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項令原文及翻譯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
……后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
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
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
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縣)人。……后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
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么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
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
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
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
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
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
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尸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里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
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并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2.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
作者:董宣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么?”董宜回答:“皇帝神圣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于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里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注釋】
[1]《后漢書》:南朝劉宋時范嘩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著《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后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后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征為洛陽令。
[3]洛陽令:后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仆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群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向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對于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里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后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后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里的人,都叫白衣,相當于現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強項今”是劉秀賜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
[18]桴:音忱(fu),擊鼓槌。
3.強項令原文及翻譯越少越好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縣)人。
……后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
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嗑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
光武帝說:“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么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
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
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
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
京城稱之為“臥龍”。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4.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作者:董宣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
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
宣于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
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
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么?”董宜回答:“皇帝神圣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
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于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
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里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注釋】 [1]《后漢書》:南朝劉宋時范嘩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著《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后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后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
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征為洛陽令。 [3]洛陽令:后漢首都在洛陽。
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仆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群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向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
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
對于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
這里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后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后通稱宙官為黃門。
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里的人,都叫白衣,相當于現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強項今”是劉秀賜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
[18]桴:音忱(fu),擊鼓槌。
5.強項令翻譯,要簡潔的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后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就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么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歌頌他說:“沒有人找董宣擊鼓鳴冤。”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尸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女相對而哭,家里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年俸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并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6.我要強項令的原文翻譯
原文: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
……后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
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
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在縣五年。
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翻譯: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縣)人。……后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
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么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
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
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
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
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
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
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尸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里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
