅斯特常被稱為交替性的詩人,意指他處在傳統詩歌和現代派詩歌交替的時期。
他與艾略特被視為美國現代詩歌的兩大中心人物。
5.羅伯特.弗羅斯特的詩歌《全才》的內容
用了很大的精力來回答你這個帖子,前前后后跑了很多論壇和外國網站并請教了不少人。
這首詩歌的英文我通過外國網站和一個美國中文文學論壇都找到了。最近一段時間我熱衷翻譯詩歌,英譯中我喜歡的,中譯英我自己滿意的作品,我也試著翻譯本詩,但難度很高,但找到英文后找中文變的和容易。
好了廢話少說,把我收集到的東西整理過來。希望問官多給我加點分,我為了這個帖子沒少花精力與時間。
全才/全心的奉獻 國土屬于我們,即使在我們擁有之前。 我們的國土屬于我們已經有一百多年, 在我們尚未是她的子民之前,就屬于我們 在麻薩諸塞州,在維吉尼亞州。
但是彼時我們是英國的屬地,為其殖民, 我們仍然擁有的許多尚未被宰制的東西 也尚未喪失今天我們已經淪喪的東西。 我們怯于奉獻使我們變得積弱, 直到我們發現,其咎于我們自己 我們對于賴于生存的國土不愿奉獻 卻冀望馬上在屈服中尋求救贖。
彼時雖然擁有不多,我們無無條件地奉獻 (奉獻的行為表現于男兒志在沙場) 對未知的西部蠻荒的土地開拓 即使未流傳為故事,美談或宣揚 盡管土地如斯,未來亦如斯 **若翻譯上有錯誤,請多指教** 今天在查資料時無意中發現這首詩,此詩簡易但敘述了美國的歷史與精神,推薦給大家。這首詩叫“全心的奉獻” ,奉獻給誰呢?奉獻給自己的國家。
這首詩是老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羅伯特?佛羅斯特) ,在他的晚年,甘乃迪總統就職典禮上念這首詩。這首詩就等于回顧美國的歷史,美國如何從殖民地的移民者,殖民之身變成了死心塌地的美國人,不再留戀英國的過程。
然后就寫到了開發西部,寫到了越戰,寫到了美西戰爭等等,最后勉勵美國人說:我們要保持早年的,新興的風格。 The Gift Outright The land was ours before we were the land's. She was our land more than a hundred years Before we were her people. She was ours In Massachusetts, in Virginia, But we were England's, still colonials, Possessing what we still were unpossessed by, Possessed by what we now no more possessed. Something we were withholding made us weak Until we found out that it was ourselves We were withholding from our land of living, And forthwith found salvation in surrender. Such as we were we gave ourselves outright (The deed of gift was many deeds of war) To the land vaguely realizing westward, But still unstoried, artless, unenhanced, Such as she was, such as she would become. Robert Frost(羅伯特?佛羅斯特) 的 “The Gift Outright”(全心的奉獻),如果你有這個handout(講義),可以看到下面有我的翻譯。
這首詩叫「全心的奉獻」,奉獻給誰呢?奉獻給自己的國家。這首詩是老詩人Robert Frost(羅伯特?佛羅斯特)t,在他的晚年,甘乃迪總統就職典禮上念這首詩,我們可以想像,在那麼隆重的場合,美國最聞名的詩人Robert Frost(羅伯特?佛羅斯特),應該念什麼樣的一首詩,他就念這首詩。
這首詩就等於回顧美國的歷史,美國如何從殖民地的移民者,殖民之身,就是詩第五行講的 “colonials”,變成了死心塌地的美國人,不再留戀英國的過程。然后就寫到了開發西部、寫到了越戰、寫到了美西戰爭等等,最后勉勵美國人說:我們要保持早年的、新興的風格。
在這首詩里,比較微妙的是第六行跟第七行,他在兩行之中一口氣用了四個 ”possess” 這個字,”possess”一方面有占有的意思,物質上的占有,另外一方面是心靈上的歸屬,所以一個人鬼迷了頭叫做 ”devil-possessed”,浮士德就是這樣子,魂牽夢縈、心魂居醉,叫做”possess”,或者是全心全意奉獻也是一種”possess”,所以他就說,早年的英國移民到了美國,還是想念英國,沒有認同美國,到了后來才認同美國,所以才有這兩行出現。
6.佛洛斯特的詩富有什么意味
佛洛斯特詩歌風格上的一個最大特點是樸實無華,涵義雋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於平淡無奇的內容和簡潔樸實的詩句之中
他的詩歌語言質樸、清新、近乎口語化,但折射出真理的光輝。這與他詩歌中大量使用的比喻是分不開的。他說過:「詩始於普通的隱喻,巧妙的隱喻和高雅的隱喻,適於我們所擁有的最深刻的思想。」 他還說過:「我發現自己對詩歌還有不少談論,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談隱喻,即指東說西,以此述彼,隱喻的歡欣。詩簡直就是由隱喻構成的。」 他的敘事詩一般都格調低沉,體現了詩人思想和性格中陰郁的一面。
7.求普希金詩歌賞析(300字,有詩歌原文)和佛羅斯特的詩歌賞析要
我就要沉默了
我就要沉默了!然而,假如這琴弦
能在我憂傷時報我以低回的歌聲;
假如有默默聆聽我的男女青年
曾感嘆于我的愛情的長期苦痛;
假如你自己,在深深的感動之余,
能將我悲哀的詩句悄悄地低吟,
并且喜歡我心靈的熱情的言語……
假如你是愛著我……哦,親愛的友人,
請允許我以癡情怨女的圣潔之名
使這豎琴的臨終一曲充滿柔情!……
于是,等死亡的夢覆蓋著我永眠,
你就可以在我的墓甕前,感傷地說:
“我愛過他,是我給了他以靈感,
使他有了最后的愛情,最后的歌。這個是翻譯的作者寫的,你可
以參考一下.