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并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此文出自南朝宋時期·范曄編撰的《后漢書-酷吏列傳》擴展資料寫作背景:《后漢書》范曄以《東觀漢記》為基本史料依據,以華嶠書為主要藍本,吸取其他各家書的長處,刪繁補缺,整齊故事,超越眾家,后來居上。所以到了唐代,范曄《后漢書》取代《東觀漢記》,盛行于世。
而諸家《后漢書》,除袁宏《后漢紀》外,都相繼散亡。于是范曄《后漢書》成為現在研究東漢歷史的最基本的依據。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當他完成了本紀、列傳的寫作,同時又和謝儼共同完成《禮樂志》、《輿服志》、《五行志》、《天文志》 、《州郡志》等五志的時候,有人告發他參與了劉義康的篡位陰謀,因此下獄而死。謝儼怕受牽連,毀掉了手中的志稿,使《后漢書》只有紀傳部分流傳了下來。
作者簡介:范曄(398—445年),字蔚宗,南陽順陽(今河南省淅川縣)人,南朝宋官員、史學家、文學家,東晉安北將軍范汪曾孫、豫章太守范寧之孫、侍中范泰之子。范曄具有多方面的才能,除學識淵博、善于為文外,還精通音樂,長于書法。
但范曄為人傲岸不羈,不肯曲意逢迎。他的琵琶彈得很好,并能創作新曲。
宋文帝很想聽聽,屢次加以暗示,范曄故作不知,始終不肯為皇帝彈奏。一次文帝宴請大臣,對范曄說:“我想唱歌,請你為我彈琴。”
范曄只得奉旨彈奏,文帝歌一唱完,范曄馬上停止彈奏,不肯多彈一曲。范曄雖然不曲意逢迎皇帝,對同僚卻以誠相待。
時沈演之為右衛將軍,與范曄(左衛將軍)對掌禁旅,同參機密。每次朝見皇帝時,范曄若先到,必等沈演之到來一起進去,而沈演之入朝向來沒有等范曄的習慣。
范曄為人不藏心機,遂作《和香方》,對他們進行譏訕。根據同僚的特點,范曄把庾炳之比作是“多忌”的麝香、沈演之比作“昏鈍”的“棗膏”等等,而范曄則以“沈實易和”自喻。
《和香方》一出,范曄更為同僚所不容。
7.課文:強項令翻譯
強項令董宣
[題解]
董宣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年間的京都洛陽令。《資治通鑒》卷四十三,漢紀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記載了董宣的一則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陽公主家府中的一個男仆,仗勢殺人后藏進主人家府。洛陽令董宣設計,把這個殺人犯抓住,并當著湖陽公主的面,把殺人犯斬決。湖陽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狀,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準備下令處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懼,反問劉秀要天下?還是要包庇殺人犯?光武帝無言以對,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陽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臺,只得命董宣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不料董宣更不依,兩手撐住地面,左右侍臣強按他的頭,他硬是不肯叩頭,不給面子。光武帝沒奈何,只得訓斥董宣:“強項令出!”強項,即頸項強直不曲,這實際上宣布董宣無罪,而又給以贊美之詞。果然事后發給他不少賞賜。董宣把賞賜都分給下屬。從此洛陽境內皇親貴族豪強不敢橫行不法。
光武帝名劉秀,字文權,東漢開國君主。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釋文]
陳留人董宣當洛陽令。湖陽公主的男仆殺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著。有一天湖陽公主外出,奴仆駕車。董宣帶領一班人等侯在洛陽城北面西頭門,攔住車,用武器逼住,宣布殺人犯罪狀,當場把殺人犯抓住殺掉。湖陽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哭訴。帝大怒,召董宣,要用木槌打死董宣。董宣叩頭說:“請允許我說一句話再死。”帝說:“你說什么?”董宣說:“陛下圣德,中興漢室,如果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我不須槌死,我自已死。”說完以頭撞柱,血流滿面。帝令小太監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董宣不從,強制之,董宣兩手撐住地面,就是不肯叩頭。湖陽公主對帝說:“你過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門,乃今貴為天下,威權不能行之于一個地方官員身上嗎?”帝笑著說:“天子不能與布衣相提并論。”于是下令:“強項令出去!”賞錢三十萬。董宣把賞錢分賜下屬。由此,董宣能搏擊豪門貴族。京師內,無人不為之震動。
[點評]
起綽號的習俗,不知始于何時。然而長期以來,綽號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無疑增添了不少趣味與幽默。綽號往往能概括而又形象化地突出了個性,加以煊染、夸張、定型、并賦予生命的活力。猶如漫畫,短短的幾筆,勾畫出人物的特征,令人忍俊不禁。
這篇文字記載的洛陽令董宣,前面冠以綽號“強項令”三個字,是皇帝給的,十分形象地突出董宣不畏權勢、敢于執法的剛毅性格。如聞其聲,如見其人。在我們眼前展現出一幅有趣畫面:上頭坐著至高無上權威者漢光武帝,緊挨著坐的是帝姐湖陽公主,滿面怒氣,下面跪著董宣。他的雙手撐住地面,旁邊兩個小黃門按他的頭,他倔犟地不肯低頭。這是一場情與理、罪與法、正義與邪惡的斗爭。董宣在畫面上位置最低,但卻是真正的勝利者。
湖陽公主倚仗皇族特權,公然包庇殺人犯,說明京城之內類似事件很多。董宣是地方官,職責保一方安寧,必需打擊這股邪惡勢力。湖陽公主是這股惡勢力的后臺人物,縱奴殺人是最典型的惡跡。董宣抓住這一典型事件,狠剎歪風邪氣,可謂抓到點子上了。然而更為重要的是要有勇氣。誰說“老虎屁股摸不得?”董宣偏要摸,兩強相遇,勇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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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強項令原文
強項令
【注音】
qiáng/qiǎng/jiàng xiàng líng/lǐng/lìng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后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9.(語文版)強項令(范曄)的翻譯和原文
南朝范曄的《后漢書》中的《強項令》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后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于是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無法抓捕歸案。等到公主出了門,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了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面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很是憤怒,便召來了董宣,準備用鞭子打死他。董宣這時磕頭說:“我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么話?”董宣說:“皇上您因德行圣明所以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用什么來治理這天下呢?臣子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邊上的柱子,頓時血流滿面。
光武帝命令宦官扶著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堅決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始終不肯就范。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做百姓是不一樣的。”于是下令放了硬脖子縣令,賞賜了他三十萬錢。
董宣回去把賞賜全部分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人們歌頌他說:“董宣在時沒有人擊鼓喊冤。”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的時侯,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去探望,只看見布覆蓋著尸體,董宣的妻子兒子相對而哭,家里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以后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了我才知道。”因為董宣曾經做過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并按大夫的禮節安葬了他。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 后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宜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日,“ 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 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曰:”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桴鼓不鳴董少平。 ”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心史觀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擴展資料:
賞析:
本文通過敘述董宣嚴格執法,格殺公主家奴,并且寧死不向公主謝罪的事。贊揚了他不畏權貴、秉公執法的精神。結構嚴謹,編排有序。前面冠以綽號“強項令”三個字,是皇帝給的,十分形象地突出董宣不畏權勢、敢于執法的剛毅性格。
此段是根據《后漢書?董宣傳》,由范均宏.吳少岳編劇,60年代初由中國京劇院四團首演。吳鈺章演董宣,孫岳演劉秀,夏美珍演湖陽公主,各有精彩的唱段。
展現出一幅有趣畫面:上頭坐著至高無上權威者漢光武帝,緊挨著坐的是帝姐湖陽公主,滿面怒氣,下面跪著董宣。他的雙手撐住地面,旁邊兩個小黃門按他的頭,他倔犟地不肯低頭。這是一場情與理、罪與法、正義與邪惡的斗爭。董宣在畫面上位置最低,但卻是真正的勝利者。
《后漢書》一方面揭露魚肉人民的權貴,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剛強正直、不畏強暴的中下層人士。如八十列傳,大體是按照時代的先后進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為兩漢之際的風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時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將領。
作者范曄(398年-445年),字蔚宗,順陽人。南朝宋官員、史學家、文學家。范曄才華橫溢,史學成就突出,其《后漢書》博采眾書,結構嚴謹、屬詞麗密,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并稱"前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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