我與普希金的中國翻譯家們
最早跟普希金的作品結緣,是在20多年前的中學時代。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借到一本戈寶權先生在上世紀50年代編譯的《普希金文集》,我平生第一次被詩歌的非凡魅力所征服!普希金那樸素、凝練、動人、明朗如水晶一般的文筆使我深為傾倒。書中收入的幾十首詩,我幾乎能全部背誦。花了兩三天時間,我將長詩《茨岡》抄錄下來,訂成了一本小冊子——這是我平生所抄的第一本書。
普希金的中國粉絲,又有誰不熟悉大翻譯家戈寶權呢?他編譯的《普希金文集》,從1947年初版起,10年間共重印9次,總印數達12.4萬冊,在當時是一個了不起的印量!
1988年,我有幸得到了戈老簽名鈐印惠贈的新版《普希金詩集》,北京出版社1987年首版,塑面軟精,裝幀精美,圖文并茂。扉頁戈老題字:“1988年6月30日,時為參加全蘇聯‘普希金詩歌節’歸來之日。”有意思的是,因戈老給我題字時年事已高,寫的字又細又密,有好幾個字我根本無法辨認,只得寫信并寄去復印件請教他的夫人梁培蘭老師后才弄清楚。
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于1995年的《普希金文集》七卷集,寒齋的書架上原有四卷,是在鄰縣的新華書店里發現的。雖不全,我亦欣然購置。因出版有年,為了配齊全套書,我只好給該文集的主編盧永先生寫了一封信。不久收到回信說:“看到你的信,很讓人高興。我愛普希金,沒想到,在遙遠的貴州,還有一位愛普希金的朋友。不過,《普》七卷集一般都是一次賣的,不零賣,你怎么會只買到幾卷?我可以把我的整套拆散寄送給你。我已年紀大了,成全愛好普希金的朋友也是一樂事也!”
為了普希金,著名的翻譯家馮春先生在酷暑下揮汗,在嚴寒中顫抖,犧牲一切娛樂和愛好,把每個夜晚都獻給普希金,利用20年的業余時間,獨立翻譯出版了洋洋十大卷《普希金文集》。得知我的藏品尚缺他翻譯的普希金小說后,慨然將兩冊簽名寄贈給我,說:“這兩本書除收入《普希金小說集》外,還收入普氏的一篇重要散文,內容更豐富,我想可以滿足您的需要。”
華東師范大學的退休教師王智量先生,從22歲起就與普希金的詩體長篇小說《葉甫蓋尼·奧涅金》結下了不解之緣,現在已過了古稀之年,還在孜孜不倦地修改和校訂。從1956年他開始翻譯《奧涅金》,到他只剩頭上一頂“右派”帽子,失去干部身份、健康甚至戶口來到上海時,隨身的行李是幾袋書和一只盛滿各種各樣碎紙片(都是《奧涅金》的譯稿)的手提包。“**”中,智量先生克服了常人難以想像的困難,默默地堅持翻譯這本俄國文學的“皇冠”,譯稿又至少重譯重抄過上十遍。直至1985年,這部窮盡先生半生苦功,幾遭劫難的譯本方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問世。智量老師在給我的信中說:“謝謝您喜歡我的譯文,請多多指教才是!書我是托人從浙江買來的,可能有錯頁,請您仔細查看。收到書以后,望能告知,以免掛念!”贈書的扉頁上,智量老師寫道:“愿我們一同學習,一同進步。”
普希金有幾句詩這樣寫道:
“我們走吧,無論上哪兒我都愿意,
朋友們,隨便你們想去任何地方,
……
不管是到遙遠的中國長城邊上
……”
其實,向往長城的普希金并未真正到過中國,但他偉大的作品卻永遠深深扎根在中國人的心中。他若九泉有知,在中國有這樣一大批傳播者和知音,我想一定會為他們寫一首激情澎湃、感人至深的優美詩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